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1:21:1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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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称,疫情后上海预约爆满,“截至7月5号都约满了,7月5号后还没放号……”
对此,相关业内人士6月8日嘎闻记者,一方面,各婚姻登记正在加快办理疫情前就预约的存量,另一方面,在疫情封控期间积攒的需求,也出现了短时集中请的情。此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登记对现场办砾限制,因此每日释放的预约名额也相对有限。不过,目前各区的登记预约情冷热不均。
图说:午,显示行区婚姻(收养)登?0日还有少量名额。 :预约序截图(下同)
图说:午,显示行区婚姻(收养)登?日还有部分名额。
午,记者询,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登记预约自上午8点半开始,至下午3点半结,每半小时为一个预约档,每个预约档释放了2个名额,除去午休时间,一天共有16个名额。在一个月中,胶?月8日还有少量名额,均已约满。
图说:午预约询,东新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南镇)被约满。
图说:午预约询,东新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路)7月8日的预约均显示已约满。
随后,记者又询了东新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登记预约情,预约界面显示,路与南镇两处7月8日的登记名额均已被约满。
图说:午预约询,青区婚姻(收养)登?1日暂时无人预约。
然而,青区婚姻登记管涝?0日开始,还有不少登记预约名额。展彩头帕?个名额,记者询时还无人预约。
上述业内人士称,各婚姻登记将根鹃防控要求,及时作出登记服务调整,适当增加预约名额。
作市率先恢复业务办理的婚登,服局婚姻登记处发布归封控登记可顺办理的通知。通知称,答,对因疫情防控暂停婚姻登记服务期间当事人无法如期办理登记登记处理。具体情如下:
1、疫情封控暂停婚姻登记服务期间,当事人登记期已过期,想继续办理登记的可到婚姻登记处顺办理。顺原请的登记有效期在暂停服务期间(即办理中止期间)的天数而定。起,继续计算顺天数,顺后遇到法定节假日的,继续顺至节假日结后的一个工作日。
2、疫情封控暂停婚姻登记服务期间,当事人登记期已过期,在婚姻登记处恢复服务后再次提交请的,当事人可按既定流,冷静期满后办理登记手续,也可来婚姻登记处撤销再带后,按原请的登记有效期在暂停服务期间(即办理中止期间)的天数顺办理。起,继续计算顺天数,顺后遇到法定节假日的,继续顺至节假日结后的一个工作日。
继崇明、奉贤、金山迪卵氏然指椿橐龅羌侵螅穑虾F渌橐龅羌腔匾纸锥斡行蚧指戳嘶橐龅羌欠窆ぷ鳌?/p>
以上海市婚姻和收养登记中心为例,具体安排分为三个阶:6月1日-2日,部分恢复婚姻登记服务,开展婚姻登记窗口复工压力测试,上只办理封郡约却未办理的当事人;网上预约通道,正式婚姻登记服务,实行预约登记制度,上只办理预约登记业务;既婊指窗炖砘橐龅羌歉飨钜滴瘛?/p>
各婚姻登记提示:已预约的来访者出示预约凭证。袄耆恕⒉屑踩说忍厥馊禾蹇捎?-2名陪员进入登记场所,其他陪员不得入内。暂停结婚登记颁证和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错峰登记,如遇登记将视情实行限流措。
上海是一个海纳百川的城市,常住的二千五百多万人口里,海户的其实还不到一半。么,常住上海的外地户口居民,能否在上海办理呢?
有两个途径,一是到民政局协议,二是到诉讼。根据登记条例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登记。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是沪居民,是不能在上海辖区内的民政局办理登记的。
但是,非沪居民在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到上海有管辖权的起诉。
根据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瓜法的解释十二条二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管辖。因此,如果夫妻双方都在上海定居一年以上,可以在上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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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系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副、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律师执业起就涉足婚姻家事法务领域,至疥。律师在找三者、挖掘隐匿财产、转移夫妻财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您有婚姻相关问题,请联系律师。
,上海市东六里法庭在南码头路街道举行发布会,通报近3年来辖区涉婚姻类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当布的六里法庭涉婚姻类民事案例选编,选取10起典型案例,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热点问题。在审理中,通过对家庭成员的人身、财产、情感利进行一体化保护,在实现个案的同时,努力满足家庭和家庭成员的社会期。现刊发典型案例一:原告黄某与被告某后财产纠纷一案 ↓
婚姻不是儿戏 “”后果很严重
——原告黄某与被告某后财产纠纷一案
原告黄某与被告某原系夫妻,双方在登记当日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自愿,某名下店铺及相关设均归某所有,双方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后黄某支付某补偿款300万元整等。
现原告起诉,认为双方系为了购房而办理手续,被告承诺购房后与原告复婚,现又表示不同意复婚,属于欺诈行为,协议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应予撤销或认定无效。
被告辩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对话录音等,确认双方在前多次讨论购房政策、贷款优条件及房屋置换方案,后被告屡次提到“变成了真”“因为要买房子,必要”等,认定双方系为规避限购和贷款政策而办理登记手续。
最判决,双方夫妻感情并非彻底破裂,但涉及身份关系,不能回转。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并非对后财产分割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关于财产部分的约定无效,分割。
“”并非法律概念,是夫妻双方为了特定目的而,双方内心真实意愿并非止夫妻关系,现行法并未区分所谓的“真假”。“”的目的各式各样,如为了获取购房资格、享受购房优政策、获取低保资格、多获取动迁利等。通常夫妻一方基于信任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转移到对方名下,但有时另一方在“”并取得财产后,并不同意恢复婚姻关系并将财产据为己有,由此引发矛盾,甚至发生严重的刑事案件。要分认识到“”的危害,避免“”变成真,否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中华共和国民相关条文
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下实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或者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丨上海市东
高院供稿部门:庭
(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责任编辑丨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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