时间:2023-02-09 15:37:36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首先到法院可能立不上案,立案后也会被法院裁定驳回。有了确凿的证据,才有制胜的把握。所以证据保全措施在整个民事诉讼中尤为重要。
一,什么叫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全的制度。
当事人需要保全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需要保全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证据的保全无论对当事人还是对人民法院都是保证案件得以顺利公正审判的有效措施。
证据保全这个概念中有两个重点:一是这个证据有可能灭失,如对方有可能将案涉的所有书面材料删除或销毁。有这样一个离婚案,男女双方共同财产中有牛15头,女方起诉离婚后,回了娘家。到法院开庭审理时,15头牛男方只承认5头,其余都被转移和卖掉了。二是这个证据以后难以取得。如何证明共同生活期间饲养了15头牛,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法院很难查清。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配偶方很难分割到应有的份额。
二,证据保全的两种启动手段,一是诉讼参与人申请法院来对证据进行保全;二是法院发现这个证据有可能灭失,主动启动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是一种保证胜诉比较好的手段。但一般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法院作出裁定后,就会立即进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
三,申请诉讼证据保全的时间。当事人要在诉讼前或诉讼正在进行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证有效证据不被破坏或消灭。
四,谁有权行使证据保全行为?当然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如在一些合同纠纷中,有的当事人采取极端手段,在纠纷未解决之前,将另一方当事人已经耕种出青苗的土地翻耕;非法砍伐有争议林地的树木。遇到这些情况可以报警,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来采录场景,强制保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