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23:37:05来源:法律常识
每一段失败的婚姻,都会有一个失败的理由。
想要找寻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的最好方法,或许就是从一个个失败的婚姻案例中寻找。只要大家避开了一个错误,就多了一份稳固婚姻的基石。
今天请大家看的是法院2020年公开的一份离婚纠纷案件,男方痛斥女方家暴,女方恳请给予一个挽救幸福婚姻的机会。
那么这份婚姻,究竟要如何挽救呢?
(书写君对原判决书中涉及的姓名、具体地址、日期等信息进行了处理,其中拗口的句段进行口语化调整,便于大家阅读)
原告:男,1967年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武汉市。
被告:女,1970年出生,汉族,物业保洁员,住武汉市。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离婚纠纷一案,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男方)、被告(女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男方)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都是二婚,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年××月仓促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
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被告(女方)对原告(男方)及其子女态度冷漠、不履行夫妻义务、不承担家庭开支、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
尤其是被告(女方)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几次拿刀企图故意伤害甚至威胁到原告(男方)的生命,原告(男方)的子女冒险夺刀才制止了悲剧的发生。原告(男方)生活在随时会被杀戮的恐怖氛围中,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
结婚以来,被告(女方)不承担家庭开支,不愿主动承担家务,做的饭很难入口,也不愿意改进。
原告(男方)的女儿偶尔回来探望,被告(女方)冷漠不接待,还要原告(男方)的子女做好饭菜请吃现成的。
原告(男方)的女儿出嫁,被告(女方)不帮忙张罗筹备,婚礼当天当着众多亲戚朋友若无其事的旁观,令原告(男方)及女儿毫无颜面。
被告(女方)对原告(男方)毫不关心,一有争执就拿刀相向,再就是冷战,不与原告(男方)过夫妻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2019年8月14日,原告(男方)起诉提出离婚,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虽然在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
但判决不准予离婚半年多以来,双方关系依旧并分居至今,无法沟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依法应当准予离婚。
被告(女方)辩称:
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原告(男方)诉称的离婚理由与事实不符。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11年认识,两人一见如故,××××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相敬如宾,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甜蜜的时光。
由于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均系再婚,考虑到原告(男方)已经有了两名子女,被告(女方)婚后一直未再生育,将原告(男方)的子女视如己出,倍加疼爱。
原告(男方)和被告(女方)一起共同生活十年之久,已经形成较为稳固的家庭关系。
虽然在近一、两年的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等问题发生矛盾,但夫妻之间难免小打小闹,并没有到非要离婚的地步。
原、被告都已年过半百,难得建立起来的家庭实在不忍就这样离散,自原告(男方)上次提出离婚,被告(女方)时常感念原告(男方)的温柔体贴,昔日的幸福时光与温馨的家庭生活都历历在目。
被告(女方)渴望、也非常珍惜现在这个曾给自己带来无尽的温暖和幸福家,实在不愿与原告(男方)离婚。
原告(男方)诉称被告(女方)不做家务等等与事实不符。被告(女方)为原告(男方)做饭,尽了最大的努力;家庭开支是以夫妻共同经营为家庭的支出;被告(女方)做饭的时候争吵偶尔拿刀,并没有家暴的事情;法院判决后双方一直在沟通,被告(女方)一直要求原告(男方)回家吃饭,也想恢复以前的生活。
综上所述,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恳请法庭能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原告(男方)起诉离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好。双方均系再婚,没有共同生育子女。
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原告以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被告对其子女态度冷漠、不履行夫妻义务、不承担家庭开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为由,于2018年8月14日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许离婚后,原告现仍持上述理由提出离婚起诉。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以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开庭笔录在卷佐证。
法院认为: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虽经人介绍认识不久登记结婚,但由于双方均系再婚,有一定生活经历,在互有好感的情况下,经慎重考虑决定结婚,且婚后感情较好,应当互相珍惜。
被告考虑结婚时原告已有两名子女,婚后未再生育,且与原告及其子女共同生活多年,家庭关系较为稳固。应考虑维持为宜。
虽然双方近年来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被告感念原告的体贴,十分珍惜昔日的家庭生活,不愿离婚,恳请给予一个挽救幸福婚姻的机会,双方有和好可能。应判决不准许离婚为宜。
原告认为被告对其子女态度冷漠、不履行夫妻义务、不承担家庭开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证据不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不准许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离婚。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男方)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这个案件特别一点的地方或许是男方起诉女方,因为女方企图故意伤害甚至威胁男方。
不过再结合女方的陈述,“被告(女方)时常感念原告(男方)的温柔体贴,昔日的幸福时光与温馨的家庭生活都历历在目。”
大家其实就能够明显看出一个问题,那就女方爱着男方,却不懂得如何表达。那么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应该怎样表达爱意呢?
01.坚持说,“我爱你!”
“我爱你“这三个字可以说是这个世间最准确、最浪漫、最实际的情话。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结婚之后还说“我爱你”显得很俗气,可是当你把一间最俗气的情话坚持下去,这实际也是一种爱的证明。
02.给对方一个拥抱
拥抱是夫妻最有效的情感表达。
有很多时候,语言上的沟通交流无法达到效果时,拥抱反而是一种最好的交流方式。
一个拥抱,其中蕴含了太多的情感,爱意、理解、包容、体谅。
案件中的女方,爱着男方,却选择用威胁的方式来维系婚姻,结果必将是越走越远。其实有时候在争吵时,一个拥抱就能解决。
03.制造偶尔的浪漫
夫妻之间的感情,最容易被忽略。
想要维系婚姻家庭的关系,首先就要维系好夫妻之间的感情,偶尔制造一些小浪漫,让对方感受到突如其来的温暖,这也是一个好方法。
希望能够借用失败的情感案例,以正能量的角度,为大家解决心中困扰!如果您认同书写君观点,请加个关注,收藏、点赞、转发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