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婚姻家庭律师有哪些,「长治司法」“身边的法律”:不要彩礼要幸福

时间:2022-10-30 16:22:04来源:法律常识

【案例】

不久前,李大壮、赵小美两口子结婚的事让他们成了当地的“名人”。新郎李大壮忠厚踏实、勤劳俭朴,新娘赵小美是个温柔善良、落落大方的姑娘,经人介绍,两人从相识到相知、相爱,共同经历了两年的风风雨雨,感情甚好。大壮年幼丧父,家中有兄弟姐妹4人,生活比较困难。到商量结婚时,大壮为彩礼问题发了愁,小美却笑着说:“知道你家不宽裕,我爸说彩礼就不要了,你好好对我就行。”原来,小美也是单亲家庭,母亲在生她时难产去世了,看到未来婆婆大气体贴,大壮家人相处融洽,她十分感慨。小美的父亲看着她开心,也深感欣慰。

小美不要彩礼,不拍婚纱照,婚房也只做简单的装饰。她认为夫妻俩有自己的事业,能够自给自足,没必要给家里老人增加负担。小美说:“我看重的是大壮的人品,其他都不重要。”大壮和小美觉得,这样的婚礼虽然简单,但更有仪式感、新鲜感。现在,夫妻二人开了一家小面馆,凭着自己的手艺把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他们的婚礼,赢得村民们纷纷点赞,老百姓更对长治市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拍手叫好,都称大壮和小美给年轻人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律师说法】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上涨,甚至出现了“天价彩礼”。事实上,结婚彩礼已逐步演变成一种契约式的婚姻筹码,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那么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这就是“婚约财产纠纷”。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三种返还彩礼的情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9年11月15日,长治市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作出了规定,彩礼金额参考上限不超过5万元;婚丧随礼,亲属不超过200元,其他人不超过100元。这一意见出台为革除“天价彩礼”,把广大群众从过重的人情消费、人情负担中解放出来起到了积极作用。

彩礼是礼,但不能过度。现实中的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积极推行移风易俗,让爱情不被钞票“变卖”、婚姻不被彩礼绑架,追求真正的幸福。(山西长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史亚姣)


来源:长治司法局

编辑:杜婷婷

责编:黄丽慧

编审:杨瑾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