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5:19:09来源:法律常识
若无和好可能
那么,请彼此祝福
背景资料
在全国疫情趋于缓和之际,东北地区疫情反复出现,东北三省接连出现本土新增病例,风险等级再次升级。
5月10日,吉林省发布关于调整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级情况的通报,采取了更严格的防控措施。
5月18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通过微信调解了一起原告远在吉林省长春市的离婚纠纷案件,整个过程用时三十分钟,获得双方当事人的满意和认可。
原告孙某娟是吉林长春人,2008年在昆明培训时与云南曲靖小伙孙某相识并恋爱,跨越了地域的障碍,两人在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
共同生活过程中,却因家庭琐事及婆媳矛盾导致两人矛盾不断升级。
2016年12月,孙某娟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了吉林老家,夫妻两人分居生活至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2020年4月,原告孙某娟将被告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准予离婚。
当前,东北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而原告孙某娟远在吉林长春老家,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庭前联系双方当事人并与原告互加微信,在认真倾听原、被告的诉求后,发现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
为妥善解决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开庭调解离婚。
开庭现场,承办法官用手机与原告孙某娟微信视频连线,被告孙某及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现场,承办法官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鼓励他们放下怨恨、勇敢开始新的生活。
双方当事人心绪平和后,最终达成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按时给付抚养费用。
法庭当场制作了庭审笔录和调解书,承办法官将庭审笔录及调解协议内容拍照发给原告孙某娟,孙某娟确认无误后由其在庭的委托律师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庭审及调解不过半个小时就通过微信顺利完成。
庭审结束后,法庭将调解书以法院专递的形式邮寄给原告。至此,一起当事人远在千里之外的离婚案件通过微信“线上”开庭的审判方式顺利调解结案。
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始以来,麒麟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行“网上司法”诉讼服务,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执行。该模式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当事人因疫情等各种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