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05:09:06来源:法律常识
《诗经·国风》中大概有三分之二的婚恋诗,《诗经》中所反映的婚姻习俗是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之间(500年左右)的婚恋状况。《诗经》是我国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源头,从《诗经》中我们可以窥探周代人民的生活图景。今天我们只看周人生活的一部分——婚姻。
咱们谈婚俗,首先得知道周代男女是怎么谈恋爱的,在那个时代是不允许你闪婚的,所以咱们有必要先了解周人是怎么谈恋爱的。
男女相会 周代时期统治者专门为男女恋爱制定了法律,还有专门的官员去管理这件事——媒官。《周礼·地官·媒氏》记载着媒官的职责:“举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令者,罚之。”从这段叙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周代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和相会时间(仲春,春季的第二个月,也就是农历二月)。在法定日期间男女可以私奔,这是不被禁止的,假如有男女不参加这个聚会,那是要受罚的。至于统治者为什么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我下文再讲。
从《郑风·溱洧》中我们可以看到男女欢会季节在春天,地点在河边。从这首诗里我们还可以得到很多其它的信息。
溱(zhēn)与洧(wěi),方涣(huàn)涣兮。士与女,方秉蕑(jiān)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cú),且(qiě)往观乎?洧之外,洵(xún)訏(xū)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xuè),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浏(liú)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溱水与洧水很长,河水流向远方。男男女女在城外游走,他们拿着兰草(兰草有不同的品种,有的不在春天生长,因此无法判断男女相会季节,下文的芍药可以推断出相会季节是在春天)祈求吉祥。女子说咱们一起出去看看吧!男的说我已经去过了,女孩说,你再去一次呗!由此可以看出周代女子是比较开放、大胆的。洧水对岸,可是个好地方,那儿可热闹了!男女结伴相互嬉戏,男的还送芍药呢!原来周代男子也是向喜欢的女孩送花表达情意的。
男女恋爱分别该送什么礼物呢? 男女送礼我们可以从《溱洧》、《木瓜》、《静女》、《野有死麕》中找到答案。我们先说女孩都会送什么给男孩。
《木瓜》这首诗有两种比较普遍的说法,一种是男女互赠礼物表达爱意,另一种是卫人报答齐桓公救命之恩。按照前一种说法来看,女孩会向心仪男孩投赠瓜果示爱。这种习俗到了西晋时期还得以保留,不光是年轻的女子,甚至是老妇人都会向潘安投瓜果表达情意。《静女》中的女子赠给心仪男孩的礼物是白茅(白茅象征婚姻)。
男孩该送女孩什么呢?从《溱洧》中我们看到男子送女孩芍药花示爱,这个就很好理解了,现在的男孩也是送花向心仪的女孩求爱的。《木瓜》不仅写了女孩送男孩礼物,还写了男孩送女孩礼物。男子收到女子赠他的瓜果时,他明白这瓜果不仅仅是瓜果,而是女孩的一片真心,男孩立即解下身上的玉佩回赠给女孩。古人对玉有着特殊的感情,《礼记·玉藻》说:“古之君子必佩玉”,男子送玉足以表达他的真心了。《野有死麕》中男子送的是求亲之礼,这里就不提了。
在周代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已经开始显现出它的威力了。其实不只是中国,国外的父母也会管儿女的婚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的安德烈公爵想娶娜塔莎为妻,他事先告诉了自己的父亲,父亲要他再等等,安德烈就听从了父亲的安排。再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冉阿让收养了芳汀,后来芳汀长大了,喜欢上了青年人马吕斯,芳汀很担心“父亲”冉阿让不同意。这些都说明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影响,说到这里估计有人要说我分不清现实和小说中的情节了。托尔斯泰和雨果不是一般的小说家,他们是文学巨匠,他们的作品是能够反映当时的社会背景的。《红楼梦》、《西游记》里的人物和事件是假的,但它们反映的社会问题却是真的吧!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齐风·南山》中有一句“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这几句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孟子也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越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六礼 根据《仪礼·士昏礼》记载,周代婚姻有六个步骤,纳彩(彩礼)、问名(媒人提亲)、纳吉(占卜婚姻)、纳征(下礼落成)、请期(婚期),亲迎(迎接新娘)。
