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6:44:42来源:法律常识
一、租期没到,房东违约,维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据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2)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迟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3)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二、转租人不交三个月房租,出租人有权解除次承租人合同吗?
在转租合同关系中,合同约束的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双方。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出租人无权解除转租合同,但是可以依法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出租合同。出租人可以与次承租人另行达成新的租赁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小周想在租的房子到期后继续租,有其他房客来看房,这时小周有什么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注意:当租赁期限在《民法典》实施(即2021年1月1日)之前届满的,承租人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不享有优先承租权。当租赁期限在《民法典》实施(即2021年1月1日)之后届满的,承租人即使没有特殊约定,也可以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租赁房屋。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民法典施行前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租赁期限在民法典施行后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四、在自己租的房间摔倒了,房东有责任吗?
房东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原则。
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东对摔伤结果有过错的,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部分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五、我的房子想要转租出去,然后手续方面怎么交接好?
承租人转租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转租应取得出租人同意
出租人可以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追认,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 和次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
(1)确定转租期限
超期转租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2)约定过错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对第三人的过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其他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房屋租赁期限到期了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转为不定期,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但出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时间。
若要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延长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时,要在补充协议中载明租赁合同延长多长时间,延长的期限从原合同到期后开始计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第七百三一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七、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租赁房屋中一方死亡该怎么办?
依据法律有关规定,房屋租赁期间一方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如果没有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八、房屋租赁中介不履行协议约定怎么办?
房屋租赁中介如果不履行协议约定的:
1、您可以先与房屋中介协商,要求其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拒绝,首先可以拒交中介费,如果由于中介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可以收集落实证据,到法院起诉索要赔偿。
2、具体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九、租的房子墙体开裂了,不能住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模板
1. 管辖依据:
不动产所在地(房屋所在地)专属管辖。
2. 所需材料:
(1)起诉状份数(被告人数+第三人人数+1),
(2)原告的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告企业公示信息。
(4)证据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自行准备。
3.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性别:,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地址:…身份证号:…,电话:…(原告为企业: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必填)。
被告:XX,性别:,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地址:…
身份证号:…(尽量提供),电话:…(企业: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必填)。
诉讼请求(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共x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租金XX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租金XX元,违约金XX元,共计XX元。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装修损失XX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年X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被告将坐落于XX市X路X小区X号房屋出租于原告,合同约定每月租金XX元,租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被告于XX月XX日擅自解除合同。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拒不履行,对原告置之不理。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事实清晰、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故诉讼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本人签字或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