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16:03: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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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赠与他人财产可以要回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也就是说,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比如共同财产是用于日用品消费、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除此之外,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用财产进行处理的,比如大额投资、奢侈品消费等,则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处理权,不意味着夫妻各自享有一半的共同财产处理权。只有在婚姻关系终止的时候,才会根据各自的份额,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婚内夫妻一方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属于全部无效,受赠与方应当全部返还。本案中,法院审理认为,李大爷赠与杨阿姨的补偿金中,有一半属于婚前积累的财产。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李大爷把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的行为合法有效,杨阿姨无需返还其中属于个人财产部分的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