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财产怎么调解,我和老公结婚买房,找我父母借了十万,离婚后,我想按房价增长比例扣除,再平分房产,可行吗?

时间:2022-10-27 00:57:09来源:法律常识

结婚前甚是甜蜜

离婚后争议不断

他认为房子该折价平分

这我可就不乐意了

变淡的是感情

增长的是房价

房产分配真是难上加难

谁来帮帮我啊


1

Q1

我与老公结婚时购房,借了我父母十万块钱。后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他说应该将房屋折价后,二人平分。而我觉得应该将父母资助的十万块钱,按照房价增长比例计算后扣除,再进行平分。请问我该怎么办?

A1:

你好,你需要根据你父母十万元的性质及购房时你的婚姻状况分不同情况确定。

第一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你父母对房屋的出资,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你单独作为受赠人的,有权就赠与金额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分配。但是,若购房时你们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且你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原则上对该共同赠与部分,你们二人应平均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向父母的借款,那么该款项无法直接从房屋份额中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此情况下你可以提出将房价中相应借款数额偿还对父母的债务后再进行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出资、家庭贡献等具体划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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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本人2022年6月初在某网购平台购入男士休闲裤一条,到货后发现裤子没有水洗标,吊牌上没有成分标记,也没有安全类别,甚至安全标准也是假的。联系卖家询问情况后,卖家只回复水洗标忘了缝,关于吊牌问题,卖家回复说还在问厂家,让我退货或者更换。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权益?可以要求赔偿吗?

A2:

你好,你有权要求销售商更换或退货退款。满足一定条件,你也可以要求其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根据你的描述,卖家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没有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你可据此要求其更换或退货,并承担运输费等必要费用。若因购买该产品给你造成了其他损失,你也可保留相关凭证,要求卖家赔偿。

其次,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卖家如有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可认定为欺诈;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主张三倍赔偿。所以,如果你可以对商品进行比对,一旦确定商家有欺诈行为你可以保存好证据要求赔偿。

如卖家不履行上述义务,你可联系网购平台要求其督促履行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仍未履行,你可收集整理购买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

Q3

女友婚前买房,首付款中有我出资的部分,目前刚签了购房意向,交了订金,首付款还未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拟定一份协议,来证明她目前所购买房子中,有一定金额是我出资的,两人结婚后属于婚前所有呢?有这种协议的写法或必须写明的条款可参考吗?另外,我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若需要,要选择哪种公证类型呢?

A3:

你好,对于你咨询的几个问题以下分别进行解答。

首先,关于拟定协议的问题,协议条款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愿协商拟定,所以在协议中你可以约定清楚购房时各自出资的金额以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等事项。

拟定协议一般需注意如下内容:第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第二、所购房屋的坐落、购房总价、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第三、协议还可约定所购房屋今后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情况应如何处理;第四、若婚姻关系解除,房屋的分割方式;第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办法。

因共同出资购房协议涵盖内容较多,以上条款还需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为避免协议漏洞产生风险,建议你在草拟前向专业人士详询具体条款的拟定。

其次,关于公证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若无其他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若协议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在双方签字后即为有效。若希望由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予以确认,则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最后,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增加维权风险,建议尽量将房屋登记为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建议签订协议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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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有明确规定,接受公司调度安排。现公司在未与本人协商的情况下,邮件通知本人直属上级把本人调离现在的工作地点与工作岗位,请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A4:

你好,虽然你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明确约定,但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仍需根据调岗的具体状态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你与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中虽然明确约定,你需要接受公司的调度安排,但现在公司调整岗位前后的工作内容有明显的区别,薪资标准有明显降低,在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属于不合理的调岗,而如果工作地点的调整又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则公司的行为属于单方变更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在未与你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调整你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是违法的,你可以拒绝调整。

第二种情况,公司虽然调整了你的岗位但如果两个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相差不大,薪资标准一样或差别不大,工作地点的调整也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则该调整均在合理且合约的范围内。此时按照你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可以单方调整你的岗位和工作地点,你需要服从公司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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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因为我的外卖平时会点一些零食,甜点之类的,经常被偷,有一次我点了一个变态辣鸡翅,结果没想到一直偷我外卖的,是一个小孩儿,他偷吃了那个鸡翅之后嘴巴肿了,他们家长竟然还根据外卖上的门牌号找上门来要我赔医药费,这种情况我该赔吗?

A5: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下具体进行分析。

首先,虽然孩子是因为吃你点的鸡翅造成嘴巴肿,但该状况是其自己过错造成,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是正常点外卖,孩子自己偷吃后导致嘴巴肿,你对此并无过错,你的行为与其受到伤害之间也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你无需承担责任。

其次,虽然孩子是未成年人,但其偷外卖的行为已经违法。如果外卖价值不高,虽无需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但其擅自取走、偷吃你外卖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财产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你有权要求孩子及其监护人向你赔偿外卖损失。

综上,建议你可以向对方家长进行说明,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和平处理此事,你可以选择报警或向法院诉讼,并保留好外卖购买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由第三方机构处理你们之间的纠纷。

感谢值班律师:宋飞帅(湖北武汉)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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