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法律程序离婚有什么后果,现在预约离婚之后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时间:2022-11-21 11:05: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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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一周年:预约一号难求,离婚为何还是难?
  • 丈夫第8次起诉离婚,妻子拖着不出庭,女儿:母亲不想离就不要离
  • 没家暴没出轨,妻子认为“三观不合”想离婚,丈夫不愿意!法院判了
  • “离婚冷静期”一周年:预约一号难求,离婚为何还是难?



    文/陈丽媛


    2022年1月2日,离婚冷静期实施一周年之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转发了一篇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虽然事后删除,但已引发强烈争议。


    文章指出:出轨,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不能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和起诉离婚理由等。此外文章中还解读称相关法律的趋势为——防止轻率离婚。


    此文再次引发公众对现行婚姻法律以及离婚冷静期等热点话题的关注。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一年过去,离婚冷静期已经开始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效力。


    通过对离婚冷静期各环节相关人员的采访,中国新闻周刊试图厘清一年来冷静期的影响方式和效力范围。当离婚自由在我国已经深植民众观念数十年后,离婚冷静期将如何影响此后国人的离婚进程?


    从民政局到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中对离婚冷静期做如下定义: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加设冷静期后,协议离婚转向诉讼离婚的趋势几乎是受访者们共同的感受。


    “三步走”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芹所在律所此前为顾客提供服务的步骤:先个人协商,无法达成再找律师代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才进行诉讼离婚。


    “当事人今年通常选择直接(到法院)起诉。”杜芹认为,离婚冷静期对当事人心理是有影响的。一些当事人早期曾计划协议离婚,但冷静期的不确定性因素导致他们认为与其花费一至两月进行等待,还不如用法院的诉前调解时间来冲抵协议离婚的“冷静”时间。


    据澎湃新闻发布,离婚冷静期实施一周年之际,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安岳法院反映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称,离婚冷静期对家事审判的影响逐渐显现,该制度影响到协议离婚的便捷性,部分当事人为了规避冷静期,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致使诉讼离婚数量显著增多。


    文中披露,2021年1至11月,安岳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1163件,已高于前三年全年平均受案数1033.67件。


    前法官、现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逢春同样感受到了协议离婚转向诉讼离婚的“流向”。


    “大量曾经在民政局当天办手续就能解决的,现在要先等一个月,案件全都涌入法院。”张逢春认为,离婚冷静期的影响首先会体现在当事人和法院身上,对当事人来说,需要不确定的等待时间;对法院来说,则来自于案件压力和人员压力。


    她认为在北京等超大城市,离婚冷静期对基层法院的影响是确实存在的,但希望通过诉前调解来抵消冷静期时间的可行性存疑。


    杜芹同样认为,诉前调解并不一定会比离婚冷静期用时短。以杜芹工作的深圳市为例,从立案、去法院递交材料、法院送达排期、法院分配调解员、调解员联系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到出具调解书,时间算下来也两个月。


    “现在我们得一到两个月才知道法官是谁,两到三个月才能得知第一次开庭时间。”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轶透露,案多人少,离婚案件的诉讼周期普遍延长。


    她介绍,目前婚姻家事类案件一审从立案开始,法院一般会先给一个月的调解期,调解不成才会转到审判程序。从程序流程来看,上交材料到立案的时间基本为一个月,再到分法官、审判员又近一个月,“有的8月立案,12月才开庭。这也侧面反映出法院现在案子的确比较多。”


    法院审理的节奏明显被拨快。


    此前疫情期间的案件积压和离婚冷静期后的新案子让法院的案件激增。曾有法官告诉易轶,她如果上午9点安排一个庭审,10点半会再安排一个庭审;易轶会在晚上10点接到法官的电话,告知她明天的庭审取消,或在周末收到法官的邮件;严格的疫情防控让部分庭审改为线上,但对复杂冗长的家事案件来说,效果大多不尽如人意。


    “隐形冷静期”


    两种离婚方式的法律差别或许是行外人的认知盲区。


    张逢春介绍,协议离婚中,双方当事人在民政局进行备案即可,但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必须具备合法性——即财产经审查是合法的。


    她解释,法院的审理需要证明财产的来源和正当性。若有房产等登记在案外人名下,想要证明此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相关证明,否则无法写入法院的调解程序。


