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离婚法律如何处理,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的依据

时间:2022-10-30 15:23:05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涉及当事人婚姻家庭中不少隐私信息,这些当然都不想让别人知道。但是在法院诉讼离婚的,是没有离婚证的,只能使用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来证明离婚事实,往往相关文书中涉及到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的信息,甚至有的还涉及家暴、出轨等信息,在之后办理事务时给当事人带来不便。今天(7月26日),记者从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发出了民法典实施后,首份新式《离婚证明书》,让证明离婚不再“尴尬”。

  2015年,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在今年7月份,这起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找到了法院表示,单位录入信息登记需要提供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可之前的调解书上涉及了过去那段婚姻中大量隐私信息,咨询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证明书。7月19日,法院依据这位当事人的申请,出具了《离婚证明书》,其中记载了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福罡介绍,“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而诉讼离婚的当事人需要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民法典第1080条规定了,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因此,诉讼离婚当事人的离婚事实,可由人民法院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

  在这份《离婚证明书》中,还专程附上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民法典实施后,为了更好地规范离婚证明书的样式,也更庄重,我们在封面上印上了法徽,还附上了民法典的有关条文,也起到了一个普法的作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福罡介绍道。

  离婚裁判文书中包含了夫妻感情破裂原因、财产情况、未成年子女抚养等十分翔实的隐私信息。双方离婚后,因户口迁移、子女入学、财产处置、银行信贷、出国签证等个人事项办理,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时,会使当事人感到尴尬不已。而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只涵盖了当事人基本信息,隐去了个人隐私部分,同时加盖了法院公章,在使用时效力也有保障。

  高福罡介绍,“当事人来申请离婚证明书,需要有正当理由,我们会与原审法官核实,相关文书是否已经生效,如果生效了,当天就可以开具,现在统一由我们诉讼服务中心来开具离婚证明书”。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