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09:23:04来源:法律常识
5月17日,长沙市召开婚调委建设推进工作会议
红网长沙5月1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5月17日,长沙市召开婚调委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会议决定,长沙市以及各区、县(市)将全部建立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宣传性别平等、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婚恋咨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心理辅导、家暴制止等工作。长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谭学军,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谭慧慧出席会议,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妇联以及各区、县(市)综治办、司法局、民政局、妇联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辉主持会议。
2014年,长沙市在天心区、宁乡县开展婚调委建设工作试点。两地积极协调,主动作为,2015年共接待1001对夫妻,调和365对,调和率达36.5%,有效避免了冲动离婚、非感情破裂离婚等现象,切实维护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2015年,开福区开展试点工作,将调解室设在基层社区的妇女之家。会上,三家试点单位以及调解员作了经验介绍。
谭慧慧在会上指出,婚调组织机构采取“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与“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两位一体、“总—分—专”三级架构的模式,即在市级建立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和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县级相应建立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和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县(市)婚调委下因地制宜设立婚姻家庭调适服务工作室、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室若干,可设在婚姻登记机构、基层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处部门、乡镇(街道)司法所、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站点等处。
谭学军强调,长沙市各综治委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联动,共同探索,形成各司其职、对接有序、协作联动、共同提供婚姻家庭关系调适服务工作格局,推进各类家庭纠纷的有效解决。阵地建设保障方面,要为婚调委和婚调室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并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作人员保障方面,要形成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兼职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实现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经费保障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婚调委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全面落实各项经费支出。同时鼓励通过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吸纳社会捐赠、公益赞助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筹措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