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人离婚法律怎么处理,2020年离婚法最新规定家暴

时间:2022-11-20 18:28: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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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离婚一般怎么判 婚姻法2020年家暴新规定
  •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六周年,跟着法官看涉家暴离婚案怎么判
  • 家暴是可忍孰不可忍!离婚诉讼怎么判?
  • 家暴离婚一般怎么判 婚姻法2020年家暴新规定

    2020-07-08 13:13编辑:婚嫁小秘书标签: 新婚姻法 家暴

    家暴离婚一般怎么判?判决离婚,另外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会多倾向于受害方,下面来看看婚姻法2020年家暴新规定!

    今年婚姻法的改动有两点一点是离婚冷静期,一点是净身出户,下面来看看家暴离婚一般怎么判?

    一、家暴离婚一般怎么判

    判决离婚。

    1、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是否属于感情破裂,因此早于家庭暴力之后,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2、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受害者可以要求家暴方的赔偿,不管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赔偿,另外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偏向于受害方多,一般3-4月左右就能判下来。

    二、婚姻法2020年家暴新规定

    净身出户。

    1、今年两会中特别提出关于婚姻净身出户的规定细节,其实一条就包括家暴。

    2、首先家暴的范围很广,精神暴力或者身体暴力都属于家暴,比如冷暴力语言上的攻击。

    3、受到家暴的一方可以要求实施家暴方的赔偿,另外法院在判决家庭财产的时候也会更多倾向于受伤多的哪方,情节严重者可被要求净身出户。

    三、2020年婚姻法有哪些改动

    1、离婚

    之后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有一个冷静期为期30天,30后两人还想离婚就直接自动离了,诉讼离婚不需要。

    2、净身出户

    (1)家庭暴力,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都算。

    (2)故意隐瞒对方转让夫妻共同财产的。

    (3)非法与其他人同居或实施重婚。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家暴离婚一般怎么判,婚姻法2020年家暴的全部内容了,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后也对家暴离婚的法律有了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六周年,跟着法官看涉家暴离婚案怎么判

    光明网讯(记者 陈畅)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正式实施六周年。我国《民法典》也颁布施行一周年。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民法典》和《反家暴法》一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保障鼓励当事人勇敢向家暴说“不”。北京市一中院团河法庭法官选取这一年来适用民法典审理涉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一起来看看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一、实施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

    康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康某(女)与王某(男)于2004年8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康某诉称,王某婚后不久便从公司离职无工作,一直由康某负担全部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自2015年起,王某常因家庭琐事对康某进行殴打,2015年6月8日晚21时,王某与康某发生争执,王某将康某头部用钝器砸伤,康某报警并做了伤情鉴定。康某向法院诉请解除婚姻关系。王某辩称,不同意离婚。本案系第一次起诉离婚,康某不够冷静过于草率,王某愿意改正过错,双方感情并未破裂。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根据在案证据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审判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又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原则,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家庭暴力不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更是破环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即便施暴方表示坚决悔改,不同意离婚,若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二、施暴方一般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张某诉焦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张某(女)与焦某(男)于2014年3月5日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婚后双方感情不合,焦某酒后经常当着孩子的面对张某进行谩骂、殴打,孩子因受到惊吓常常放学后在街上游荡不敢回家。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归其抚养,焦某辩称张某是家庭妇女,没有工作收入,没能力抚养孩子。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认定焦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出发,孩子判归张某直接抚养。焦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由此,在处理离婚纠纷涉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要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

    审判实践中,有施暴者辩称家暴行为仅存在于夫妻之间,但并不影响其对孩子的感情,此时是否会导致其丧失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呢?我们认为,家暴行为是一种家庭成员之间的严重侵害行为,在涉家暴的离婚案件中,存在大量未成年子女亲眼看见其父母之间发生家暴行为的案件。未成年子女目睹施暴过程会给其内心造成极大心理创伤,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实际上也同样是家暴的受害人。因此,若父母一方被认定构成家暴,不论是否直接向未成年子女施暴,根据民法典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如无其他情形,一般认为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三、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可对施暴方少分财产

