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婚姻家庭罪怎么补偿,为霸占他人妻子,男子威胁丈夫抓阉决定妻子归宿,如何评价本案?

时间:2022-10-28 21:03:06来源:法律常识

原创·身边的刑法

网络是把双刃剑,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使用不当也会带给人们伤害。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不再是高不可攀的新事物。借助于网络的社交软件,使得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能够快速在虚拟世界里产生共鸣,受冲击的便是婚姻家庭关系,尤其那些涉网不久的已婚中年男女,更容易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产生不该有的情感。这些现象严重冲击着传统的婚姻家庭关系,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甚至引起恶性刑事案件的重要因素。以下将要呈现给大家的案件,就是一起因夫妻长期两地生活,妻子沉溺于社交软件而发生婚外情引发的命案。提示大家在关注案件情节的同时,应着重阅读本文的法律分析部分,期望能给您以帮助。

妻子沉溺于网络交友不慎,第三者威胁丈夫抓阉决定妻子的归宿,引发命案

本文将案件呈现给大家,以警示:自古奸情出人命,珍惜家庭,努力经营好婚姻家庭。

● 妻子外出务工,丈夫则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

本案的主人公:王鹏,男,36岁;陈芳,女,32岁。两人系夫妻,同住鲁西南一个相对偏远的小县城,两人婚前基础较好,婚后不久便育有一子。

由于当地经济尚欠发达,两人婚后收入并不高,生活得不富裕。为了有更多收入,妻子陈芳决定到离家不远的城市务工,以补贴家用,由于孩子正在上小学,家中尚有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丈夫王鹏只能留在老家,照顾孩子上学及父母生活。

陈芳长相俊秀,手也巧,进城不久便找到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在一家美容院上班。并租房独自居住在工作单位附近,夫妻俩人便过起了不条不紊的两地生活。王鹏每到周末时,趁孩子不上学,便与陈芳短暂相处。而陈芳每个月的收入,除了留存少量生活费及房租外,全部交由王鹏,日子就这样相安无事地过着。

● 妻子沉溺于社交软件,发生婚外情

刚开始,夫妻俩人的生活尚好,感情因短暂分离反而更加稳固,随着新鲜感的逐渐消失,随着而来的就是每周一至周五的孤独和空虚。而陈芳就在这个时候,开始迷恋上了网络,下班回到出租屋便沉溺于交友软件。不久,便与异地一位男性孙宇聊得火热,感情大有日渐升温之感,很快两人便约定了见面,孙宇长途跋涉见了陈芳,而孙宇也是有家室的人,与陈芳却一见钟情,住到了一起。

于是,每周一至周五,陈芳和孙宇在一起,周末则与丈夫王鹏在一起,在畸形的世界观支配下,过着违背婚姻法的不道德的日子。

● 丈夫对妻子疼爱有加,给妻子打扫卫生时发现婚外情的证据

转眼又到了周末,王鹏像往常一样与妻子团聚。王鹏每次来妻子的出租屋,考虑到妻子平时工作劳累,每次来都给妻子洗衣服及打扫卫生,王鹏在打扫卫生时,发现了一个居独女人家中不该有东西:烟头。王鹏脑海中产生了少许疑问,陈芳便以单位男女同事来玩为由搪塞,而王鹏也不敢多想,选择相信妻子。

下一个周末,王鹏再次给妻子收拾房间卫生时,又发现了更让王鹏对妻子产生质疑的东西,在角落里发现了男女用过的东西,而陈芳又以前租户遗留为由,试图说服王鹏,这次王鹏不再相信陈芳,在王鹏的追问下,陈芳承认了与网友婚外恋的事实。而王鹏并没有因此打骂妻子,极力劝说妻子不要再与网友来往,回归家庭,陈芳也答应了王鹏的请求,决定与孙宇不再来往。

● 第三者不放过妻子,威胁抓阉决定妻子的归宿

孙宇极力劝说陈芳与王鹏离婚,而陈芳坚持不同意,由于陈芳的当断不断,使得孙宇变本加厉,提出与王鹏当面谈谈的想法,欲劝说王鹏放弃陈芳。在王芳的极力阻拦下,孙宇仍将王鹏约出来,陈芳担心两人发生冲突,便悄悄跟踪王鹏,三人见了面。孙宇态度坚决,要求陈芳与王鹏离婚,如果不离婚,就与陈芳一起跳水库自杀。

三人僵持不下,陈芳便让王鹏去买三瓶水,王鹏买了三瓶水回到原地,却不见孙宇与陈芳,便打电话询问陈芳的去处,陈芳刚说出在水库旁,电话就挂断了。王鹏判断此时陈芳可能有危险了。王鹏在去水库的路上顺便买了一把水果刀,以防万一。到达水库时,孙宇与陈芳坐在一起,孙宇提出用抓阉的方式决定陈芳归谁,抓到空白的纸阉就和陈芳在一起,抓到“滚”的纸阉就自动离开。此时的王鹏已忍无可忍,捅了孙宇背部一刀,刚好捅破孙宇的动脉血管,王鹏一看孙宇流血倒地,电话报警自己杀了人和地点,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孙宇终因流血过多而死亡。

本案涉及的刑法问题

● 本案中,王鹏捅伤孙宇致死的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

从案情描述来看,孙宇曾威胁如果陈芳不与王鹏离婚,就强迫与陈芳一起跳水库自杀。而孙宇趁王鹏买水之机,将陈芳强行带至水库旁,单凭这一事实,对陈芳的生命似乎存在现实紧迫危险,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但是,当王鹏赶到水库时,发现孙宇与陈芳坐在一起,并决定采抓阉的方式决定陈芳的归宿,可以判断此时针对陈芳的危险并不紧迫,也不现实,因此,王鹏捅死孙宇的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为事前防卫,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值得注意的是,王鹏前先买刀的行为,为准备防卫工具的行为,如果本案案情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即使王鹏事先准备了防卫工具,也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 王鹏涉嫌故意伤害罪,具有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情节

杀人行为是类型化的行为,并不是所有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均可以评价为杀人行为,本案中,王鹏使用的工具是水果刀、捅孙宇的部位为孙宇的后背,一般来说不是致命部位,由于这一刀刚好捅破了孙宇的动脉血管,最终导致孙宇流血过多死亡,因此,王鹏的行为应评价为故意伤害行为。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应注意,本案中,王鹏具有自首、被害人过错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会影响着对王鹏的量刑。

本案中,因妻子婚外情导致命案发生,再次警示人们,忠实履行夫妻忠实义务,努力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家庭。出轨、婚外情等是严重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因素,因此导致家庭破碎,并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并不鲜见。本案中,王鹏因冲动导致第三者死亡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王鹏具有自首等法定从轻处轻情节,被害人孙宇有严重过错,均是对王鹏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您对本案及本文观点有什么看法?不妨留言讨论。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