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的婚姻家庭是什么,文人的婚姻家庭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2-08-09 18:14:1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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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些新时代赫赫有名的文人的婚姻是什么样的?
  • 婚姻介绍所一般收费如何啊??
  • 琴瑟和鸣,中国古代士大夫眼中的完美婚姻,是什么样的呢?
  • 近代著名文人有哪些?他们的婚姻状况如何?
  • 陶渊明的家庭婚姻生活
  • 求中国古代汉族传统婚嫁全过程?
  • 那些新时代赫赫有名的文人的婚姻是什么样的?

    鲁迅和许广平的浪漫师生恋,至今仍是一段佳话;但鲜为人知的是,早在认识许之前,鲁迅就曾有过一段婚姻。只是因为这段婚姻源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鲁迅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反抗,并狠心抛弃了对方,致使人家孤独终老。

    鲁迅和朱安

    20世纪初期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西方的先进思想传入国内,滋育了一大批新青年。他们高举自由的旗帜,试图推翻在中国根深蒂固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思想,这其中像鲁迅一样摒弃包办婚姻、抛弃原配的知识分子不在少数。

    可是,有这样一位文人,是鲁迅在新文化革命中的战友,也是新思想的推崇者,最终还是默默接受了包办婚姻。他就是钱玄同。

    钱玄同

    有心追求恋爱自由,无力反对兄嫂之言

    钱玄同的父亲曾是清朝的吏部官员,62岁那年老来得子生下了钱玄同。12年后,钱老先生与世长辞,而钱玄同的生母也于4年后去世,于是他只能投靠比他大34岁的哥哥钱恂。

    钱玄同17岁时,兄嫂觉得他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便开始为他物色妻子。可是作为一名新青年,钱玄同怎么可能向封建包办婚姻低头呢?于是他明确表示,自己追求自由恋爱,坚决不可能接受包办婚姻。

    钱恂虽然是钱玄同同父异母的兄长,却一直将幼弟视如己出;加上他曾担任多个国家的大使,是晚清著名的外交家,所以对西方思想也略有耳闻。

    他很能理解弟弟对新思想的热爱,但是又深知祖宗规矩的必要性。被夹在中间的钱恂左右为难,急中生智,挑选了徐元昭的女儿徐绾贞为钱玄同的相亲对象。

    原来,钱家和徐家世代交好。钱老先生晚年体弱多病之时,也曾将钱玄同交给徐元昭抚养。所以钱玄同和徐绾贞从小一起长大,二人可以说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钱恂这一做法,既满足了钱玄同,也不违背祖制,可谓两全其美。

    果不其然,这段婚姻虽然是包办婚姻,可钱玄同却十分满意。婚后和妻子如漆似胶,十分甜蜜,二人便这样携手走过了一生。

    钱玄同

    无子饱受嘲讽,坚决一夫一妻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钱玄同和徐绾贞结婚多年,感情甚笃,却因为徐绾贞从小体弱多病,二人一直没有孩子。这时,钱玄同身边有很多朋友开始劝他纳妾,建议他赶紧娶个小老婆为家族延续香火。对于纳妾一事,钱玄同始终持反对态度,他曾慷慨激昂地说:我自己是个反对封建制度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娶三妻四妾呢?我要是不坚持"一夫一妻",那不等同于打自己的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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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也是巧合,就在钱玄同说完这句话之后不久,徐绾贞便有了身孕,并在怀胎十月后为他诞下了长子钱秉雄。之后几年,徐绾贞的肚子更是愈发地争气,接连为他生下了好几个孩子。

    钱玄同

    鼓励长子自由恋爱,主张三子修改大名

    钱徐二人一共生有5子1女,其中3个早夭,另外的孩子长大后也都成为了国家的栋梁,在各自的行业都出类拔萃。这其中不得不提的就是钱家的三子。

    钱三子原名钱秉穹,因为身体强壮,又排行老三,所以在学生时代有一个绰号叫"三强"。后来,钱玄同无意中听说了这个外号,甚是满意,便主张将钱秉穹改名为钱三强,祈望儿子"德"、"智"、"体"三强。

    钱三强毕业于清华大学的物理系,并致力于原子能的开发。新中国成立后,钱三强更是成为了我国屈指可数的原子能大师,为原子弹的研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也因此被称为"两弹一星"元勋、中国原子能之父。

    钱三强

    和多数父母不一样,在恋爱方面,钱玄同提倡子女们自由恋爱、大胆追爱。据说,长子钱秉雄交了女朋友,钱玄同得知后大为喜悦,来回奔走通知各家亲戚朋友,并自作主张组织他们一同前往公园为儿子举办"订婚仪式"。

    在聚会现场,钱玄同和亲朋好友们举杯欢庆,兴奋之余还不忘来一篇即兴演讲,甚至直接多次高呼:"反对包办式婚姻!"其热情和开放可见一斑。

    自由恋爱

    "包办式婚姻"是制度的问题,但其引发的后果却不应该由弱女子一人承担。像鲁迅、郭沫若等人,为了追求新思想潮流、摒弃包办婚姻固然没有错,可是抛弃糟糠之妻、让她们在世人的白眼下度过余生。这样的做法就一定正确吗?当然,有爱情基础的钱玄同无疑是幸运的,晚年的他事业有成、子孙满堂,这也是不可多得的福报了。

    琴瑟和鸣,中国古代士大夫眼中的完美婚姻,是什么样的呢?

