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00:45:16来源:法律常识
“谢谢律师,要不是你的帮助,我的赔偿款还不知道拖到啥时候,真是太感谢了!” 去年,龙井市市民张某在工作期间因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受伤,一年时间过去了,她却始终未得到任何赔偿,近日,多亏了龙井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热情帮助,张某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张某拉着律师的手不停地表达着感谢之情。 张某是某建设公司员工,被公司派到某地从事清理杂草工作。2020年的一天下午,张某在清理杂草时,一同工作的李某向张某身边扔了一个土块,张某躲闪时因站立不稳导致膝盖半月板扭伤。随后,张某到医院住院手术,支出医疗费近2万元。此后,张某多次要求李某及所在公司向其赔偿人身伤害损失,但是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明确表示拒绝赔偿,李某认为应当由公司向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上半年,张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龙井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受伤赔偿纠纷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和事实经过,并为张某优先办理了法律援助受理手续,接受张某的委托,对案件展开调查。调查后,律师为张某确定了主张权利的思路和方案。由于张某受伤是与其一起工作的公司其他员工所导致,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伤,律师认为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认为通过工伤认定的途径为张某主张权利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援助律师通过调查取证、会见证人,取得了张某受伤的相关材料,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案件后,通知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主动找到张某进行协商解决。期间,援助律师为张某与公司谈判提供法律帮助和技术指导,最后通过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用人单位同意一次性向张某赔偿3.3万元,并于协议签订当日履行完毕,受援人张某表示对结果很满意。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援助律师从实际出发,考虑到用人单位工伤主体责任的法律规定,提出通过认定工伤的途径主张权利,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耐心地为双方释明法律,提供有效的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案件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