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5:27:11来源:法律常识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出轨等背叛情形的,过错方应净身出户或赔偿100万元。”
在忠诚协议签署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行为,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要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另一方净身出户或赔偿100万元?对于这类问题,在民法典出台以前,司法界对忠诚协议是否有效没有定论,审判实践中有支持忠诚协议有效的判例,也有不少判决忠诚协议无效的判例。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是否有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既然忠诚协议并不具备强制的法律效力,有人会问还有必要签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无论采取何种观点,在离婚纠纷中忠诚协议都会是一份重要的关键性证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如果忠诚协议是以限制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宜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但离婚时可以根据各自的付出、贡献大小、过错程度等作出裁判考量。
夫妻忠诚协议的拟定看似简单,实际则涉及多方面技巧,一不留神可能会不被法院采纳,因此,协议内容需经深思熟虑,最好在律师指导下根据当事人双方实际情况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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