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服务是什么,“离婚冷静期”来了 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室的服务规范也跟上了

时间:2022-10-27 19:21:10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江苏网7月16日讯(实习记者 施馨羽)今天上午,南京市妇联和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规范及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水平。

近年来,南京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离婚人数居高不下,远高于全国和江苏省平均水平。前不久颁布的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让轻率离婚者有了理性思考的冷静期。这一过程中如果有专业辅导的介入,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反思结婚的初心,引导当事人正确面对、处理婚姻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挽救尚未破裂的婚姻关系。南京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胡益民介绍,2018年全市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离婚夫妇3384位,2019年4427对,每年挽救2500多个家庭,离婚劝退率达67.6%,赢得了群众普遍好评。

南京浦口区桥林街道婚姻家庭辅导室负责人夏平凤告诉记者,辅导室调解对象最多的是由家暴引发的家庭矛盾和婚姻危机,再往下是财产纠纷、亲子关系、婆媳关系和代际关系,针对不同家庭进行关系评估和矛盾甄别,采取相应的调解方式。婚姻家庭调解刚刚步入正轨,该标准的制定及发布实施可谓是意义重大。

标准明确规定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社工资格或者心理咨询师资格、律师资格、婚姻家庭咨询师资格。同时也需具备婚姻家庭辅导室的工作实践经验,拥有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的相关知识。南京标准化学会常务副秘书长、高级工程师赵诺奇介绍,辅导室工作人员主要由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辅导师、律师还有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妇联干部等热心志愿者组成。

南京市妇联副主席魏群指出,婚姻家庭辅导室的服务评价标准也不是只看劝退率,评价时间分为首次评价和再次评价,评价方式又为内部和外部评价。现行的服务方式有个案服务、上门服务和集中讲座,市民还可拨打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或通过南京APP妇儿之家“法律咨询”“婚姻适配”板块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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