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21:59:15来源:法律常识
1,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民政局的离婚证有同等效力:只要判决书生效,你就没有任何必要再到民政局去办离婚证了,拿着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可以顶民政局的证用。
2,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不可能写“立即执行”:要等十五天的上诉期过后,判决书才生效、判决内容才可以执行,写立即执行就是法院违法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当事人以没钱为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扩展资料:
案例:原告李某、被告王某于2012年春节期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10日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2013年12月13日生育一男孩。2014年3月8日两人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由于原、被告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双方自2015年分居生活。
原告曾于2016年3月向界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离婚。界首法院为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和好的机会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但双方仍未和好。原告再次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夫妻关系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原告李某抚养,被告王某支付婚生子抚养费5.67万元,于2017年12月30日付2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付3.67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依然不予履行义务,为了规避执行远走他乡,不知所踪。为了该案尽快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在其所在村张贴悬赏公告。熟料,悬赏公告起了作用。
离婚后的王某准备再婚,听说自己上了“黑名单”又被法院在住所地张贴了悬赏公告,因怕丢人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后其凑足案款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匆匆忙忙来到界首法院执行局履行了义务,该案圆满执结。
参考资料来源: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的方式只有民政局和法院诉讼离婚,法律上规定夫妻分居两年且感情不和的,经过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可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案例:妻子离家出走五年仍未回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判离婚
2002年10月,贾某认识了外来打工妹闫某,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当月月底,两人便登记结婚,婚后的生活,免不了磕磕绊绊,贾某起初并未在意,但妻子整日沉迷网络,对家务不管不问,引发贾某不满,贾某渐渐发现,两人之间性格差异很大。
就这样,两人在吵吵闹闹中走过了7年光景,直到2009年2月的一天,贾某回到家,发现家中异常安静,屋内空无一人,四下寻找也未找回妻子闫某。这时,贾某还抱有一线希望,闫某可能是回娘家了,但结果还是扑了空。
一晃又是5年,2014年初夏,贾某起诉离婚,直到开庭,贾某也没见到消失5年的妻子,最终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缺席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但财产情况因无法查清,不作处理。
法官解释称,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现实生活中,时有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情况,离家出走的行为可视为夫妻之间已分居生活,但是否准予离婚,还应当判断离家出走的原因是不是夫妻感情不和。
本案中,闫某与贾某争吵频繁,长期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闫某在未予知会贾某的情况下,便离家出走杳无音信长达5年之久,综合本案上述情况,应认定贾某与闫某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故判决准予贾某与闫某离婚。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63756?fromtitle=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