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22:04:05来源:法律常识
问:
您好,我和丈夫于2013年结婚。去年我怀孕期间,发现丈夫有出轨行为,为此他写下保证书,表示如有再犯,两人离婚,且婚后所有共同财产均归我,而且孩子的抚养权也归我。今年2月,我生下了宝宝,丈夫安分了一段时间,但是最近,我又发现了丈夫出轨的证据。我提出离婚,丈夫不同意,见哀求无效,提出现在宝宝太小,就是我起诉到法院,也不会被受理,请问,我真的不能起诉离婚吗?
答:
您好。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在特定情形下,男方提出离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也就是说,下列三种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是女方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是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这样的限制仅仅是针对男方而言,女方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再此限,因此,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你的诉讼请求。
来源:北京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