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7:40:11来源:法律常识
“您好!我老公打我,我想离婚,我需要你们的帮助。”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维权热线接到袁女士的求助电话。在得知袁女士因遭受家暴,暂时不方便出门后,法律援助律师胡月红迅速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告。经初步审核,受援人符合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的条件,中心工作人员与胡律师一行前往袁女士家中。
胡月红律师在黄石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接听电话
“你们来得太好了,我这种情况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袁女士连连道谢,了解到袁女士是因家庭暴力申请法律援助,现场为袁女士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胡月红为袁女士办理。后期胡律师通过法院诉讼方式为袁女士解决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获得袁女士及家人真心感谢。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大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始终把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作为工作重点,一是拓宽服务网络。市、县、乡(镇)、村(居)四级实体法律服务平台已建成,大力升级“12348”热线平台及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提供365天7*24小时服务。二是对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当日受理、审批、指派”。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最大限度满足妇女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让困难妇女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用关心暖心和法律服务,为陷入困境的妇女搭起法治“避风港”,“说起妇女维权,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邹阿姨的案子。”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是一个劳务纠纷案件。邹女士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被派遣至某铁路车站食堂工作。2020年5月,因车站食堂爆炸,造成邹女士全身多处烧伤,全身烧伤面积达70%,其中三度烧伤面积为50%,截止2020年9月已花医疗费68万余元,某物业公司只垫付了8万元。邹女士家属在没有找到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之前,多次找某物业公司和某铁路公司,但两公司却相互推诿,物业公司认为是铁路公司提供的工作场所安全问题导致邹女士受伤,铁路公司认为邹女士是物业公司的员工,工伤由物业公司赔偿。经过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上门受理邹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律师鲁彩萍的帮助,邹女士最后获赔各项损失121万余元。本案中,援助律师鲁彩萍在接受指派后,多方取证、协调,以调查令的形式调取了证据材料,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邹女士很快收到了全部赔偿款,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妇女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716件,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解答8064人次,为维权妇女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82万元。今后,我市将持续关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秉承法律援助人的初心,切实履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促进解决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性别歧视、家暴、拐卖等重点难点问题,让每一个受援的妇女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