    婚姻是家庭组成的先决条件,而家庭是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组成单位。我国古代士大夫作为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对美好婚姻的向往包含了物质和精神双重层面的需求。受到门第相同的女性关怀体贴,精神层次的深度共鸣。也许再加上有钱有势的老丈人,妻子娘家的显赫门第。未成家的士大夫们饱读圣贤书的闲暇之余,总是会幻想下以后举案齐眉的生活。

    古汉语的琴瑟和鸣,将夫妻间水乳交融,和美幸福的状态描写的淋漓尽致。虽然传统文化要求夫妻双方,特别是男性减少在感情上的表达。然而相濡以沫,相敬如宾等汉字的美好,还是将士大夫对完美婚姻热烈的向往表达的淋漓尽致。中华民族是内敛却热情的民族。对美好婚姻的向往是发自内心的迫切。

    一、古代士大夫婚姻虽讲究“门当户对”,当更多的是从读书人身份,社会地位的层面来讲,对于单纯的物质财富方面,并没有太多的要求

    1.门当户对,琴瑟和鸣

    在中国,婚姻永远都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的联盟。古代的婚姻观认为和谐的婚姻,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婚姻是对家族长辈理念的延续,也是家族繁衍的客观需要。

    单纯的欲望在古人的婚姻观中所占的比例不高,对家族的责任感才是古人婚姻的基础。作为士大夫在有了一定的功名后。在伴侣的选择上更是苛刻了很多。

    以宋代为例,同朝为官的官员子女在婚姻上根据政治立场不同而分为很多圈子。世代通姻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古人的婚姻,特别是士大夫的婚姻有浓烈的政治意味。

    我们不能脱离时代的去批判这样的情况,在生存环境险恶多变的古代。也许一次成功的婚姻就可以挽救一个家族的命运。特别是官员这样的高危行业,后台底蕴更是无比重要。所以古代士大夫家庭的琴瑟和谐,夫人在政治上一定要有必要的助力。

    2.父富家翁,岂不快哉

    如果说宋之前的婚姻,物质方面的要求主要集中在政治方向的话。那么宋以后,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士大夫美满婚姻中钱财的比重大大的提高了。

    现代婚姻,女方往往向男方索取高额的彩礼。而在古代,却有不少汉子盯上了不菲的陪嫁。那些苦读十年寒窗起家的穷人孩子出身的士大夫。往往是联姻不上豪门大族的。富家翁也变为了他们首肯的目标。

    这是士大夫手中权力资源和女方经济资源的调配。宋代是不以择偶看钱包为耻的。婚姻只求资财。很多地方甚至出现了宗室卖婚的现象。为了资财求娶寡妇者也比比皆是。士大夫们的美满婚姻中,退而求其次求财也是理所应当的了。

    看来婚姻不是柴米油盐酱醋,而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汴梁益州行。早在古代就深入人心了。

    3.皇室联姻,适龄通婚

    作为士大夫来说,婚姻是一次大大的提升机会。他们是要好好把握的。其中与皇室联姻成为了一步登天的机会。也是士大夫们心中几种美好的婚姻之一。

    公主也是要嫁人的,她反正比你有钱,比你有势。看重你的可能就是一道奏折,一个让皇帝青睐的举措。这么浪漫又务实的婚姻一定是士大夫们向往的。

    宋朝时候,河北向家就是娶公主的大户。他家的女儿更是嫁给了宋神宗作为皇后。以后贵为两朝皇太后,皇太太后。这样的皇婚当然可以满足士大夫所有对婚姻的物质向往了。

    同年间的子女通婚也是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大家都是读书人的子女。父母情况知根知底,这在消息闭塞的古代可是大大的有利条件。

    这样的婚姻在宋代士大夫间也是非常普遍的。一个个利益集团在同年和他们的子女间形成。政治上共同进退。即使以苏轼兄弟之能,在之类的事情上也不能免俗。

    二.明清以前,“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还没有普及,士大夫们对于理想婚姻的期待,除了女子要温柔贤惠以外,如果能识文断字,与自己大臣精神上的共鸣,也是非常有加分的

    1.精神共鸣,价值共通

    古人以琴瑟的共鸣来展示对完美婚姻的渴望,表示虽然大部分婚姻不得不实际点,实际点。精神方面的追求也不是可以完全舍弃的。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性受教育的机会不多。以读书人为主的士大夫想找到一个和自己能在精神世界共鸣的女子,某方面比找个物质条件满意的还要难得多了。

    琴棋书画是才女才子们取得精神深处共鸣的主要手段了,在公务闲暇之余与心中中意的女子共同演奏一首古曲,或者在流水潺潺的小亭,细雨中手谈一局。产生的灵魂深处的满足感一定让人身心愉悦。

    中国人的老祖宗们不像外露的欧美,把情爱随口挂在嘴边,只是用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句,来赞颂这样的灵魂共鸣。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相见时难别亦难。古代士大夫那充沛的感情,借着诗句表达的一览无余。

    2.品质优良,贤德兼备

    士大夫们公务繁忙,没有多少时间精力在家庭的操持上。一个贤德的妻子在生活中对丈夫的帮助是显而易见的。士大夫再怎么落魄,家中多少还有些仆妇。那么作为主母的配偶在管理这些仆人时显示的指挥和气度更加的关键了。

    在封建社会的古代,家中闹出丑闻的士大夫可不仅仅是落下面子的事情那么简单的了。同僚上级都在观察你的家庭生活。圣贤说的治国齐家。家若不齐,又有什么治国的底气。

    娶妻娶德,婚姻生活的真谛早被我们的老祖宗强调了出来。士大夫的家庭和睦在政治上还具有特殊的意义。他们对妻子道德水准的要求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由于古代士大夫一般处于社会上层,对于妻子的要求除了贤良淑德以外,还有操持家务,待人接物的需求,也就是要求妻子能够一定程度上管理家族中的内务

