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02:01:04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我要听法律讲解离婚怎么分家产,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以下3个关于【我要听法律讲解离婚怎么分家产,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的信用卡逾期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信用卡逾期知识。
昨天刷到一个视频,蛮有意思的。分享一下。
一对夫妻结婚六年,感觉走到头了,想协议离婚,所有的事都谈好了,唯一的一件事卡壳了,分财产。财产情况如下,名下一套房,婚前财产,家里存款50w,借给小舅子50w,因小舅子要结婚买车加买房首付,车子首付也是姐夫掏的。无孩子。
女方提议存款一人一半然后离婚。
男方提议,家里存款50w归男方,于小舅子处要回10w归女方,剩余40w女方找小舅子要,毕竟离婚后就不是一家人了,但他们毕竟是姐弟,车首付也不要了,车子也不要了,按揭其弟自己解决。
女方不同意,称借给小舅子的钱属于赠送,父母养他们这么大,不可能还这钱的,也能力还这钱。我就要分25,你必须同意。
男方说财产只能这么分,这六年你连班都没上,女方说,要是我上班,绝对的比你挣的多,存的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僵持不下。故事的最后,女方带着车钥匙来卖车,销售问其缘由,只是因为还不起月供。
看完这个故事,不知缘由的想笑,不知为何。是这个世界进化太快让人们的情感变成畸形引发成了交易分配不均情感不值得。还是情感分泌太快让人们无暇思考人生的弊端。可能谁也说不清谁对谁错,或许事情的终端时间才会有答案。
作者:田碧珍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律师
01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很多夫妻在生活中都是以各自的收入作为生活开支,在离婚时很自然地认为各自挣的钱理应是各自的个人财产,或者理应扣除自己婚前的余额,剩余的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不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结下来,基本上婚后的收入,除了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均可以要求分割。
02 通过协议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也不代表不能协议。在实践中,很多夫妻在离婚时最大的争议是孩子抚养权,财产争议大部分是可以协商处理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由专业律师从中协商调解,争取相较于诉讼处理更多的财产。签订协议,在协议没有无效情形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03 依据法定情形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关于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分别为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以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时,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可以通过查询对方的账单流水,辅之以财产具体情况、日常双方的沟通记录等实际情况争取。而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情形,通常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法定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在主张损害赔偿的同时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建立在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下,才能更好地争取自己的权利。如果在面临分割财产时一问三不知,所有的财产情况都需要靠律师调查取证后才掌握,有可能错失保全时机,不利于胜诉后财产实际取得。因此,专业婚姻律师建议在生活中留意家庭财产的变动情况,掌握大致财产线索,在有需要时及时求助专业人士处理。
股东婚后取得的股权,在离婚时分割的大原则是:要么分股权 ,要么分价值,两者选其一。具体如下:
一、婚前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婚前获取的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结婚以后,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分红,股权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举例,男方与女方2014年办理婚姻登记,男方2012年出资60万成立公司,占股比例为50%。这50%的股权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结婚以后,男方总共从公司取得分红收入100万元,那么这100万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有些稍微懂点法律的人可能会说,滋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吗?确实,婚前财产产生的滋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司股权产生的收益,需要付出劳动,不属于滋息。这个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
举个例子,如果男方炒股,在婚前买了10万块钱股票,婚后一直没有操作过,后续卖股票赚的5万块,这个15万都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男方用这15万再去买股票,又赚了10万块,这个婚后买股票的行为,属于婚后的经营行为,哪怕就是动动手指头再网上操作一下,赚的10万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还没听明白,我再举个例子。假如男方婚前有个房子,婚前就租个一个房客,每月给男方打钱,这个房租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结婚之后,男方重新找了一个房客,这个重新找的行为就是婚后经营行为,所收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记住,结婚之前,你是你自己的,结婚之后,你是家庭的。
还是之前这个案例,女方除了获得分红的一半外,还有没有其他收益?如果在结婚以后男方购买的股权增值了,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来看看这个净资产怎么算?
2012年,男方成立公司时公司的净资产是120万;2014年,结婚时,公司的净资产是240万;2022年,双方离婚时净资产是360万。股权增值部分是多少?多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我们先换算成男方股权的价值,男方占股50%,股权价值在2012年是60万,2014年是120万,2022年是180万。婚后增值的部分是多少呢?180万-120万=60万。这个60万,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股份公司股权离婚怎么分?
我们先说结论: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如果双方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
如果男方是上市公司高管,持有上市公司100万股股票,女方能分多少?50万股股票。女方分得50万股,股票能不能立马在股市上卖掉?不行。公司法规定:公司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
如果权利人持有的是股份公司限制转让的股票,在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股票时同样不能违反公司法关于限制转让的规定。
举例:通灵翠砖沈东军和马峭离婚案
沈东军和大舅子马峻在1997年合伙创业,成立了通灵珠宝。2016年11月,通灵珠宝登陆A股上市。
完成上市之后,沈东军就对娱乐圈情有独钟。投资了多部电影和电视剧,并且经常参加一些综艺节目,成了网红老板。
然而最近这两年公司的经营出现了严重危机,再加上沈东军执意要将公司的名称改为莱绅通灵,这一系列行为,导致其与公司另外一个创始人兼大舅子马俊关关系急剧恶化。
就在此时,沈东军的后院也起火了,妻子马峭在2019年11月20日就已起诉离婚并要求进行财产分割,最终法院判决沈东军持有的莱绅通灵31.16%的公司股权,由原告马峭、被告沈东军各分得15.58%。后沈东军不服提起上诉,而如果二审维持原判的话,马峻夫妇及马峭合计持股比例将达到47.24%,而沈东军的持股比例将降至15.9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高边。
三、有限公司股权离婚怎么分?
