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后果是什么)离婚法律后果有哪些

时间:2022-09-09 18:40:33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离婚法律后果是什么,以下6个关于离婚法律后果是什么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 离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 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离婚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 离婚后有什么影响
  • 离婚的后果
  • 离婚后果是什么
  • 离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4、子女关系的处理:(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离婚的法律后果有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即那女双方不再具备法定当的夫妻关系;2、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法律分析:对于当事人来说,离婚其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 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

    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是离婚的直接法律后果。基于夫妻身

    (离婚法律后果是什么)离婚法律后果有哪些

    份所发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然消失。

    共同生活的权利义务解除。作为夫妻不仅具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而且须共同操持家务,料理家庭生活,互相帮助、照顾。一旦解除婚姻关系,这些权利义务即告结束,生活共同体解散。

    二、 夫妻财产关系的变更。

    离婚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在离婚时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有时还会涉及到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问题。这就必须本着依法保障男女双方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一方予以照顾,还要贯彻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离婚的法律后果有:1.离婚对当事人身份上的效力。即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因离婚而解除,基于夫妻身份而产生的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也随之消灭。这是离婚最为直接的法律后果。2.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男女因结婚而创设夫妻身份关系,在经济生活中,亦要形成共同生活所必要的财产关系。无论是实行法定财产制或者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离婚而终止,进而发生夫妻财产的清算、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经济帮助的给付以及补偿请求权等财产处理问题。3.离婚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子女的直接抚养和探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费的承担等方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的后果

    离婚的法律后果:1、双方当事人之间已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离婚之后,也不存在共同财产,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需要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分割,一方失去直接抚养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1、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是离婚的直接法律后果。基于夫妻身份所发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然消失。

     1)共同生活的权利义务解除。作为夫妻不仅具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而且须共同操持家务,料理家庭生活,互相帮助、照顾。一旦解除婚姻关系,这些权利义务即告结束,生活共同体解散。

     2)扶养义务的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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