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1:20:05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诉讼在法院案件中亦呈现了上升趋势。那么离婚案件的关键法律问题是什么?
首先,要查清婚姻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对此,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即需要满足以上要件之一,才可以达到离婚的法定条件。
对于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如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在实务中一般会判决不准许离婚。因为,法官在裁决案件中有其朴素的价值观,婚姻是严肃的,婚姻双方对孩子对家庭有其特殊责任,不能动辄便提离婚来规避身上的责任。所以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执意要解除婚姻关系,就得等到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之后6个月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对于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婚姻关系解除,不代表亲子关系的解除。所以孩子的抚养问题是离婚案件的重点。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以判给母亲抚养为宜,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则以对孩子成长有利作为认定抚养权归属的原则。但8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考虑询问其自己的意愿。
在现实中,考虑女孩的生理心理条件,一般女儿判给母亲的居多,男孩较多判给父亲。但这不是标准,标准还是以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作为确定抚养权的依据。
最后,就是最繁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了。在对夫妻财产没有单独约定的情况下,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按一半均分,而是以照顾女性或对家庭付出较多一方的原则进行照顾倾斜。也就是说弱势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责任一方是可以多分共同财产的。
以上就是离婚诉讼中最为关键的法律问题,当然答主还是衷心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永不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