    1.繁衍责任,子孙满堂

    前文说过,古人婚姻的目的之一就是,下以继后世。繁衍后代的责任一直是古代家庭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士大夫的美满婚姻中一定是包含着子孙满堂的内容的。人丁兴旺一直是我国古代品评幸福的标准。

    生育后代是夫妻双方的责任,七出中第一条就是无后。一个健康孩子的诞生离不开夫妻双方的努力。这方面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不仅仅是古人在医学上的无知,还牵扯到了复杂的伦理问题。

    古人在描写幸福的诗句和其他文学作品中,都强调了孩子对一个完整家庭的意义,士大夫眼中的完美婚姻当然也是离不开越多越好的孩子的。

    2.孝顺为先,处事得体

    古代大部分的情况下,为官的士大夫都是带着自己的父母上任的,孝文化在我国的文化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百善孝为先,古代官员们在经过一天的劳累回到家中后,一定是想看到婆媳间融洽和谐的场面的

    士大夫的家和就考验配偶的格局和智慧了。孔孟书中对孝行的作用抬得很高。读书人出身的士大夫很多都超越了家庭的范畴,而以社会的,修德的角度来看待媳妇的孝行。

    一个举案齐眉的和睦家庭中,主妇处事的得体,胸怀的大小都是士大夫们宝贵的财富,在妇女高度依附于男方的古代。这样的德行往往具有特殊的温馨。夫妻双方都以读书人治世的要求来经营婚姻。他们高洁的德行就会在精神追求的高层次产生共鸣。这也就是古代的三观相近了,我想,这才是士大夫们最向往的婚姻配偶。

    3.容颜美丽,举止端庄

    虽然无数士大夫,读书人宣称要找一个丑老婆,仿佛老婆找的漂亮点就对不起孔子孟子似的。然而,男人的心中始终是青睐美丽的异性的。

    美丽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排在以上所有因素的最后,在男性心目中的考量,却一定是靠前的。

    士大夫们也不能免俗,不用强迫他们去找无盐,东施来明志。和一个美丽的,门阀高贵或者有钱的,有自己的精神世界的,三观相近的有德女子组成婚姻,才是士大夫心目中完美的婚姻。

    结语:

    士大夫是古代社会的骨干力量,他们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在道德的意义上有标杆的作用。士大夫们的择偶标准就成了衡量每个时代婚姻观的重要参考。我们不用想的太多,在大部分地方,士大夫的择偶条件和现在的择偶条件并无不同。男性的喜好从古到今,实在是变化不大。

    一定要找到古今差异的话,那么政治考量就是最关键的区别了。古代士大夫的婚姻可能是自己一生政治前途的投注。这里面蕴含了太多的意义,反而掩盖了婚姻本身该暗藏的理解,爱和包容。我们应该用客观的态度去看待士大夫们的婚姻。他们作为时代政治的主要参与者,建设者。婚姻在很多时候不由自己决定。

    在现在社会爱情婚姻观偏向西方的情况下,对传统封建婚姻并不应该一味的批驳,至少在外语中很难找到琴瑟和谐这样意境和含义都优雅贴切的,形容男女关系的词语。士大夫们对婚姻的理解,对爱情的向往。对新时代男女运营自己的家庭生活是有必要的参考意义的。

    近代著名文人有哪些?他们的婚姻状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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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渊明的家庭婚姻生活

