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17:26:08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一个人愿意另一个不愿意是无法结婚的,那么同样的,离婚也应该是两个人的事情,不存在一个人就去把离婚证办了的情况。也就是说无论是离婚的意愿还是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各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离婚,任何一点无法达成一致时则有必要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判决准不准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子女、债务等处理方式。那么,法院要如何来判准不准离婚呢?
有这样一个例子:小齐和妻子小莉结婚多年,在婚内双方均没有原则性的错误,只是生活中的细节问题经常引发矛盾、争吵;再加上两人兴趣不同,小齐是个工作狂,经常出差应酬;但小莉没有工作,整天只喜欢玩手机。两人沟通越来越少,关系已经到于相互之间已经不怎么聊天,一说话必吵架的地步。
生活过得不顺心,来自家庭的压抑感越发严重;为此,小齐深思熟虑后向小莉提出离婚,小莉不答应,僵持不下,小齐最终递交了起诉离婚的申请。在法院上,小莉一口否认夫妻感情已破灭这样的说法,认为只是一点小矛盾。法院无法定义小齐与小莉夫妻感情已破灭,因此判决结果是不准离婚。
小齐为此很无奈,认为已经没有什么感情可言了,但是对方不愿意离婚,是不是婚就离不了了?是不是只要有一方否认感情破灭,婚姻就只能死撑着走下去?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在夫妻双方中一方没有家暴、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时,想要判“夫妻感情已破灭”而离婚是很难拿出有力证据的。
其实,条例中夫妻感情破灭,法院才可以判离婚,并不是说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这婚就离不了。因为,《婚姻法》中还规定了:经法院判决夫妻感情有修复的可能而不允许离婚的,在判决之日起六个月后如果再次提起诉讼离婚请求,坚持要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允许离婚。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基于“劝和不劝离”的原则,在双方没有大错误的前提下,一般是不判离婚的,甚至在没有新的证据材料时,六个月之内不受理同一离婚案件。但是,如果当事人经调解无效执意要离婚的,还是要判决允许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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