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婚姻观(从法律角度看婚姻)

时间:2023-04-11 22:14:28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上的婚姻观(从法律角度看婚姻)

说起姻亲,在整个人类文明史中,我华夏文明独树一帜。从远古部落到封建制度的夏商。西周是中国礼教制度的雏形,到现在的婚姻仪式中的传统流程都还有其影子。可惜这些年我西化的太彻底了。我小时候的很多婚礼仪式已经看不到了。这是民族文化的失败,也是当下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真实写照。在古代虽说有三妻四妾,但是正妻原配的地位是无法撼动的,只要你不违背礼法,没有谁敢轻言休妻。下面就来说说古代的婚姻制度。

1...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虽然古代男子可以有妾有婢,但法定的妻子只能有一个。也就是说只有一夫一妻是合法的婚姻,只有正妻所生的子女为嫡系,其他皆为庶出,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比较低的地位。

“同姓不婚”也是缔结婚姻的一个前提。西周实行同姓不婚原则,主要基于两点:首先,长期的经验证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为婚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发展。其次,禁止同姓为婚,多与异姓通婚,是为了“附远厚别”,即通过联姻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天下与宗法制度。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又一原则。在宗法制下,必然要求由父母家长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通过媒人的中介来完成。否则即是非礼非法,称为“淫奔”,不为宗族和社会所承认。这些东西到现在已经消失了。不过主体还在,只是现在的人没有了这些观念。

3..结婚年龄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都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无媒不交”;“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但是,婚姻缔结情况也有例外,如儒家礼制规定,父母死后子女应服丧三年,在此期间不得嫁娶,以示孝道。

4..婚姻程序

婚姻“六礼”。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序来完成,

纳采,也就是男家请人向女家说明缔婚的请求,相当于后世的提亲、说媒。我国传统上盛行包办婚姻,青年男女没有自主权。到了当婚当嫁的时候,男方家长便请媒人向早已物色好的女方家长提亲,表达想和对方联姻的愿望。

纳采得到准许,也就是女家收下了礼物,接下来就是六礼重的第二步——问名。问名即双方相互探问男女的姓名、年龄、生辰、籍贯、三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名号、官职等,以便对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一仪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请八字”。

第三步纳吉是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

纳征亦称纳成、纳币。婚姻礼仪。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

纳征之事完结以后,婚姻基本地界,接下来就该迎娶进门了。而此前的准备工作,就是请期。

所谓请期,就是男家占卜择定合婚的吉日良辰,让媒人告知女家,征求女家的同意,相当于后世的“告期”、“夏日子”。

5...亲迎,是六礼中的最后一道程序,相当于后世的婚礼大典。古礼中的婚礼仪式,并不是一天之内完成的,而是要持续两三天,除迎娶当日外,前后各要延展一天。

6....婚姻解除

婚姻关系的解除。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按照周代的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既不能离异休弃。“三不去”即是: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有岁娶而无岁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置女子与无家可归之地,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  “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贫贱,但以后变的富裕。按礼制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七出”、“三不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西周婚姻立法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岁继承和采用,成为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实古代婚姻制度对夫妻双方都是有保障的。两家联姻不是说的就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家人的事。在电视机“知否”中就讲述了宋朝的婚育观。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是长柏说的“夫妇本是一体,应当各司其职,我既替不了新妇生育,新妇自然也就不必为我的前程操心了”。还有一句说“一家子兄妹,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古代人都讲礼义廉耻,都是要面子。一个礼字就能束缚人们的贪欲,就能让人不敢越过雷池半步。这些东西也就才消失三十多年。可能很多人都认为这些东西都是陋习,不应该出现在现在的社会,我们发展到现在早已经和国际接轨,应该学习,交流,和世界看齐。未然到现在为止,西方发达国家女性结婚后还是要冠夫姓,只有中国近几年出现了居然不是上门女婿而要求孩子随母姓的奇葩事情。

我们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这四十多年。中国从一个积贫积弱百废待兴的国家,经过几代人的流血牺牲,血汗付出终于要重新走向辉煌。

在任何时代都有光鲜亮丽的和一些病态的的事情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物的发展都有两面性。我是有灿烂辉煌的过去,很多现实问题解决不了,找不到答案,在文章中古代先贤已经给了我们答案。

近二十年中国的婚育观出现了极大的扭曲。很多不正常的现象频频出现,甚至颠覆三观。很多事情让我这个八零后感觉自己和时代脱节了,感觉才四十多岁的中年怎么就看不懂这世间事?下面我就来说说现在婚姻观。

1.....离婚。过去这十年国家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成功跨过日本,让亚洲四小龙黯然失色。现在的中国到处都是高楼大厦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美国也将会在不远的将来被我超越。但是另一面就是这个离婚率常年居高不下,每年都是百分之四十以上。而且百分之七十五都是女性提出来的。也就是说中国每年有几百万孩子成为单亲家庭,有或者要把别人叫爸妈。好一点的和平分手,坏的就大打出手闹上法院甚至毁家灭门。这是为什么呢?关键还是在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我们西化太严重了。

2....婚育观。现在结婚就是一件很草率的事情。没有了三媒六聘,婚姻就是一张九块九的证书。离婚成本太低了,双方都没有了责任,任性妄为随意践踏婚姻,一顿饭,一件小礼物,一些不顺心的小事都成了离婚的理由。不听父母朋友的劝告,只信所谓的规模兄弟。现在的婚姻有很多就是死在闺蜜之手。古言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庄婚。现在呢?破坏他人家庭,当小三,成了家常便饭。男人们炫耀自己有多少女人,女人们炫耀自己有多少情人。殊不知你在玩弄他人的同事自己也在被玩弄。你所谓的新人也不过是别人玩剩下的旧人而已。这个世界上只有老实人才不会参与这些游戏,自然他们都单下了。

3...结婚成本和高价彩礼以及喝了太多网络毒的现代女人。天价彩礼,以及网络毒鸡汤对中国女性看似提高了身价,实则是严重打击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前些年的著名语录“男人负责挣钱养家女人负责貌美如花”“舍不得给女人花钱的男人就不是男人”等等。一些资本也参与其中如果爱她就给她最好的。一时间把中国女人宠上天。天价彩礼这些年已经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家政府都出手整治了就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我们来算算一个小城市的结婚成本,这些都是男方家负责的。一套县城房子连装修得六十多万吧!彩礼我们四川十万内,三金两万多,酒席及其他礼品十万,车子,遇到好说话的亲家十几万吧!七七八八加起来小一百万了。能够带个几万嫁妆过来已经是很了不起了。这是我老家去年的行情。要是大城市发达地区恐怕还要增加几倍。

现代的女孩都是娇养出来的,自己工资就几千块钱要求男方必须月薪过万,房子车子存款样样齐全。并且还不和男方父母生活在一起,孩子只生一个,美其名曰要把钱用到一个孩子身上,把孩子培养成精英,如果用钱能够砸出精英,我想中国穷了几百年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了。更奇葩的是还有要求孩子跟母姓的。这样的要求就是在欧美发达国家也是没有的。就是现在的欧美女方结婚后还要冠夫姓。就日本,台湾省,香港等地方也是。我们的林志玲姐姐现在就叫黑泽志玲。也不知道部分女性是那里来的勇气。

这样的观念不转变,中国的婚育观还会持续恶化,现在的中国部分男人已经选择躺平,找不到就不找了,一片佛系生态笼罩着中国男人的天。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