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4:00:08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4月9日下午,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宋博受陕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之邀,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之我见”为主题,就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与辩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各位律师进行座谈交流。
宋博法官就当前社会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在座律师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并重点就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和心理特点、刑事审判和辩护中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在场讯问制度、未成年被告人家长的释法明理工作、非法证据的排除、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防止出现未成年犯罪冤假错案、未成年人量刑规范化、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律师在刑事案件各阶段的作用等内容与会的律师谈了自己的看法与理解。各位与会律师就司法实践中,律师作为辩护人代理的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互动。
新时代,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所有法律工作者共同努力。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工作者,两者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权益,保证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特别是未成年犯罪人在司法领域的权利保障,这不仅需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办理涉未案件,也需要广大律师积极做好未成年犯罪人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只有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形成司法合力,联合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保护每一个未成年犯罪人依法行使权利,被感化教育改造,最终回归社会。
在场律师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座谈,其认识了在往常刑事辩护中的不足与问题,明确了其在今后刑事辩护中的思路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受益匪浅。
此次座谈会搭建了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平台,畅通了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法院深入了解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增进了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有利于强化律师职业保障,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寇娟)
编辑:赵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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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