    “也就是说不能像以前一样简单处理财产。牵涉到案外人,甚至需要另案处理。”张逢春说。


    而诉讼离婚的“隐形”冷静期或许更为漫长。张逢春介绍,诉讼离婚其实也存在“冷静期”。第一次申请诉讼离婚,法官若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则大概率会驳回当事双方请求,并给出6个月的修复期。6个月后方可提起第二次起诉,这是诉讼离婚中一直存续的规定。


    在此前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的《“加码”的离婚冷静期》一文中,易轶曾介绍,在我国的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没有外在形式的判断标准,容易造成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诉讼离婚存在“隐形冷静期”。


    2016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曾研究部署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要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家庭和谐,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年中,离婚预约号“一号难求”。


    多位受访者均表示,北京、深圳等地的预约号排期非常紧俏,甚至有当事人委托律师操办此事。


    杜芹明确拒绝,她认为虽然离婚预约存在困难,但是应该按照自然状态,“今天约不上就明天再约。”


    在安岳法院的《建议》一文中提到,家事审判和审限制度存在矛盾,离婚案件注重情感修复,与审限制度追求效率的原则有冲突。而离婚冷静期和配套制度增加的审理天数,造成了隐形超审限,容易形成对法官工作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负面评价。


    婚恋、家庭矛盾是引发命案的重要原因


    家暴是离婚过程中的另一变数。


    安岳法院在《建议》中提出了对离婚“冷静期”变“危险期”的担忧。


    其中包括,冷静期对被家暴者不利,受害方不知也不愿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冷静期内一方可能恶意制造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中日常家事代理权适用规则还需完善。


    “婚姻家庭关系具有封闭性、私密性,双方矛盾不能有效化解,容易走极端。”张逢春认为,家庭暴力和恶性案件在离婚诉讼中是一直存在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不仅仅因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


    她透露,从她过去的法官工作经历来看,只要证据完备,大部分法院都会开具人身保护令。但从她接触的涉家暴类离婚案件来看,虽然《反家暴法》实施至今,但人身保护令的使用和实际效果对于很多人来说仍然是未知的,如果当地社区和派出所没有有效的配合和介入,则人身保护令就是法院的裁定而已。


    多位受访者均建议涉家暴类离婚案件不要试图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


    张逢春表示,司法实践中,被施暴方容易为了尽早摆脱婚姻关系,而对财产、权利等离婚条件作出妥协。


    “据我了解,在深圳,出现家暴还要苦等一到两个月冷静期应该是很少的。”杜芹介绍,同类案件的处理与地区法治普及相关。深圳对家暴类案件的宣传较为到位,对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条件不甚苛刻,“另外,我觉得家暴是一种行为模式,离不离婚都是存在的。不能直接说是因为这个制度(离婚冷静期)本身造成的。”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蕾介绍,涉家暴类案件一般都通过诉讼解决,根本无法通过协议解决,不存在冷静期的影响。她表示,恶性案件就算没有冷静期,当事双方妥善处理的概率也比较低。恶性案件和离婚程序的设置没有任何关系。


    “冷静期反而会让关系已经破裂、紧张的夫妻从心态和身份转化上各退一步,从剑拔弩张的关系回归到理性状态。”高蕾说。


    易轶则认为,需要对离婚程序中的家暴类离婚案件保持警惕。


    据现代快报报道,2021年11月3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命案办理和防控工作情况。2020年,婚恋、家庭矛盾是引发命案的重要原因,引发的命案占比约65%,个别地区占比高达80%。


    安岳法院在《建议》中提出,应完善离婚冷静期反家暴制度,对于存在家暴行为的诉讼离婚,可适当缩短、提前结束或免除冷静期。


    离婚缓冲带


    各地陆续发布的数据展示了冷静期的成果。


    据齐鲁晚报报道,2021年1月至11月,济南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为17271对,去年同期的人数为25308对,同比减少8037对。


    2021年12月31日,上游新闻报道,2021年重庆市共有72363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相较于2020年的129687对,降幅达到了44%。


