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09:20:11来源:法律常识
感情浓烈时,夫妻双方都抱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决心和坚定。但一旦发生纠纷,“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的情况屡见不鲜。笔者虽不赞成夫妻之间各揣心思,同床异梦,但如若真出现劳燕分飞时,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仅仅就现实生活中协议离婚时比较典型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几个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思路,以期能帮助到部分人。
一、婚前以对方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但房款实际由自己承担,只是以对方名义还款,离婚时对方同意房产归自己所有,但银行要求必须还清按揭贷款才能更名,这种情形下如何处理? 很多人通过网上搜索,认为可以通过与对方签订“代持协议”的方式来进行财产分割,那么,这种方式是不是真的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呢?实际上,这样操作存在的风险在于如果对方之后瞒着自己出售了房产,就会出现无法有效地对抗第三人的情况。(房产很可能由善意第三人获得,自己只能获得对对方的违约行为的赔偿权利,若对方恰好经济状况不好,这个时候很可能出现自己的利益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这种情况比较合适的选择是跟银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好,看是否能通过法院的司法确认的裁定书进行更名。然后再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凭法院的裁定书办理房屋的更名。
二、财产分割在双方能否达成一致意见时,如何保证分割好的财产能够落到实处?在分割财产前,双方要做的一个具体工作时需要把负债和资产情况进行梳理并在协议中进行列明,然后进行协议分割。那么,协议分割好是否就能顺利保证自己的利益呢?事实上,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利益,若有给付内容的话,一定要在公证的文书中载明对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将协议进行确认,当然对于涉及物权确认、人身关系等是无法进行司法确认。很多人有个疑问,夫妻离婚时约定了债务由对方承担,这个约定是否有效?协议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只在夫妻之间产生效力,如果第三人来主张自己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就无法有效对抗了。
以上是小编的一孔之见,希望各位批评指正,共同探讨。
但小编更希望你婚姻幸福,家庭美满,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