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19:25:07来源:法律常识
众所周知,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而家庭的基本组成方式则无疑是婚姻了。长期以来,婚姻家庭制度都是各国立法的传统保留领域,用"牵一发而动全身"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但曾几何时,当代社会日渐强化的婚姻制度正在与功能不断弱化的婚姻机体形成鲜明对比。而且,婚姻这个金漆的鸟笼已渐呈斑驳之色。这或许是社会变迁之下,婚姻实践的一种自适应过程。
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其功能的普遍弱化和"褪色",一方面表现在人们对于婚姻的态度变化,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很多外化的行为和细节之上。
以前很多必须通过婚姻才能实现的事情,现在都不必要经过这个看似越来越形式化的东西了。比如性行为、生育行为、人身关系、经济依赖,等等。很久以前听说过一句颇为扎心的话:"现代社会一个怪现象就是,住在一起的往往都没结婚,结了婚的很多都不住在一起。"
婚姻中的人身依附关系,在当代社会也越来越不明显。随着婚姻中双方经济地位越来越独立,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依赖程度也日渐走低。旧时流传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谬论早就为当代社会所抛弃。从女性独立角度而言,这无疑是一种进步。
具体一点的证据比如:"恐婚一族"和近年来较低的结婚率(2021年为5.8%)。又比如近些年来离婚率的一路走高(据说有些省份已达到难以置信的60%)。而另据显示,国内再婚后的离婚率竟达到了80%。这一切都可以直接或间接说明婚姻这种社会存在的向心力在不断减弱的事实。
此种情况下,即使整个婚姻法律制度一直都在努力维护婚姻这一基本社会元素,但很明显其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比如出轨行为的规制最终只是更多落在了一方对婚内财产的无权处分之上——"既然法律管不住你的身体,那就管住你的钱吧"。
当然,也不能否认,步入婚姻殿堂仍然是大部分人的选择和归宿。当"城里"的人想出来时,"城外"的很多人仍然想进去。只不过,这个"大部分"不再像以前那么"大"了而已。这其中,不知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或者两者都不是。
另外,婚姻的吸引力似乎还有一个很好的正向例子,那就是同性恋群体的"转正"呼声。这或许只是表象而已。这更多是一种"得不到就越发想得到"的心态在起作用,而并非婚姻本身的强大吸引力所致。在欧美很多率先通过同性婚姻立法的国家,同性婚姻走向离婚的例子也不在少数(似乎比例比异性离婚率低一些)。
两年前,我国发生的第一例在国外缔结的同性婚姻离婚案也是一个例证。此二女在美国加州结婚数年并通过人工辅助生育两个孩子后,因感情破裂在回国后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离婚。其中的各种撕扯与传统婚姻破裂时别无二致。
当然,婚姻关系倒也并未落入一无是处的地步,城池再残破也还有很多保护作用。比如武汉法院在今年7月调处的男子对女友的"500万遗赠案"(此处,无意对个中缘由作出置评),此案的5轮调解不正是围绕那缺少的一纸婚书展开的么?
时至今日,婚姻这个金漆的鸟笼已不再像之前那样金光灿灿,虽则如此,它仍然可以给人我们许多幸福和无尽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