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20:25:04来源:法律常识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10日讯(记者姚传龙)6月10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兴三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受伤。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意外发生在10日上午7时许,目击者王先生驾驶机动车在兴三路上行驶。突然,他看到正在自己前方行驶的白色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被撞开超过15米,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摔倒在地。白色机动车驾驶员迅速下车查看。
在现场视频中,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躺在地上,身体出血,机动车驾驶员一旁守候。王先生看到事情经过后,将车停在安全区域,上前查看。“女驾驶员很慌张,我帮她把三角警示牌从车内拿出,放到车后避免产生二次事故,随后提醒她拨打电话向交管部门和医疗部门报警求助。”王先生在确认救援力量即将赶到后离开。
目前,交管部门正在调查这起交通事故。
【编辑:付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