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3 09:59:59来源:法律常识
前言:协议书离婚简单化,2003年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条例》不会再规定本人给予企业或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信,维护被告方的个人隐私,简单化了协议离婚程序流程,也提升了离异高效率。协议离婚和离婚诉讼对比,协议离婚具有省时、划算的优势,但与此同时也具有一些不利条件。
协议离婚和离婚诉讼对比,存有一些不利条件: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所报备的离婚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法规强制性法律效力。
当一方不执行协议书內容时,另一方务必向人民法院再行提起诉讼处理,而合同书中所订立的內容,并非100%获得法律法规的适用。一旦一方后悔,具备较大的可变性。
根据人民法院达到的协商离异或宣判离异,具备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执行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裁决书,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封查、冻洁、乃至拘押处罚等强制执行措施使另一方务必遵循协议书,更有确保。
彼此不可以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务必诉至人民法院:
一、彼此就是不是离异、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债务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建议,而一方坚持不懈离异的;
二、一方被告方或彼此当时人是限定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的;
三、未在我国申请办理登记结婚的;
四、彼此或一方没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申请办理的。
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则务必挑选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经常留出安全隐患。
民政部门针对离婚协议书的内核查不严苛,由两方被告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因而,合同书中涉及到对资产、儿女、债务的处罚,通常是由被告方的法制观念水准来决策,广泛看来,措辞不标准,考虑不周全全,非常容易引起纠纷,留有安全隐患。现阶段,婚姻家庭律师网审理的案子,有百分之三十上下是为此而发生的离婚之后离婚财产纠纷起诉。
人民法院离婚诉讼或协商离异,有刑事辩护律师、大法官的专业水准确保,对民事调解书的每一条文都是会逐一开展核查,合理合法、认真细致,并保证将来可供申请强制执行,沒有安全隐患,更充分的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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