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5:07:08来源:法律常识
在家理律师接触到的离婚案件当中,反复诉讼离婚难始终是一个高频问题。有不少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并不顺利,一场漫长的离婚拉锯战总也望不到头。今天,我们就带大家看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找到起诉离婚的破局之道。
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吧。当事人李女士和丈夫刘先生交往时间不长就草率结婚了,二人性格不合、三观差异大,李女士和婆婆的关系也不甚融洽。
一开始,李女士只是觉得和丈夫的感情基础薄弱,需要时间慢慢培养。可是渐渐地,她发现丈夫并不喜欢与她有肢体接触,双方极少有夫妻生活。
结婚3年后,李女士生育了一个儿子,儿子出生后,丈夫更是对她不闻不问。看到这里,各位读者也许猜到缘由了。是的,很不幸,李女士“被同妻”了。
意识到自己所托非人,李女士忍无可忍,在2019年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未能判离。2020年6月,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可开庭时丈夫仍不同意。李女士没有想到离婚也这么困难,可这段无性无爱的婚姻已经把她折磨得心力交瘁,她希望家理律师能够帮助她早日离婚,重新获得新生。
在详细了解了李女士的心愿和情况后,家理律师认为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符合当时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应判决离婚,并指导李女士提交了大量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
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竟然再次驳回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收到判决后,李女士非常想不通,明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为什么法院仍旧不判决离婚,此时的李女士情绪接近崩溃。
家理律师耐心安抚李女士的情绪,并提出上诉的建议。如果二审上诉期间民法典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家理律师预判,二审法官开庭后明确表示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便将本案发回重审。在此情况下,刘先生同意离婚,最终二审法院出具调解书,李女士得偿所愿,成功摆脱这段不幸的婚姻。和李女士一样,还有不少当事人在诉讼离婚多次不判离的问题上栽过跟头。
遇到这样的情况咱们先冷静下来,分析一下问题出在哪儿,要看你这两次中间有没有撤诉的情况,如果有撤诉的话那肯定是离不掉的。其次我们再看对方是什么身份。是不是重病?是不是军人?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如果是上述几种情况,那你就得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
如果都不是,记得立刻分居。分居满一年后,再去起诉,庭上表达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坚决要离婚。其实在法律原则中,可能没有什么比「感情确认破裂」更难界定。它是一个巨大的橡皮筋,可以拉伸得非常大。
那么你的主要工作就是向法官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而你在法庭上什么证据都没有,仅凭一张嘴去说,法官是不会采信的。其次提供证据必须要有效、能够证明事实。比如你说对方家暴,可是你根本没有证明家暴的证据,而是顾左右而言他,那么法官自然也是不会采信的。
但是第一次不判离后,也不要灰心。《民法典》实施后,新增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法条。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当事人多次离婚诉讼都不能判离的情况,给予了双方更多的离婚自由。
当然,起诉离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这场持久战里,千万要注意有些事情不能做,以免出了岔子影响诉讼结果。
● 千万不要继续同居。你要做的是彻底分居。如果你们仍旧住在一起,对你的二诉离婚判决以及财产分割是非常不利的。
● 如果孩子一直跟着自己生活,一定要保持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别随意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以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一定的优势。
● 断绝和对方一切不必要的联系。你永远不知道对方联系你是为了求和,还是给你挖坑。对方给你发微信短信等等,能不回就尽量不要回,你不知道也许在法庭上它就会成为别人的证据。
● 千万别出轨。虽然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是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在这个时候出轨就将功亏一篑。只要还没有判决离婚,就不要和别的单身异性过于亲密,这可能会成为离婚时对你不利的证据。
离婚本身是一种消耗,律师能做的是让这种消耗降至最低。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都要注意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规避法律风险,以免自己的案子久诉不决。
沉住气,保你下次顺利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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