有限公司股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所以相比股份公司股权而言,处理起来要复杂的多,既要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又要考虑到公司的经营稳定和长期发展,因此视实际情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分割办法。现实中,婚后形成的有限公司股权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夫妻公司、一方与他人合资的公司以及夫妻双方与他人合资的公司
1、对夫妻公司的股权如何分割?
对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夫妻各方工商登记的持股比例能不能作为股权分割的比例?
比如,男方与女方婚后注册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男方出资900万,占90%,女方出资100万,占10%。
工商对股权的登记,能不能作为双方的财产份额约定?离婚时,是不是就按照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进行分割?
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双方在注册公司时,对于股权比例,往往是很随意的,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为了避免注册一人公司,而把另一方注册进去的。所以,工商注册的股权比例,并不是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而仅仅是登记的一种形式。
所以无论男方的90%还是女方的10%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双方还是各占一半。
解决了股权分配比例问题,接下来我们还要解决谁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这又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
(1)如果双方同意共同经营,可以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股50%,共同经营,二人由夫妻变为合伙人。离婚前是搭伙过日子,离婚后,是合伙开公司。
(2)如果双方不同意共同经营,一方同意公司交给另一方经营,获取公司经营权的一方,应当给对方补偿。关于补偿的价格如何确定?=一般而言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确定。但是大部分的小公司,做账不是很规范,甚至都没有账册,这该如何确定呢?如果评估不成,有些情况下,会按照出资直接进行分割,既注册资本1000万,女方获得50%,既500万。
(3)如果双方都主张经营权,又不愿意共同经营,又该怎么办呢?可以采取竞价补偿的办法,由补偿出价高的一方经营公司,另外一方取得补偿款。
这里有个小技巧,有些情况下公司的价值很高,但是账面资产很低,如果通过评估很难反应股权的真实价值,所以竞价是最公平的方式。在公司股权价值不好评估的情况下,最好选择主张公司的经营权,通过竞价的方式,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
(4)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公司,法官一般会建议,不要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双方可以将公司清算解散,直接分配公司最后剩余财产。
2、一方与他人合资公司的股权如何分割?
由于涉及其他人员,处理起来既要符合法律关于婚姻的规定,又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所以比较复杂,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其实整体意思就是,如果要对股权进行分割,先要确定个价格,问问其他股东愿不愿意买,如果买优先卖给其他股东,如果不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可以直接分割股权。
举例,男方与张三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男方出资400万,占40%;张三出资600万,占60%,现男方决定与女方离婚,双方同意对这40%的股权平均分配,各占20%,女方能不能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不可以,因为女方之前不是公司的股东,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先要将20%的股权作价,比如作价200万,问张三愿不愿意购买,如果张三愿意购买,张三支付20%股权给女方,如果张三不愿意购买,女方才能取得20%股权。
实践中,对于有限公司的股权,很少有股东真的愿意行使有限购买权,原因是多样的,首先同意分割股权的股东,一般都是小股东,本来就是小股东,再分割一半,份额就更少,所以要了没啥意义。其次,既然双方谈好一人一半,为了防止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会把价格定得很高,其他股东也就不愿意以如此高的价格行使有限购买权。
3、双方共同与他人合资成立公司的股权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比较简单,虽然有其他人,但是双方都是股东,不存在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基本可以参照夫妻公司分割股权的方式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愿意共同经营,可以进行平均分割,如果一方不愿意继续经营,主张退出公司,则股权转给另一方,给予对方折价补偿。
四、公司内部员工股离婚时怎么分?
公司内部员工内股,一般为股权激励的产物,公司为激励员工将公司股权交由员工持有,使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相关,从而达到维持员工队伍稳定、留住公司骨干人才、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目的。
员工内部股权具有人身属性,与员工身份密切相关。一些公司为了应对员工离职等风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会明确仅正式员工可持有内部股权,员工离职、退休时需将持有股权以特定形式返还。在离婚时,配偶若想成为公司股东几乎不可能,甚至关于离婚员工具体持股多少,公司都不会配合提供。
关于员工的内部股份,一般只能分割股份对应的财产价值。如果公司已经上市,财产价值比较透明。如果公司没有上市,财产价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往往只能按照当时的出资购买价进行分割。
如果觉得按照当时的购买价格太亏,可以选择暂不处理,等公司上市后,或者内部股变现后,再启动离婚后财产纠纷另行处理。
五、离婚约定股权给子女是否有效?
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因为对公司股权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股权很难分割,很多人会选择将股权赠予给子女,如果是未成年子女,该股权交给夫妻一方托管,代行股东权利。此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呢?
首先,法律并未禁止这一行为,无论是成年子女还是未成年子女都可以接受赠予成为股东;
其次,如果公司有其他股东,要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按照对外转让股权的流程,办理赠予手续,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我要听法律讲解离婚怎么分家产,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是否是您想找的信用卡逾期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