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5:36:06来源:法律常识
1. 解除婚姻关系
2. 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3. 分割共同财产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
1.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共同持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颁发离婚证。
四、诉讼离婚的程序
(一)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二)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状、证据等)
(三)法院收到材料后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排期开庭
(四)开庭后法院择期判决
判决离婚条件
①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
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五)特别规定
1、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果夫妻双方或者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就不适用该规定。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