    “很多人还真就被冷静期给搞‘冷静’了,然后就不去尝试了。”杜芹透露,在受理的咨询案例中,一些当事人想要对家庭财产和意外情况做规划,属于“可离可不离”人群,但是因为离婚冷静期增设了难度,所以他们表示不会轻易尝试离婚,“他们会更加安心生活,我觉得还是挺有意义的。”


    高蕾介绍了离婚冷静期的正向意义。她认为离婚冷静期制止了“头天吵架,第二天离婚”的冲动人群,设置了缓冲带,让他们更加理性思考关于孩子和财产的安排。


    针对离婚率和冲动离婚比例,作家蒋胜男曾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引用《2016年中国婚恋调查报告》等相关调查认为,闪婚闪离、草率结婚离婚的人不足5%,绝大多数人对于离婚还是理性的,不应该让大多数人为少数人的冲动“买单”。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法庭庭长郭天鲁则早早开始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试行离婚冷静期,积累成功经验。


    他介绍,自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意见》后,郭天鲁所在法院已经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可以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


    其中,法院民事案件一审审理时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设置冷静期虽然可以不计入审限,但是会拉长整体的民事案件审理。


    在此背景下,郭天鲁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变通。若认为当事双方有和好的可能性,或为冲动离婚,则给半月至一月的冷静期,双方进行交流,法院再组织调解。


    “标准的离婚案件仅仅占到了60%~70%,另外40%是有家暴的。家暴严重我们是不敢给冷静期的。”郭天鲁强调,离婚冷静期要分案件、分情况使用,如果矛盾尖锐,法院应该先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并适当给予缓冲机会。但若此类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严重的,他担心造成矛盾升级。


    郭天鲁介绍,对于诉讼离婚的冷静期中,除了安排人民陪审员跟进调解外,若发现冷静期期间双方矛盾激化,一方态度坚决,则会在提前取消冷静期、恢复审理的时候快速判离。


    “涉及到家暴案件,我们是速战速决的,不然受家暴的一方是很悲惨的。”郭天鲁介绍,家暴类离婚案件中,很多受害者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在法庭上说到对方名字的时候会浑身发抖、脸色苍白,“这种情况是很多的,就像看到了魔鬼,这种情况我们尽快处理。”


    此外,利用离婚冷静期转移财产的行为也让他警惕。此前,一个离婚案件的被告人称想请求法院延期开庭,和妻子进行沟通,后来郭天鲁发现他在借延期开庭的时间转移财产,“这对对方非常不公平,所以冷静期也要分情况处理。”


    各环节的压力是层层递进的。离婚当事人先“冷静”,律师的案子推不动,法官的案子“堆如山”。


    郭天鲁表达了法官们普遍面临的案件审理压力。他透露,普通法官如今一年要审理500件以上的案件。


    一位北京的家事法庭法官则告诉易轶,今年她手里的案件有400件左右。而在往年,婚姻家事法官一年审理的案件约为200件。


    “再这么下去别的不说,法院都得先散摊儿了。”曾经的家事法官张逢春说。

    丈夫第8次起诉离婚,妻子拖着不出庭,女儿:母亲不想离就不要离

    太原市68岁的王大爷,从6年前开始,一直在执着地做一件事,那就是坚持要跟结婚42年的妻子离婚。从他拿出来的那一沓法院判决书里看到,这6年来,他几乎每年都会去法院起诉离婚。

    之前已经起诉了7次,都因为妻子不同意离婚的缘故,让法院也觉得两人的感情并未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便每次都判决不予支持离婚。王大爷却不愿打消离婚的念头,于半年前又去法院进行了第8次起诉。

    能携手走过四十多年的夫妻,已经很不容易了,理当更加珍惜彼此,互相搀扶着安享晚年才对,可王大爷怎么反而会如此执着地要跟妻子离婚呢?

