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法律(无效婚姻的法律意义)

时间:2023-04-11 16:16:47来源:法律常识

无效婚姻的法律(无效婚姻的法律意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都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无效婚姻有什么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

婚姻无效有哪些原因?

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刘宗伟律师解答:

在现在的法律当中,认为是无效婚姻有以下原因:

1.申请结婚的其中一方没有合婚的意愿。2.申请结婚的一方身体上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3.申请结婚的时候有一方实际上没达到《婚姻法》中的结婚年龄的要求4.申请结婚的一方涉及重婚等违法行为。5.申请结婚时违反了近亲禁婚的法律规定。

那么如果触犯了以上任意一条,《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法院认定为了从结婚的开始的时候该婚姻无效,这段婚姻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没有夫妻权利和义务。比如不能互相继承财产关系等。

刘宗伟律师补充:

被法院判决无效婚姻后的法律后果:

1. 因其中没有一方没有结婚意向的

在现行的《婚姻法》的11条规定,因为遭受到被迫结婚的,在一年之内,受到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如果受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在恢复自由日起的一年之内提出。

2. 财产关系的处理。

在现行的《婚姻法》的第12条规定,同居时双方所获得的财产,由双方先且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出面按无过错的原则来处理,如果其中一方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3. 子女抚养的权利和义务

过去的法律认为,因为父母双方被认为是无效婚姻,所以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就被认为是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与亲生父母没有任何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过去的社会对此极度鄙视。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于对人权、人道、平等的追求,该段法律开始逐渐得到修正,并给予了这种子女合法的权益。无效婚姻的双方要要承担子女的生活教育的义务。单方抚养的,另一方也有探望的权利。

刘宗伟律师总结: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当事人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它就应该是无效的,不发生婚姻的效力。

刘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刘律师每年代理各类专业案件六、七十件。多年来潜心钻研专业技巧技能,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代理经验,善于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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