    陶渊明 陶渊明(365—427),字元亮,别号五柳先生,晚年更名潜,卒后亲友私谥靖节。东晋浔阳柴桑人(今江西九江市)人。 陶渊明出身于破落仕宦家庭。曾祖父陶侃,是东晋开国元勋,军功显著,官至大司马,都督八州军事,荆、江二州刺史、封长沙郡公。祖父陶茂、父亲陶逸都作过太守 年幼时,家庭衰微,八岁丧父,十二岁母病逝,与母妹三人度日。孤儿寡母,多在外祖父孟嘉家里生活。孟嘉是当代名士,“行不苟合,年无夸矜,未尝有喜愠之容。好酣酒,逾多不乱;至于忘怀得意,傍若无人。”(《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渊明“存心处世,颇多追仿其外祖辈者。”(逮钦立语)日后,他的个性、修养,都很有外祖父的遗风。外祖父家里藏书多,给他提供了阅读古籍和了解历史的条件,在学者以《庄》《老》为宗而黜《六经》的两晋时代,他不仅像一般的士大夫那样学了《老子》《庄子》,而且还学了儒家的《六经》和文、史以及神话之类的“异书”。时代思潮和家庭环境的影响,使他接受了儒家和道家两种不同的思想,培养了“猛志逸四海”和“性本爱丘山”的两种不同的志趣。 陶渊明少有“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的大志,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他怀着“大济苍生”的愿望,任江州祭酒。当时门阀制度森严,他出身庶族,受人轻视,感到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晋书陶潜传》)他辞职回家后,州里又来召他作主簿,他也辞谢了。安帝隆安四年(400),他到荆州,投入桓玄门下作属吏。这时,桓玄正控制着长江中上游,窥伺着篡夺东晋政权的时机,他当然不肯与桓玄同流,做这个野心家的心腹。他在诗中写道:“如何舍此去,遥遥至西荆。”(《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涂口》)对仕桓玄有悔恨之意。“久游恋所生,如何淹在滋?”(《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对俯仰由人的宦途生活,发出了深长的叹息。隆安五年冬天,他因母丧辞职回家。元兴元年(402年)正月,桓玄举兵与朝廷对抗,攻入建康,夺取东晋军政大权。元兴二年,桓玄在建康公开篡夺了帝位,改国为楚,把安帝幽禁在浔阳。他在家乡躬耕自资,闭户高吟:“寝迹衡门下,邈与世相绝。顾盼莫谁知,荆扉昼常闭。“表示对桓玄称帝之事,不屑一谈。元兴三年,建军武将军、下邳太守刘裕联合刘毅、何无忌等官吏,自京口(今江苏镇江)起兵讨桓平叛。桓玄兵败西走,把幽禁在浔阳的安帝带到江陵。他离家投入刘裕幕下任镇军参军。(一说陶渊明是在刘裕攻下建康后投入其幕下)。当刘裕讨伐桓玄率兵东下时,他仿效田畴效忠东汉王朝乔装驰驱的故事,乔装私行,冒险到达建康,把桓玄挟持安帝到江陵的始末,驰报刘裕,实现了他对篡夺者抚争的意愿。他高兴极了,写诗明志:“四十无闻,斯不足畏,脂我名车,策我名骥。千里虽遥,孰敢不至!”(《荣木》第四章)刘裕打入建康后,作风也颇有不平凡的地方,东晋王朝的政治长期以来存在“百司废弛”的积重难返的腐化现象。经过刘裕的“以身范物”(以身作则),先以威禁(预先下威严的禁令)的整顿,“内外百官,皆肃然奉职,风俗顿改“。其性格、才干、功绩,颇有与陶侃相似的地方,曾一度对他产生好感。但是入幕不久,看到刘裕为了剪除异己,杀害了讨伐桓玄有功的刁逵全家和无罪的王愉父子。并且凭着私情,把众人认为应该杀的桓玄心腹人物王谥任为录尚书事领扬州刺史这样的重要的官职。这些黑暗现象,使他感到失望。在《始作镇军参军经曲经阿曲伯》这首诗中写道:“目倦山川异,心念山泽居”“聊且凭化迁,终返班生庐”。紧接着就辞职隐居,于义熙元年(405年)转入建威将军、江州刺史刘敬宣部任建威参军。三月,他奉命赴建康替刘敬宣上表辞职。刘敬宣离职后,他也随着去职了。同年秋,叔父陶逵介绍他任彭泽县令,到任八十一天,碰到浔阳郡派遣邮至,属吏说:“当束带迎之。”他叹道:“我岂能为五十斗米向乡里小几折腰。”遂授印去职。陶渊明十三年的仕宦生活,自辞彭泽县令结束。这十三年,是他为实现“大济苍生”的理想抱负而不断尝试、不断失望、终至绝望的十三年。最后、赋《归去来兮辞》,表明与上层统治阶级决裂,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决心。 陶渊明辞官归里,过着“躬耕自资”的生活。夫人翟氏,与他志同道合,安贫乐贱,“夫耕于前,妻锄于后”,共同劳动,维持生活,与劳动人民日益接近,息息相关。归田之初,生活尚可。“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满堂前。”渊明爱菊,宅边遍植菊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从杂诗》)至今脍灸人口。他性嗜酒,饮必醉。朋友来访,无论贵贱,只要家中有酒,必与同饮。他先醉。便对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义熙四年,住地上京(今星子县城西城玉京山麓)失火,迁至栗里(今星子温泉栗里陶村),生活较为困难。如逢丰收,还可以“欢会酌春酒,摘我园中蔬”。如遇灾年,则“夏日抱长饥,寒夜列被眠”。义熙末年,有一个老农清晨叩门,带酒与他同饮,劝他出仕:“褴褛屋檐下,未足为高栖。一世皆尚同(是非不分),愿君汩其泥(指同流合污)。”他回答:“深感老父言,禀气寡所谐。纤辔(回车)诚可学,违已讵非迷?且共欢此饮,吾驾不可回。”(《饮酒》)用“和而不同”的语气,谢绝了老农的劝告。他的晚年,生活愈来愈贫困,有的朋友主动送钱周济他。有时,他也不免上门请求借贷。他的老朋友颜延之,于刘宋少帝景平元年(423年)任始安郡太守,经过浔阳,每天都到他家饮酒。临走时,留下两万钱,他全部送到酒家,陆续饮酒。不过,他之求贷或接受周济,是有原则的。宋文帝元嘉元年(424年),江州刺史檀道济亲自到他家访问。这时,他又病又饿好些天,起不了床。檀道济劝他:“贤者在世,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至。今子(你)生文明之世,奈何自苦如此?”他说:“潜也何敢望贤,志不及也。”檀道济馈以梁肉,被他挥而去之。他辞官回乡二十二年一直过着贫困的田园生活,而固穷守节的志趣,老而益坚。元嘉四年(427年)九月中旬神志还清醒的时候,给自己写了《挽歌诗》三首,在第三首诗中末两句说:“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表明他对死亡看得那样平淡自然。 陶渊明的作品感情真挚,朴素自然,有时流露出逃避现实,乐天知命的老庄思想,有“田园诗人”之称。 陶渊明一生结过三次婚,前两个妻子年纪轻轻早逝,第三个妻子翟氏,比他小一轮,陪伴他到终生。陶渊明的婚姻是不幸的,两次经受中年丧妻的打击;陶渊明的婚姻也是幸福的,他的三个妻子都很贤惠,感情很深。 公元376年,陶渊明25岁结婚成家。婚后离开园田居,移居到浔阳县城,先是教书,然后到江州刺史王凝之手下任别驾祭酒,不辞而归。