    我想要解脱出来

    据王大爷说,他和妻子于42年前结婚后,相继生下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婚后,他一直在太原工作,妻子则带着孩子在乡下老家生活。夫妻俩本来就聚少离多,可他每次好不容易回去一趟,妻子都会跟他吵架。

    慢慢地,他发现夫妻俩的性格完全不合,只要一见面就会吵个不停,因此开始减少回家的次数。后来,因为妻子的无端猜疑,让他干脆不想回家了,两人便彻底过起了分居生活。

    他觉得年轻的时候,日子怎么过都行,可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不好了,所以不想继续在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里耗费精力,便执意要把婚离了。而妻子始终都不同意离婚的态度,让他感到很无奈。

    对于目前的状况,王大爷长叹一口气说:我们已经分居二十年了,一直以来,我自己买菜,自己做饭,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自己在做。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哪天死在家里都没有人知道。

    哎,习惯也好,不习惯也罢,反正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现在就想要尽快解脱出来。

    从王大爷的话里听得出来,尽管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孤单寂寞,但他还是不愿意和妻子在无休止的争吵中共度晚年。

    可第8次起诉离婚后,因为妻子一直不愿意出庭,让法院无法做出判决,而他那颗悬着的心也就很难放下来。

    为了弄明白妻子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两人接下来又该怎么办,王大爷决定回老家去找妻子把话说开,也希望两人能尽快把离婚的事情处理好。

    听不进邻居的好言相劝

    站在自家院子前,看着紧锁的大门,王大爷感慨地说,这个家,他已经十几年没有回来过了,也不知道家里面现在的境况如何,更不知道如今的妻子身在何处。

    邻居见到久未谋面的王大爷后,也显得有些意外。他表示自己并不知道王大爷的妻子具体去了哪里,只是估计王大爷的妻子因为一把年纪了,身体一直不好,可能是住到儿女家去了。

    当听到王大爷这次回来是找妻子离婚时,邻居劝解他说:都是快七十岁的人了,将就着过吧。

    王大爷叹口气说:哎,你是不知道的!

    邻居表示理解地笑着说:我知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妻子那个人,就是那性格。她思维有点问题,性格又不普通,根本就听不进劝。

    很显然,这位多年的老邻居,很清楚王大爷和妻子之间的事情。按他的说法,王大爷的妻子脾气比较暴躁,性格又急,有时还爱钻牛角尖,以前他们两人也确实经常吵架。

    提起过往,王大爷也很无奈,他说以前除了夫妻俩性格不合老吵架外,妻子还老是怀疑他,曾经还因为到处胡说八道,挨过别人的打。见王大爷越说越来气,邻居赶忙一边安抚他把心放宽,一边劝解他不要离婚。

    邻居的意思是觉得离婚涉及到的东西太多了,两人都到了这个年纪,财产无所谓,主要是影响后辈人的生活。再说婚姻走到这种地步,也不能只怨妻子,王大爷也要找找自己的不足,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个称职的丈夫。

    可王大爷听不进邻居的好言相劝,他反而理直气壮地说“我做得很完美”。让邻居忍不住直接指着他说:好多问题,都是出自于自以为是。

    邻居的话算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所在,无奈王大爷过于固执,不仅不承认自己有做得不妥的地方,还决定去儿女家找妻子沟通离婚的事情。

    女儿说母亲从未想过要离婚

    其实,王大爷坚持要离婚的事情,已经让两个儿女都对他有了很大的意见。他也知道自己的做法让儿女们左右为难,可他就是放不下这份离婚的执念。

    当他首先找到女儿家时,女儿女婿的态度明显很不高兴。他们直言父亲既然已经第8次起诉离婚了,接下来就等待法院的判决好了,没必要再来找母亲,再说母亲现在也没办法见父亲。

    女儿接着又解释说,这些年因为父亲闹离婚的缘故,把母亲气得不行。得知父亲第8次起诉离婚后,母亲更是气得生了一场大病,如今正在他们家调养。为了母亲的身体着想,她不建议父母这个时候见面。

    从女儿的话里听得出来,他们做子女的,对父母的这段婚姻也有诸多的无奈,而王大爷的妻子也因此饱受折磨。

    可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大家都感觉不到幸福,王大爷的妻子怎么还要坚守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呢?她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对于这一点,女儿觉得父母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母亲也从未想过要离婚。两人的婚姻走到这种地步,完全是因为父亲一直跟母亲分居两地造成的。而母亲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原因,其实就是想跟父亲和好。