《卫风·氓》中已经把婚礼步骤说的很清楚了,“抱布贸丝”(纳彩)、子无良媒(问名)、尔卜尔筮(纳吉)、以尔车来(纳征)。我们从《召南·野有死麕》中能够看到男子的聘礼,“白茅包之”、“白茅纯束”。意思是男子用白茅包着鹿,还送来成捆的柴薪(比喻婚姻像柴薪一样稳固),这就告诉我们聘礼有鹿和柴。除此之外聘礼还有大雁。
亲迎是在春天的晚上,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而傍晚又是贺婚、闹婚的好时候。(看婚字的右半边)
《周南·桃夭》就向我们展示了隆重的贺婚之礼,下面让我们来欣赏这首贺婚之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诗歌的前两句就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桃花盛开的图景,桃花伴着新娘缓缓而出,这就显得新娘更加美丽动人了。人们祝福这一家子多子多福,家庭和睦、美满。在古代,人口就是劳动力,就是家族兴旺的标志。李密在《陈情表》中说自己因为兄弟少而被人欺负,这就说明了人口对家族的重要性。
下面我就来回答前文的问题,为什么统治者要为男女欢会制定法律呢?中学课本里有篇课文叫《寡人之于国也》,这里面梁惠王对孟子说:“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统治者希望国家人口多,其实就是希望国家强盛。
古代的一些爱情类文学作品总让人觉得父母干预儿女的婚事都是罪恶的,最经典的莫过于《孔雀东南飞》了。陆游和表妹唐婉的故事则是真的,陆游喜欢自己的表妹,可陆游的母亲不同意这门婚事,因此陆游和唐婉这对苦命的鸳鸯就这样分开了。咱们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父母之命”,父母到底该不该管儿女的婚事呢?
子女是父母的心血,父母觉得她有权利决定他们的婚事。再者,天下的父母哪个不希望子女婚后能够幸福呢!古代流传的传统也不容忽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句话似乎成了真理。咱们中国的父母喜欢把自己的人生经验强加给子女,他们觉得自己所说的都是有道理的,都是为子女好。父母都觉得自家的孩子优秀,就总想挑别人家孩子的毛病,男孩家长挑剔女孩怎么怎么样,女方家长挑剔男孩家有没有钱、车、房,等等。
下面我举两个真实事例来说明一下。
案例1 李女士在结婚前,母亲劝她不要嫁眼前这个男人,理由是,婆家穷、公婆愚笨、老公个子矮、还是独生子。(有兄弟的话,兄弟可以分担公婆的抚养费用)可李女士觉得老公对自己好就行,而且不和婆家人住一起,不会有矛盾。五年过去了,李女士和老公合伙买了房,大宝4岁了、小宝也快出生了。老公要上班,还要养活一家四口人,因为家远,老公想买车,可钱都花在了房子上,连吃饭都很拮据,哪里还有钱买车呢!母亲问李女士后不后悔,李女士嘴上说着不后悔,心里却后悔极了。
案例2 王先生把女朋友带到了家里,王妈妈却发现了女孩胸口上的刀疤,王妈妈及时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儿子。
父母比子女有阅历,他们的意见很值得儿女们思考,但是父母只能告诉他们这其中的利与弊,而不能替他们做决定。案例1中的李女士因为不听母亲的劝告,在婚后后悔不已,她要是早听了母亲的话,她的后半生就不会那么辛苦了。那么是不是说父母应该决定儿女的婚姻呢?
父母没权利,也没必要替子女做决定。孩子长大了,总有要飞的那一天,父母也可能一直替他做决定。孩子总得自己独立面对生活的艰难抉择,他们自己得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做父母的过多的替子女做决定就是在害他们,这样他们永远也长不大。案例2中的母亲做的就很好。她告诉儿子,他的女朋友心脏做过手术,将来她的建康需要他负责,将来生的孩子也可能遗传给孩子。母亲把这些告诉了儿子就够了,假如儿子听从了母亲的建议,决定分手,那没什么。可要是儿子分析了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还是不愿意和女友分手,那么做父母的就不能干预儿子的决定。
小编在这里祝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参考资料:
赵锋 《〈国风〉所反映的婚俗与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