陶渊明回到家里,知道妻子已经怀孕了。母亲和贤妻怕他在官场分心,想瞒一段时间。 古人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陶渊明到了而立之年要当爸爸了,自然很高兴。谁知妻子临盆难产,肚里的孩子只是伸出一条腿,当时的条件,束手无策,眼睁睁看着大人孩子送了命。给妻子办完丧事,陶渊明万念俱灰。 公元385年,34岁的陶渊明又做了新郎官。结婚第二年大儿子阿舒出生了,新生儿给陶家带来极大的欢乐。又过二年,二儿子阿宣出生。阿宣刚会跑,妻子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取名阿雍和阿端。陶渊明深爱他的几个宝贝儿子,特别是那对双胞胎。他夜晚读书的时候,也抑制不住内心的高兴,蹑手蹑脚走到床边,在微弱的灯光映照下,端详这双宝宝的小脸,像两块透红的美玉,长得一模一样。他怀着一种特别的幸福,钻进妻子的被窝里。 公元392年,陶渊明的第二任妻子得了痨病,大口吐血,又离开人间。陶渊明很痛心,知道妻子是为了家庭操劳过度累死的。在六年的时间里生了四个孩子,忙活一家老少七口人的生计。 妻子去世后,家庭的重担落到陶渊明母亲肩上。每天教书回来,看到四个不懂事的孩子乱成一团。这四个孩子就够母亲看的,谁来操持家务?家里没个主妇实在不行。 孟老夫人和叔叔陶夔商量,又给陶渊明提了一门亲事,等到第二年的春天娶进门。 陶渊明的第三个夫人姓翟,翟夫人比陶渊明小一属,又贤惠又能干。首先对婆婆侍奉的很好,婆媳关系融洽。对陶渊明前妻留下的四个孩子尽心尽力抚养。经过她的一番整治,这个家庭又井井有条,其乐融融。陶渊明只管教书就行了,回家读书写字的时候,孩子也不围着吵闹了。翟夫人有付好身板,农田里的活也很能干。每到农忙时,插秧或是收割,她都跟着陶渊明一起干,干得比陶渊明都利落。 结婚两年,翟氏为陶渊明生了个小儿子,乳名阿通。由于翟夫人能吃苦耐劳,陶家的日子渐渐好起来。田里的庄稼年年丰收,粮食吃不了,每年都要酿些酒喝。每当新酒酿成,翟夫人先端一大碗给陶渊明。只要家里有酒,翟夫人每顿饭都为陶渊明备酒。陶渊明觉得饮酒是件很舒服的事,小饮小舒服,大饮大舒服,饮多了就醉过去了。 陶渊明在家闲居的时候,逗逗孩子,自饮自酌,把名利之心忘到九霄云外。当然,他也有消沉的时候。有时候感觉自己已经老了,有时想到死。特别是他的两个夫人,年纪轻轻,相继去世,对他打击很大。东晋的时候,人的平均寿命不到50岁,多少王公贵族,三四十岁就完命了。陶渊明已经45岁了,他想到自己不定那一天就会倒下。陶渊明不信命,他觉得生死都是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这一年,他为自己写下了《自挽歌辞三首》。第一首是: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陶渊明的诗明白如话,造句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似枯而实腴,自然而有妙趣。 在东晋的时候,能像陶渊明这样把生死看得很透,能提出“有生必有死”这样的命题,是很可贵的。不像有些人炼丹念咒,幻想得道成仙,长生不老。 陶渊明意识到,人死后一了百了,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是非功过,荣辱得失,谁能评说!不如在世的时候多喝几杯酒。西晋时张翰曾说:“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陶渊明似有同感,在这首诗的最后两句:“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虽近诙谐,也是肺腑之言。《似挽歌辞三首》中的第二首是: 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旁。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这首诗写的是人死后从入殓到停尸家中受祭奠的情形。紧接上篇,活着的时候,想喝酒杯常空。如今,在祭奠的案桌上,酒盈杯,肴摆满。想喝不能喝,想吃不能吃。亲人扶着棺柩哭,我口无音,眼无光。一旦出门去,葬在荒郊野外,长眠地下,暗无天日,与这个世界永别了。 《似挽歌辞三首》第三首是: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蕉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这首诗通篇写送葬下葬的过程,突出写了送葬者。把墓地的环境、气份写得历历在目,把送葬者的表现也写得合情合理。最后说:“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意思是说人死后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化作大山脚下的一杯土,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谁也无可奈何这样的命运。陶渊明这样豁达是空前的。 陶渊明的诗 《饮酒》原文: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译文: 我家建在众人聚居繁华道,可从没有烦神应酬车马喧闹。 要问我怎能如此超凡洒脱,心灵避离尘俗自然幽静远邈。 东墙下采撷清菊心情徜徉,猛然抬头喜见南山胜景绝妙。 暮色中缕缕彩雾萦绕升腾,结队的鸟儿回翔远山的怀抱。 南山仰止啊,这有人生的真义,我该怎样表达内中深奥! 归去来兮辞 (东晋 陶渊明) 余家贫,耕植不足以自给。幼稚盈室〔1〕,瓶无储粟〔2〕,生生所资〔3〕,未见其术〔4〕。亲故多劝余为长吏〔5〕,脱然有怀〔6〕,求之靡途〔7〕。会有四方之事〔8〕,诸侯以惠爱为德〔9〕,家叔以余贫苦〔10〕,遂见用于小邑。于时风波未静〔11〕,心惮远役。彭泽去家百里〔12〕,公田之利,足以为酒,故便求之。及少日,眷然有归欤之情〔13〕。何则?质性自然〔14〕,非矫厉所得;饥冻虽切,违己交病〔15〕。尝从人事〔16〕,皆口腹自役〔17〕;于是怅然慷慨,深愧平生之志。犹望一稔〔18〕,当敛裳宵逝〔19〕。寻程氏妹丧于武昌〔20〕,情在骏奔〔21〕,自免去职。仲秋至冬〔22〕,在官八十余日。因事顺心,命篇曰《归去来兮》。乙巳岁十一月也〔23〕。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24〕!既自以心为形役〔25〕,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26〕。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遥遥以轻飏〔27〕,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乃瞻衡宇〔28〕,载欣载奔〔29〕。僮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30〕,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31〕。