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20:51:10来源:法律常识
粉丝投稿说是朋友结婚后和其配偶一起开了一家店,但是现在他们正在闹离婚,朋友想继续经营,可是另一方不同意。想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大致的方法是需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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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想要继续经营,另一方不想经营想退出的,可以考虑通过将股权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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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除了这种情况,还有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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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愿意经营商铺的,由双方共同协商申请转让或者拍卖后,所得价款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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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都想争经营权:双方都要经营商铺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考虑个人经济情况、有利于商铺经营的原则予以判决,双方条件相当的,由人民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法院就会将经营权判归其中一方,获得经营权的一方,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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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还有什么问题来问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