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1 09:47:11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几种常见类型:
(一)逾期不能正常交付
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合同正常交付房屋的情况。在实践中,往往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非法将预售款挪作他用,导致施工进度难以达到预期。
(二)一房二卖
一房两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的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按时交付商品房。在实践中,买方和卖方通常通过支付定金来确保合同的履行。然而,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宁愿承担定金罚款,也不愿交付房屋,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三)故意隐瞒相关资质
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作出了相对完善的规定,但仍有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实际上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条件,相当数量的房地产开发商无视法律法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骗买方表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显然没有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但工程建设,导致房屋销售合同纠纷。
(四)质量缺陷
质量缺陷主要是指面积缩小、质量标准与宣传不一致甚至不符合正常使用或个别地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买方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但是,如果质量缺陷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法院需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作出综合判断。
(五)广告失真
在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经常采取各种手段来宣传他们销售的房地产的质量、环境和配套设施。这种宣传可能名不副实,或夸大其词,甚至隐瞒真相,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验收后,买方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有很大不同。一些配套设施难以实施,甚至有些是虚假广告,这是无中生有的。物业管理与质量和价格不一致,买方受到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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