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5:41:07来源:法律常识
兰女士最近打算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原因竟是自己的丈夫沉迷网络,无心家庭。
兰女士的丈夫竹先生自从接触到一款网络游戏之后,就沉迷其中,经常没日没夜的打游戏,还和游戏内一名女性“结婚生子”。对家庭、子女也不管不顾,全身心投入到与虚拟妻子的生活当中。兰女士因此也是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同时要求竹先生向其赔偿。
那么这一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网络虚拟婚姻算不算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重婚的认定,在虚拟婚姻没有演变到现实的婚外情或者非法同居行为时,不构成重婚的实质条件,自然不能认定为重婚。
因此,兰女士所主张的损害赔偿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网络虚拟婚姻也逐渐在成为现实婚姻的隐藏杀手,类似于上述案件的情况也不在少数。网络虚拟婚姻就好像是精神出轨,虽然同样是叫出轨,但远没有肉体出轨那般容易认定,因此法律也并未对精神出轨作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其实在现在科技高度发展的社会,很多虚拟的东西都在逐渐变成现实。而网络虚拟婚姻更多的像是当事人对于婚姻生活的一种向往,对现在婚姻家庭的不满、对现实生活的厌倦,使其留恋其中,无法自拔。
而过度沉迷于网络的虚拟婚姻之中,也会给稳定的婚姻生活埋下隐患。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律师建议双方好好沟通,找出症结所在并加以根除。如果实在无法解决,导致婚姻破裂,建议寻求律师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