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4:06: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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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就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那么大家可能会问离婚协议书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书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
(二)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立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
(三)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作为协议,首先要求应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其次一定要体现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最后,协议内容应当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只要注明双方的信息写清双方的诉求即可。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三、离婚协议书离婚程序
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几点:
1. 双方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
2.双方何时在何地办理的结婚登记
3.离婚原因描述: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等
4.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5.子女抚养问题
6.共同财产分割(存款、车辆、房产、理财等)
7.共同债券债务的划分和清偿责任
8.其他需要列明的事项(户口迁移、违约责任、子女姓氏、夫妻之间的补偿、赔偿等)
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所以签订的离婚协议在领取离婚证之前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为了防止对方反悔,针对财产部分可以签订一份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不以离婚为前提,即使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财产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2.对于子女的抚养费应明确固定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账户,逐年递增比例,对于教育费、医疗费、子女大笔开支可以约定包含在固定的扶养费数额内,也可以约定按照实际花费按比例分配。对抚养费支付期限,建议不要以成年为标准,而以完成特地学历为标准。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逐一逐项的列明并写清那部分给谁、贷款有谁继续偿还、是否需要给予对方补偿、费用有谁支付、何时交付、交付形式等,不要以“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一句带过,会对经济上处于弱势或并不清楚配偶真正财产状况的一方非常不公平。
4.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按照年利率多少支付违约金,其中违约金是针对逾期交付物品、材料、逾期办理某事项等情况设定的。
以上几点并不能涵盖离婚协议中的所有内容,因为想要离婚的原因各不相同、家庭环境、生活水平各不相同。总之写离婚协议书时应当考虑周全,详细列明,不要一笔带过,给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省去以后出现纠纷的烦恼。
在我之前的两篇文章(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中,都提到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男女双方签订财产协议的重要性。
“为什么这个协议很重要?”
很简单,这是一个从“未知”到“已知”的转化:
“未知”就是——当争议出现时去咨询律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这个情况属于什么?”
“已知”则是——当争议出现时拿出协议:“你看,当初我们是这么约定的。你早就同意了。”
协商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就如同夫妻双方为自己的新家设计装修,在沟通中一步步缔造出让双方都感到温馨幸福的小屋。
“好了,我知道它重要。但我还是不想签财产协议,我有很多顾虑。”
尽管我不断强调协议的重要性,但它是否真的那么必要?又是否真的适合每个人呢?
试想一下,现在你要签订一份夫妻财产协议,首当其冲的疑惑就是协议到底有没有用?写的合同条款到底有没有效?
这也是我需要单独开篇文章来讨论夫妻财产协议的原因。
下面就让我轻轻揭开它的面纱。
01
签订财产协议伤感情吗?
这当然是首要问题。
因为在传统观念中,夫妻关系的维系必须要有那种“不分你我”的信任,而夫妻财产协议将一些东西分成各归各的,会使夫妻之间有裂痕、有私心,不利于感情的稳固。
其实,在婚姻关系中,感情、家庭、金钱因素三足鼎立,短一不可。
长期以来,对婚姻家事类案件的统计分析总能得出相类似的结论:案件可能是基于出轨、家暴、性格不合等不同原因产生,但绝大多数案件都会涉及到财产纠纷。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网上关于婚姻中人性阴暗面的故事屡见不鲜,悲剧如何避免?
在每年离婚数占结婚数近35%的今天,法庭上因为财产问题撕地你死我活,体面如何留存?
——有人说,签财产协议是情感绑架。
其实,法律上,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签字捺印是双方的“承诺”,这是彼此协商后送给对方的一份承诺。而没有协议,才有可能成为情感绑架:“要么给钱,要么离。”
——有人说,签财产协议有信任危机。
其实,就像买东西,尽管仅基于信任也可以进行交易,但如果双方签订有买卖合同,会让你的信任更有底气。因为你知道你的权利有法律保障,不然你会担心我付了钱他不给货,如同:“我买房可以,写咱俩也可以,但一买完你就要跟我离婚怎么办?”
因此,财产协议不但不会产生信任危机,反而能够强化信任。
02
哪些人需要签订财产协议?
