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7:16:05来源:法律常识
法官,离婚案件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了,什么时候可以领取离婚证?
许多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
在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后
常常会疑惑
为什么没有一本离婚证?
目前,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既可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准许离婚的,领取的则是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在法院领取的虽然不是离婚证,但同样具有证明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但是,在生活中办理再婚登记、户籍变更、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诸多手续时,均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必须与调解书、判决书一起使用才能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仅携带不便,更令人烦恼的是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大多详细记载了感情、子女、财产、债权债务等情况,涉及较多个人隐私。
所以,对于在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更希望能得到一种简单、直接的“离婚证”来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
面对上述问题,江津法院创设开具《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制度,为有需要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开具只记载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解除婚姻关系时间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保护其隐私。
近日,当事人代某、忠某经江津法院调解自愿离婚。因调解书中记载了案件当事人感情经历等个人隐私信息,双方担心在日后办理相关事宜时因出示调解书而泄露个人隐私,给其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因此向法院提出出具《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
江津法院工作人员经核实相关案件信息后,及时向双方出具了证明。这是江津法院开出的首份《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
为解决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难点和痛点,江津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家事审判方式,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专门设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配置了经验丰富的审判团队,并建立了家事审判法庭、家事调解室等场所。
同时在制度创新方面除开具《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外,还建立了家事调解、家事调查、事项申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制度。
今年以来,江津法院已审结各类家事纠纷案件2100余件,其中调解、撤诉近1700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