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03:28:10来源:法律常识
结婚容易,离婚难。
况且如今结婚就已经很难了,但离婚比结婚还要难。
没有哪个父母一开始就同意子女离婚的,不到万不得已,都希望双方放下过往,携手继续前行。
双方实在过不下去了,比如长期出轨(偶尔出轨因此离婚的人还挺少)、巨额负债、不闻不问、婆媳大战等等,出于及时止损,父母不同意也没有办法了。
走到这,把父母说通,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了,真难!
到这一关,没有收入的人基本就打退堂鼓了。想想饭票和忍耐之间,还是选择饭票吧!
个别没有丁点收入的,毅然决然离婚,真是令笔者佩服,简直是真的勇士。
可想而知,婚姻已经烂到什么地步,下这个决心有多难。
另一方面,收入高的在考虑,我辛辛苦苦打拼半天,她(他)要分走我这么多财产(参见当当网那两位离婚大战),不忍也得忍。
但终究还是忍不住的,就像感冒了要咳嗽,哪能忍得住?
没办法,只能割肉了,被对方分走再多的钱,也要离婚。
这个离婚决心也很难。
财产、抚养权,来来回回,几轮下来,终于说通了,双方签了《离婚协议》。
某天,兴致勃勃去了民政局,填了表,按照法律规定,回去冷静一个月再来。
这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可是变数大着呢!签好的《离婚协议》内容,对方又反悔了。
插一句:没离婚时《离婚协议》没啥法律效力,签个《婚内财产约定》还能起点作用。
对方反悔了,得!协议离婚失败。
诉讼离婚,要先来一步庭前调解。
有的调解得好几次,双方吵来吵去,哭哭啼啼,也是调解失败。
得嘞!回去等着吧,案子会按照程序往下走,分流到承办法官手里。
3到5个多月又过去了,法院通知开庭。
好家伙!兴致勃勃去开庭,心想这下总能离了吧!
结果对方说:我们感情还能补救,我不同意离婚(惯用的拖延伎俩)。
那么此时,按照《民法典》婚姻编之法律规定,95%的法官都会判决不准离婚,除非有个别极端情况。
算一算,这已经大半年过去了,还是没离成,难啊!
得嘞!回去等满6个月,第二次起诉,上面的程序又来一遍。
你说来一遍就来一遍,有的渣配偶换手机,法院怎么都联系不到他或她,这种如何开庭?法官如何判断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又是个“拖”字诀。
到这!还是离不了婚。
可是,在如此漫长的过程中,共同财产怕是剩不下三瓜两枣了。
看了上面的程序,你是不是都木了?
即便每个人离婚的原因都大不相同,但是离婚程序都是一样的。
程序走不完,这个婚还真是离不了。
所以,你说离婚难不难?是不是难于上青天!
——本文完——#婚姻##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