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强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事律简介

时间:2022-12-01 13:24:35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上海最强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事律简介】,以下3个关于【上海最强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事律简介】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上海婚姻家事律
  •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是否有效?
  • 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 上海婚姻家事律


    晶律师,南开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专业从事婚姻家事业,业内外俱佳
    案件胜诉率80%以上
    东律师调解员,主持调解率80%以上,连续被评为律师调解员

    点击“了解更多”,进入晶律师咨询平台,咨询

    上海最强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事律简介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是否有效?

    王某与某登记结婚后,某经常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居住。后双方约定,如某晚上十二时至七时不回家居住,每一小时支付“空床”100元。事后,某共计向王某出惊的“空床”欠条。一次争吵中,某将王某打伤,王某遂向起诉,并诉请某支付“空床”4000元。

    一审经审理认为,“空床”属于精神赔偿畴,因某对王某实家庭暴力,该用可作为精神赔偿抚慰脚。遂判决某给付王某精神损害服务技能4000元。

    王某不服,。二审认为,“空床”4000元是指王某与某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尽陪伴义务,另一方给予的补偿用,名为“空床”,实为补偿。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约定,应予支持。遂变更一审判决,改判某给付王某补偿4000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经审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不违反法律、行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时一方主张按照协议履行的,应予支持;在不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没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形下,对该主张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是否有效?为律师的原创文章,谢绝转载,上海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律师系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副、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律师执业起就涉足婚姻家事法务领域,至疥。律师在找三者、挖掘隐匿财产、转移夫妻财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您有婚姻相关问题,请联系律师。


    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根据中华共和国民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及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条规定,案件于子女抚养权,按以下处理: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

      主要是考虑子女年幼,从生理上更依母亲。但也并非两就没有争取抚养权的可能,两的子女,男方想争取抚养权的,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在两,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回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因其他原因,子女却无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成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的。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母均要接抚养,一方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畸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成明显不利;

      (3)女,而另一方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回疾病,畸不利于子女身心健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三、对的未成年孩子,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很多人认为经济条件是争取抚养权的主要因素,实际上并非如此。双方的基本条件定义很,不仅包括母双提供的物质条件、工资收入、教育度等,还有一方的品质、性格脾气等依据。这些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亦十分重要,因为会考虑到直接抚养一方的对下一成的影响,比如一方脾气暴躁,动不动打骂,则不利于子女成。因此,不仅要方面的条件,精神方面的亦不可忽视。

      实践中,判决抚养权归属是从哪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的角度去考虑,主要参考:

      (1)应考虑子女当下的抚养状态,维持子女期以来稳定的抚养现状;

      (2)应考虑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3)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或母的合理要求;

      (4)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下,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5)在双方上述条件相当的情下,母能够协助抚养亦有利于争取抚养权;

    (6)嫌惺侗鹉芰Φ淖优蘼塾筛富故悄а加φ髑笞优救说囊饧?/span>

    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为律师的原创文章,谢绝转载,上海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律师系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副、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律师执业起就涉足婚姻家事法务领域,至疥。律师在找三者、挖掘隐匿财产、转移夫妻财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您有婚姻相关问题,请联系律师。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上海最强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事律简介】,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刑事案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