    郎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郎某(女)与李某(男)于2017年10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日渐疏离,郎某便搬到单位宿舍居住。李某多次到郎某宿舍吵闹、威胁,并将宿舍门锁的锁眼堵死,在楼道里摔东西、门前烧香、祭拜、墙上涂写等等。其后,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分割财产。李某收到法院传票后向郎某连续发送微信百余条,内容均涉及恐吓威胁。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根据在案证据认定李某构成家庭暴力。在财产分割上依据照顾女方原则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李某少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可见,我国立法充分保护公民的精神利益,在家庭暴力的认定上,不仅包括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实践中精神暴力主要表现为施暴者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谩骂、诽谤、宣扬隐私、无端指责、人格贬损、恐吓、威胁、跟踪、骚扰等。精神暴力通常会使受害人产生自卑、恐惧、焦虑、抑郁等心理以及精神方面的伤害。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郎某的精神恐惧,符合家庭暴力的特征。相比于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更具有隐蔽性,但其对受害方的伤害却不亚于身体暴力。因此,应摒弃只有身体暴力才是家暴的错误观念,对于精神暴力也要勇敢说不,用法律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与精神利益。

    四、一方遭遇家暴离婚可请求施暴方进行损害赔偿

    唐某诉刘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唐某(女)与刘某(男)于2015年11月16日登记结婚。由于二人年龄相差较大,刘某又生性多疑,其常在唐某下班途中跟踪监视唐某。回到家中刘某反复盘问唐某是否与异性往来,一旦发现有异性给唐某发送微信或打电话,就对唐某恶语相加并让唐某下跪自扇耳光,导致唐某右耳穿孔,白天常产生幻听。其后,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金10万元。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根据在案证据认定刘某构成家庭暴力并判决支持唐某要求刘某支付10万损害赔偿金的请求。刘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家暴行为不仅会给受害方的人身造成损害,还会对其精神造成严重创伤和消极影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也进一步明确,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因此,离婚纠纷中家暴受害方不仅可以主张因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来源: 光明网

    家暴是可忍孰不可忍!离婚诉讼怎么判?

    家庭原本是个温馨的港湾,然而家庭生活面对诸多琐事,也会引发家庭矛盾和纠纷,家庭成员之间一言不合打起来,就产生了家庭暴力。家暴不仅让受害者身心俱疲,给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也让孩子成长在不和谐的环境中,影响身心健康成长。俗话说“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那么面对家暴该怎么办?

    警惕新型家暴,冷暴力!

    家暴不仅局限于动手打人、辱骂、恐吓等,身体上的伤害,还有一种冷暴力,不容忽视,看似不打人不骂人,却让人更寒心。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交流,不去面对和解决产生的矛盾,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让夫妻生活形同陌路,离婚之战一触即发!

    图片来源网络

    遇到家暴该怎么办?

    1、及时报警,做好口供笔录,让施暴者得到法律的惩处。

    2、及时就医,如果伤情严重送医救治,做好伤情鉴定,留有证据,是民事索赔和刑事处罚的依据。

    3、向村居委、妇联、司法所等有关单位反映,寻求帮助,进行调解和引导。

    4、向法院起诉,进行民事诉讼,严重可刑事诉讼。

    忍无可忍,可以离婚吗?

    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家庭暴力也是导致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可以以此进行协议或者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是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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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暴的离婚诉讼怎么判?

    首先,要求身体和精神损害赔偿。

    家暴作为法定的离婚情形之一,此时可以认定有家暴的一方存在过错,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方面。身体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精神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其次,财产分割无过错方受益原则。

    家暴离婚财产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施暴者是有过错的一方,那么在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的时候,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一方。

    面对家暴,不管冷暴力还是热暴力,都是摧残人心的的方式,无需忍气吞声,勇敢站出来和施暴者说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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