倚南窗以寄傲〔32〕,审容膝之易安〔33〕。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长关。策扶老以流憩〔34〕,时矫首而遐观〔35〕。云无心以出岫〔36〕,鸟倦飞而知还。景翳翳以将入〔37〕,抚孤松而盘桓。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38〕!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39〕。或命巾车〔40〕,或桌孤舟。既窈窕以寻壑〔41〕,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42〕,感吾生之行休〔43〕。 已矣乎〔44〕!寓形宇内复几时〔45〕,曷不委心任去留〔46〕?胡为乎遑遑欲何之〔47〕?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48〕。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49〕。登东皋以舒啸〔50〕,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51〕,乐乎天命复奚疑! ——选自中华书局排印本《陶渊明集》 我的家境贫困,耕种田地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家中孩子很多,米缸里经常没有存粮,找不到维持生计的办法。亲戚朋友多劝我出去做个小官,自己心里也产生了这种念头,但苦于没有门路。刚巧碰上有出使到外地去的事情,各地州郡长官都以爱惜人才为美德,叔父因为看到我贫苦就加以推荐,于是被任命为小城的官吏。这时战乱没有平息,心里害怕远地的差使。彭泽县离开家乡只有一百里路程,公田收获的粮食足够酿酒之用,因此就要了下来。但过了没几天,思念田园,归乡的念头就产生了。为什么呢?因为我的本性坦率自然,不会勉强做作;饥冻虽是急迫之事,但违背自己本心就会使人感到十分痛苦。虽然自己曾经做过官,但都是为生活所驱使;于是感到烦恼,激动不已,有愧于平生的志愿。但还是想等到秋收以后,就收拾行装连夜离去。不久,嫁给程家的妹妹在武昌去世,要急著前去奔丧,就自己弃官离职了。从秋八月到冬季,做了八十多天的官。就针对这件事情来抒发自己心里的情意,给这篇文章命名为《归去来兮》。时在乙巳年十一月。归去吧,田园将要荒芜了为什么还不回去呢!既然让自己的心志受形体来驱使,那又为什么还要伤感而独自悲哀呢?我觉悟到过去做错的已经无法挽回,而知道未来的却还来得及弥补。虽然走入迷途但还不是太远,现在已经明白了如今归田是对的,以前出仕是错的。船在水中轻快地飘荡前进,微风吹动著我的衣裳。向行人询问前面的路程,只恨早晨天色朦胧,还不十分明亮。 我一看到自己的简陋家门,就高兴地奔去。家中的僮仆前来迎接,孩子们都在门口等候。庭院中的小路已经荒芜,只有松树和菊花却还依旧存在。搀起孩子们的手进入屋里,酒已摆好。端起酒壶来自斟自酌,看著院子里的树木感到非常愉快。身体依靠著南面的窗户寄托自己傲岸的情怀,深深感到简陋的居室也可以使人安乐满足。每天到园子里散散步,自有乐趣,屋子虽然有门却经常关著。拄著手杖到处游息,有时抬起头来向远处眺望。天空的云彩自然地从山峰边飘出,鸟儿飞倦了也知道自己回来。日光慢慢暗下去太阳快要落山了,我还抚摩著独立的松树徘徊著不愿离开。 归去吧,让我断绝与世俗的交游。既然世俗与我的情志相违背,我还要驾车出游追求些什么呢!跟亲戚们谈谈知心话使我感到愉快,弹琴读书能够使我消愁解忧。农人们告诉我春天到了,将要到西边的田地里去耕种。有时乘了有篷帘的小车,有时划了一条小船。有时经过曲折幽深的山沟,有时经过高低不平的山丘。看到树木欣欣向荣,泉水涓涓地流淌。我真羡慕自然界万物正生机勃勃,感叹自己的生命即将终止。 算了吧!人生寄身于天地之间又能有多少时候,为什么不随著自己的心意而任其自然?为什么整天心神不定又想到哪里去呢?富贵荣华不是我的心愿,神仙境界也不可以期待。遇到好天气就一个人独自出去游览,或者把手杖放在一边做些除草培苗的工作。有时登上东边的高岗放声长啸,有时在清澈的水边吟咏赋诗。姑且随顺著大自然的变化以了结此生,抱定乐天安命的主意,又有什么可疑虑的呢! (徐鹏) 【注释】 〔1〕幼稚:指孩童。〔2〕瓶:指盛米用的陶制容器、如甏,瓮之类。〔3〕生生:犹言维持生计。前一“生”字为动词,后一“生”字为名词。〔4〕术:方法。〔5〕长吏:较高职位的县吏。指小官。〔6〕脱然:犹言豁然。有怀:有做官的念头。〔7〕靡途:没有门路。〔8〕四方之事:指出使外地的事情。〔9〕诸侯:指州郡长官。〔10〕家叔:指陶夔,曾任太常卿。〔11〕风波:指军阀混战。〔12〕彭泽:县名。在今江西省湖口县东。〔13〕眷然:依恋的样子。归欤之情:回去的心情。语本《论语·公冶长》:“子在陈曰:‘归与,归与!吾党之小人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14〕质性:本性。〔15〕违己:违反自己本心。交病:指思想上遭受痛苦。〔16〕从人事:从事于仕途中的人事交往。指做官。〔17〕口腹自役:为了满足口腹的需要而驱使自己。〔18〕一稔(rěn忍):公田收获一次。稔,谷物成熟。〔19〕敛裳:收拾行装。〔20〕寻:不久。程氏妹:嫁给程家的妹妹。武昌:今湖北省鄂城县。〔21〕骏奔:急著前去奔丧。〔22〕仲秋:农历八月。〔23〕乙巳岁:晋安帝义熙元年〔405)。〔24〕胡:何,为什么。〔25〕以心为形役:让心志被形体所驱使。〔26〕“悟已往”二句:语本《论语·微子》:“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谏:止,挽救。来者:指未来的事情。追:来得及弥补。〔27〕遥遥:漂荡:飏(yáng扬):飘扬。形容船驶行轻快。〔28〕瞻:望见。衡宇:犹衡门。横木为门,形容房屋简陋。〔29〕载:语助词,有“且”、“乃”的意思。〔30〕三径:汉代蒋诩隐居后,在屋前竹下开了三条小路,只与隐士求仲、羊仲二人交往。〔31〕眄(miàn面):斜视。柯:树枝。〔32〕寄傲:寄托傲世的情绪。〔33〕审:明白,深知。容膝:形容居室狭小,仅能容膝。〔34〕策:拄著。扶老:手杖。流:周游。〔35〕矫首:抬头。遐(xiá侠)观:远望。〔36〕岫(xiù袖):山峰。〔37〕景:日光。翳(yì义)翳:阴暗的样子。〔38〕言:语助词。焉求:何求。〔39〕畴(chóu愁):田地。〔40〕巾车:有篷幕的车子。〔41〕窈窕(yǎo tiǎo咬脁):幽深的样子。〔42〕善:羡慕。〔43〕行休:将要终止。指死亡。〔44〕已矣乎:犹言算了吧。〔45〕寓形宇内:寄身于天地之间。〔46〕曷不:何不。委心:随自己的心意。去留:指生死。〔47〕遑遑:心神不定的样子。何之:到哪里去。〔48〕帝乡:天帝之乡。指仙境。〔49〕植杖:把手杖放在旁边。耘(yún云):田地里除草。耔(zǐ子):在苗根培土。〔50〕皋(gāo高):水边高地。舒啸:放声长啸。“啸”是撮口发出长而清越的声音。〔51〕乘化:随顺著大自然的运转变化。归尽:归向死亡。