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每个即将或者已经组成的小家庭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有必要签订夫妻财产协议。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拥有的财产数量不断增加,种类也日趋丰富,因此我建议以下三类人还是一定要签订夫妻财产协议,且宜早不宜迟。
第一类:个人/家庭财产有一定积累的
这类其实涵盖了四部分人群:
第一部分是有家庭积累的年轻人,尽管大部分年轻人在结婚时属于自己的只有一穷二白,但是其家庭多年来积累了大量的财产(主要通购房形式转移);
第二部分是再婚的夫妻,这部分人往往工作了多年,有了一定的储蓄,同时可能也已经经历过了一次离婚的折磨,保护自己就显得尤其重要;
第三部分是老年新婚夫妻,即夕阳恋爱,此时需要更多考虑的是关于遗产、子女继承、赡养的问题,如果因为怕麻烦没有事先约定,可能会产生更多麻烦。
第四部分是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的情况,那就让财产归财产,感情归感情。
第二类:收入差距大但感情基础弱的
这类人通常存在“闪婚”情况,原因可能是忽然遇到了“真爱”,一见钟情而不顾其他,也可能是相亲“一眼看中”,又或者是没那么在意钱多钱少“人好就行”。
第三类:婚前个人财产比较特殊的
也不乏很多人在婚前拥有股权、期权、知识产权等一些相对特殊的财产,且这类财产往往回报周期长,在婚后发生明显增值的可能性大。而婚后增值的这部分很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建议提前进行考量。
03
签订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虽然时代在发展,人们对于夫妻财产协议的接受度也在提高,但大部分人仍然由于法律知识的薄弱,在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的过程中,因为一些细节问题,导致协议无效。
无效协议的数量超乎想象。经过大量的案例检索,可以归纳出以下常见的无效情况(以虚构的协议条款为例):
1. “为感谢女方为家庭的付出,男方同意将婚前名下的房产及婚后的财产,等到男方百年以后全部给女方。”
2. “男女双方均应当维护家庭和谐,以不离婚为原则。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视为自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
3. “男方发誓不得找女方吵架,面对女方打骂也不能还嘴还手,如有违反,男方把婚前的房子给女方。”
4. “男方因在外欠债,经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假离婚。男方将名下的房子和车子都给女方。”
5. “男方承诺,如若再次赌博/出轨/嫖娼,则净身出户。”
以上只是讨论了部分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况,篇幅所限无法详细展开。
在拟定夫妻财产协议条款的时候,还往往需要有明确的财产范围、可执行的分配方式、全面的处分安排、充分的债务区分等等,难以一文穷尽。
04
如何签订
行文至此,我们要回到主题“如何签订一份有效的夫妻财产协议”了。
由于婚姻财产问题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内容,我短短一文所能做的,也只是揭开一角面纱。
此时你可能内心在说:
“我辛辛苦苦从头看到尾,可我还是不知道怎么弄一份夫妻财产协议来签啊。”
一般情况下,获取夫妻财产协议有两种渠道:
第一种,是去网上下载模板进行修改后使用,但网上模板需付费下载不说,质量往往参差不齐,自己可能也不具备修改完善的能力;
第二种,是请律师帮助起草一份,这当然能够使协议质量、效力得到保证,但是根据律师投入时间的长短,费用往往也要数千甚至上万元。
根据我的经验,不少人有这样的诉求:
我也没有那么多的财产(种类简单),和伴侣的信任度也足够(情况简单),我想要签订一份财产协议是因为它能带来好处、减少很多麻烦(有法律意识),但我也不想弄的太复杂、成本太高。
我考虑了很久。我认为法制社会需要靠每一个人的努力来推动,律师更有其责任。
如果降低大家学习法律、依靠法律的门槛,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积极参与进来,众人拾柴。
因此,尽管我一直是“免费做科普,付费做咨询”的原则,我还是决定精心起草一份《夫妻财产协议》范本送给大家,希望能够有所帮助(领取方式在文末)。
我的起草原则是:
第一,足够简洁(页数精简):
为了避免文字绕晕小两口,也为了避免一方提出要签协议,另一方一看“呵,50页!你想要我卖身还是想和我分家?”
第二,取之即用(一般情况):
协议很多内容要结合自身情况填写,我会在其中标注填写说明,按照说明填写,范本取之即可用。
关注公众号“名心灯火”,后台回复“夫妻财产协议”,即可获取免费领取方式。
祝大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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