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19:26:10来源: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法》
■1.1房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包括: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以现金或支付首付款的方式,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房产;购买新商品房时,其合同备案日期,早于婚姻登记日期,则为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姻登记后,配偶对房产有共同还贷行为, 其属于债权关系, 对于房产的物权并无拥有权。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
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因此,对于上述房产的所有权,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书面约定或书面约定不明确的,应推定为夫妻一方所有。例如,李女士在与王先生结婚之前购买了一套住房,如果婚后双方对该住房没有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或书面约定不明确的,则该住房归李女士所有。据此,对于已婚业主出售其名下“单独所有” 的房屋,必须核实房屋是否其婚前取得(婚后无房贷)。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已婚状态下无论房产是否为“单独所有”, 均需业主出具其配偶亲笔签名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以免夫妻双方私下有其他协议。
■1.2关于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的几种情况?
A.男女双方出资且登记在男方和女方两人名下,分割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B.男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男方名下。分割时如:房屋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二人无其他约定,则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C.男方的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夫妻二人在结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男方名下。分割时一般情况下会将房子判给男方,也就是出首付款的那一方,而且由其继续支付剩余的房贷。对于两个人在婚姻期间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本金、利息还有房子的增值,则由男方对女方做出补偿。
D.男方父母出钱,登记在男方和女方两人名下。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二人约定份额,否则分割时男方女方各占50%。
E.男方,女方父母共同全款出资,登记在男方和女方两个人名下。分割时因为双方尚未结婚,不具备法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一般是按照各自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房屋。
■1.3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 ,在婚后增值部分的收益和出租产生的收益 ,分别归谁所有?
增值收益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出租收益归双方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