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0:20:34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徐岚 记者张凌发)
记者26日从镇江扬中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为了减少冲动、盲目性离婚,该市从9月20日起试行“预约离婚”举措,以一周时间为缓冲期,留给夫妻足够的冷静和思考时间,以期降低离婚对当事人、家庭和孩子的伤害。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简化和优化了登记手续,只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使办理离婚时限由过去的久拖不决变成“当场”。
据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该市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699对;截止到9月21日,今年受理的离婚案件已达576件。程序的简化、家庭功能淡化、婚姻观念的转变、人心浮躁、家庭责任意识淡薄等多种因素,导致离婚数量持续上升。
“预约离婚”是在离婚登记制度框架内的一种有益探索和尝试,在经过初审,当事人填写离婚预约表格,待一周后双方如仍有离婚诉求,再按预约时间到场提交所有离婚材料。如果当事人双方不接受预约离婚,手续完备、执意离婚,工作人员会尊重其意愿现场办理。对一周预约期满不来办理的夫妻,即视为放弃,婚姻登记处不联系也不追问。
婚姻的幸福长久,需要夫妻双方的坚持和维护。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预约离婚”后因一时冲动而动了离婚念头的夫妻可以在“缓冲期”内“三思而后行”,为爱等一等。“面对生活中的苦难和挫折,每一对夫妻都应该给予对方更多的珍惜和尊重,千万不要轻易尝试婚姻的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