    求中国古代汉族传统婚嫁全过程?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朝代在改变,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是否也随着各种社会制度的转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呢?我们准备从各个朝代的婚嫁习俗的变化入手,根据各个朝代遗留下来的诗歌、文章等资料,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的不同的发展历程及表现。

    (一)先秦时代——妇女再婚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现禁止再婚的言论。

    1.夏商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2.周朝

    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公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诗经》中的一些诗,如以叙事为主的《邶风•谷风》、《卫风•氓》,以抒情为主的,《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均为当时弃妇的悲戚之声。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二)秦汉时代——限制再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化和再婚行为的依然普遍存在。

    1.秦朝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2.汉朝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说文》云:“妻者,齐也”。这可以说是汉代人在夫妻关系上的一个格言。那时庶民百姓之家如果丈夫出门在外,那么妻子在家就可以自立门户,包括迎接宾客、宴饮宾客、出送宾客等活动,妇女可以与男子一样,参加社会交往。《汉乐府·陇西行》中说:“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就是当时人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评价。汉代的妇女观较之前代是进步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规范的因袭前朝和社会舆论的由宽渐严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反映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统治者对于贞节烈妇的宣传也开始升级。

    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北周政府正式下达诏令,宣布“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这也是效仿历史上汉、晋这些汉族政权的措施的一种举动。

    (四)隋唐时期——盛世之下对妇女的束缚再次放松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

    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计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间更是家常便饭,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改嫁。可见当时,“女无再嫁之文”的古训一定程度上被人们遗忘,即使是主张道德文章的正统知识分子们也不以改嫁为非。《旧唐书•列女传》记载:“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王死,服终,诸兄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这说明当时年轻又无子的孀妇改嫁,是社会的常例,“守节”说不定才是不正常的。与此相对应,男子,甚至是贵族男子娶再婚妇女,也不以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为太宗才人,是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是唐玄宗子寿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来属于乱伦的行为,却在唐代皇室中公开地存在。至于朝廷大员、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妇更是司空见惯。另外,在唐代中前期,社会规范虽然没有大力提倡妇女守志,但妇女若自愿终身不再嫁,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唐律疏议》在“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在疏议中解释到:“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不过,从条文来分析,其实女子守节是受很大限制的。在一个社会风气并不特别注重贞节的时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女儿改嫁。

    所以,有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女主临朝的事情屡见不鲜。高宗后武氏、中宗后韦氏、肃宗后张氏,都是掌握实权、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反而甚于从前。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等情况都趋于绝迹了。

    敦煌有些唐朝民间遗留下来的“放妻书”,具有普遍意义。过去,我们印象中有“七去之条”,写离婚书的时候,男人通常写一严正声明,就把妻子休了。但这里将“去妻”改为“放妻”,范本饱含深情,说感情不谐没办法维持,只好痛苦分手,现在把你放飞,希望以后能找到真正的幸福。这个事实证明男性已经放弃了俯视的姿态,两性关系趋于平等。

