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16:56:04来源:法律常识
在离婚案件中,走向幸福的最后一步可能就是诉讼了,很多人不清楚离婚诉讼费,那么笔者将从三个方面的问题来为大家诠释一下这个问题。
离婚诉讼费缴纳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
举个例子吧,以北京为例,法院收取案件的受理费,一般是在立案时按简易程序的标准先收75元。在案件审理后,再根据财产标的,看是否需要补交案件受理费。
为此,立案的时候,有经验的律师会在起诉书的制作上,将争议标的控制在20万元以内,设法帮助当事人少交案件受理费,同时又能防止在庭审过程中因起诉书的制作在诉讼请求中居于不利地位。
其实在法院离婚费用中还包括一些其他费用,如财产保全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这些都是在离婚案件中,为了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和防止一方故意不执行判决,使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律师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费或法院执行申请而产生的费用。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同时还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证件、材料。而且一般诉讼离婚时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往往存在很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