    (五)宋元时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

    1.宋朝

    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风流行。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的多年变乱,甚至连唐末制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也不遵守。太祖之妹初嫁米福德,守寡后改适高怀德。社会名人中,大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宋仁宗时颁布了类似唐宣宗当年的规定,宗室有子者的改嫁被禁止,但民间改嫁之风终北宋年间,未见式微。周敦颐、程颐等所宣传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在北宋当时影响并不很大,程颐的侄子亡故,媳妇也未能守节。但是,南宋以后,礼教之风渐趋严厉,一面有朱熹等不遗余力地推行,控制了知识分子的观念;另一方面,其在社会生活中也开始显出巨大的影响。在这以后,绝无皇室公主和亲王郡主多次下嫁的记载,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状况也逐渐减少。与之相对应的是,《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为增强。本来《列女传》这种体裁是刘向所创,范晔在《后汉书》中首次将其列入正史之中。早期几部史书所赞扬的列女系各个领域优秀的妇女,如拯救父亲的缇萦,文才卓著的蔡文姬、辅佐丈夫的乐羊子妻等,相当于一部“各行业出色妇女传”。但《宋史》之后,所谓列女几乎全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当然有立志守节的,也有不堪匪徒凌辱、与之同归于尽的。总之,修史者认为妇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恩爱美满,生活幸福。金兵的铁蹄踏碎了她悠闲的生活,南渡以后不久,赵明诚就去世了。李清照又改嫁给周汝舟为妻,婚后发现丈夫人品低劣,有违法行为、不堪共同生活。清照又告官检举其夫,其夫被法办。宋朝法律规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为实,也要“徒二年”。清照为友人救助,才免于身陷囹圄,并与其夫离婚。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可能是认为她的行为不大光彩,有损于冰清玉洁的形象吧。

    2.元朝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记载了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属于亲属间相奸,这是少数民族习俗对中原文化发挥影响的一个实例。嫂子改嫁小叔,不但在伦理上使汉族人难以接受,而且也产生了法律冲突。元代法律对于汉族男女婚姻继续了“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强制改嫁”等限制,而如果小叔原有妻又收嫂,在法律上就无所适从。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如:嫂仅订婚不收继、叔已有妻不收继、叔嫂年龄相差悬殊不收继等。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象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长期以来,儒者提倡是一回事,民间百姓的观念是另一回事。禁止妇女再嫁的思想向民间渗透得十分缓慢,顶多在贵族和士大夫中间蔓延。

    (六)明清时代——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愈发严厉和实际生活中再婚现象仍然存在

    明清时代,我国的封建制度渐趋腐朽和没落。反映在社会风尚和道德规范上,两宋以来摧残人性的礼教的势力在继续扩张,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大明律》首次将前代法典中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不过处罚力度变轻。在唐宋“徒三年”的“居丧嫁娶”,改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妇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规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宽松。但是明朝的法律为了集中精力维持其王朝的统治,着重惩罚那些谋反、谋大逆等侵犯政权利益的行为,而对于婚姻之类的私事,则能宽就宽,不过多干预。即所谓“轻其轻,重其重”的原则。所以,处刑减轻未必就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

    《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注:指上文所引关于居夫丧改嫁的规定),追夺并离异。”关于禁止官员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时就有规定,但不久就废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复。其理由解释为“妇人因夫子得封郡县之号,即与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后,若夫子不幸亡殁,不许本妇再醮。”《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剥夺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妇的再婚权。封建法律剥夺了无数普通群众的幸福,也没有给其维护者以任何照顾。

    《大清律》对于强迫守志孀妇改嫁的问题,作了破天荒的新规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自古以来,父母、公婆是可以不顾孀妇的意愿,强行逼其改嫁,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清代的这一崭新规定,决不是为了尊重妇女的自由选择权,只不过因为当时鄙夷妇女再嫁之风,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立法者经过考虑,认为维护纲常名教,阻止妇女改嫁的意义已经可以和同为封建伦理最高规范之一的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控制权相抗衡了。这一立法上的改变,是很值得注意的。

    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

    明清时代,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

    明清时代的一些文学作品,虽然不能据以作法制史的实证分析,但还是可以折射出许多当时的社会风尚、生活习惯,弥补正史记录的不足。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妇女再婚现象在文化水平较低的平民阶层中间,并不是极其困难,而仍然时有出现。如《红楼梦》中尤二姐、三姐之母,便是带着女儿改嫁到尤家的。但在广大农村,妇女再婚的问题恐怕不能得到类似宽容的待遇。不过,透过文学作品的记载,也使得我们了解了该问题的各个方面。

    五、心得体会

    从漫长的古代妇女地位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母系社会中妇女地位在一段时间里受到一定程度的崇敬。但随着孔子男尊女卑思想的确立,儒家思想提出及妇女在婚嫁上的“三从四德”,到了其后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体现人们的重男轻女现象的日益严重。从一夫可多妻的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和孀妇再嫁这一问题却屡屡收到社会的舆论相对比,妇女地位一再地受到压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封建社会专制的变化妇女的地位也不断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体现的是妇女对自由婚姻的追求,对地位提高的渴望。无论是儒家思想的提出,还是民间世俗的缘故,妇女地位低下随着世界的发展和进步脱离了低级的封建社会和对妇女的歧视,这体现在现代妇女的做为上,现代女性中出现了许多科学界、领导界的风云人物。

    那么,造成女性不平等情况在中国古代如此普遍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想就是因为中国古代女性在经济上是不能独立的,也就是说,女性不能自力更生,需要依靠男性。所以男性对女性提出的不平等要求,女性不能反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我想跟中国古代社会主要是农业社会有关。因为在农业生产中,女性由于体力所限,是不能有有效贡献的;此外在农业社会,农民大多并不富裕,娶老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娶了老婆就当作财产关在家里,生怕“丢失”。而进入现代社会,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解放女性生产力,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发展缩小了男女生产力差距。所以女性有机会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才有今天的男女平等。

    我们认为,现代的男女平等是男性和女性一起构建和谐的社会,一起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女性应当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扬长避短,用知识充实自己,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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