    按照女儿的说法,父亲当初去太原工作时,她才三四岁,弟弟也刚出生不久,母亲一个人承担着照顾家和两个孩子的重担,日子过得很辛苦。

    有时候难免会嫌弃父亲不顾家,以此来发泄一下心里的情绪,可父亲却丝毫不体谅母亲的难处,只要抓住一点点问题就不依不饶,后来还执意不跟母亲一起生活。

    王大爷听了女儿的说法后,不禁来了火气,责怪女儿不应该总向着母亲,不顾及他这个父亲的感受。他认为夫妻相处应该感到幸福和愉快才对,可他们俩已经吵得没法在一起过了,他也实在受不了了,才会选择分居生活。

    王大爷还说,早在十多年前,为了夫妻俩能在一起生活,他们还共同出资在太原买了一套房子。可等他把一切都办妥后,妻子却掉链子不愿意过去,让他也感到很无奈。

    女儿却说,不是母亲不愿意去,而是她觉得自己辛苦付出,带大了两个孩子很不容易,希望能得到父亲的认可与肯定,可父亲偏偏不吃这一套,母亲就犟着没过去。

    王大爷考虑到两人分开的时间太久,想法和生活习惯都不一样了,不在一起还经常吵架,要是硬凑到一起肯定也不会好过,便在妻子拒绝去太原一起生活时,直接提出了离婚。因为妻子不同意离婚,他才在6年前开始不断起诉。

    妻子是故意拖着不离婚

    提起父母闹离婚的事情,女儿说父亲第一次起诉时,母亲的心里就很着急,在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后,母亲就带着她去太原找父亲,想跟父亲和好,结果却连父亲的面都没见着,更别说住进去了。

    王大爷对此却委屈地说,不是他不让她们进门,而是她们来者不善。他当时还在工地上忙碌,她们就把他家里的门锁都撬烂了。

    这时,一旁的女婿解释说,岳母那次去了后,因为发现岳父家里有个女人,还自称是岳父的老婆,她们才一气之下把门撬开了。

    王大爷听女婿这么说,一下子就急了,他一再强调自己一直在忙着打工挣钱,从未做过那种出格的事情,还强烈要求女婿把所谓的女人交出来,否则就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

    见女儿女婿都沉默不语,王大爷竟然又冲女儿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你在外面找个相好的,我和弟弟都不会管你,日子就那样凑合着过吧,只要不和我妈离婚就行,让我妈的名誉好听点,让我妈的心里舒服点就行了。这不是你说的吗?现在却反对来折过去都是你们的理。”

    女儿无奈地表示,自从发生那件事情后,母亲就从不想离婚变成了不甘心离婚,一直坚持跟父亲耗着,而父亲也憋上了劲执意要离婚。

    一次次地去法院起诉,让两人之间的矛盾就那样进入了一个死循环,弄得他们做儿女的也是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才会说出那样的话,目的也是希望能把事情平稳下来。

    王大爷说,他也知道妻子不同意离婚并不是真心想和好,而是故意拖着他,不想让他的日子好过。

    第三次起诉离婚时,妻子还故意告诉法官说“他还给我钱,我们的感情很好,不要听他胡说八道”,也就是从那时起,他不再给妻子钱了。

    两人明明已经不能过了,可妻子还要故意拖着不离婚,每次都给法官提交出两人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弄得这婚一直离不了,让王大爷感到十分窝火,却又无可奈何。

    对于他们的婚姻,法官也给出了自己的说法,因为王大爷的妻子年纪比较大了,再加上生病的缘故,所以每次开庭她都拖着不到庭。她不配合,法庭又必须得按照程序走,所以王大爷的第8次起诉能不能顺利把婚离掉,关键还是得取决于他妻子的态度。

    你们就是想拖死我好拿家产

    从之前的7次判决来看,法院也是觉得两人的年纪都大了,有个老伴一起生活还是比较好,所以每次判决不予离婚的目的,都是想给他们创造和好的机会。

    女儿也诚恳地说:我们都在等父亲回心转意,只要父亲愿意回来,我们都会好好对待他。

    可王大爷却不领情,他气冲冲地说: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我还不知道你们,就是想拖来拖去把我拖死后,你们好拿家产。

    女儿也有点来气地说:我们拖你什么了?一家人团团圆圆、平平安安的就行,我们也没说过要得你什么家产。到时候是你先走,还是母亲先走都不知道呢,我们怎么分你的财产?我们觉得只要让母亲开心一点,顺心一点就行了,意思就是既然母亲不想离婚就不要离。

    当王大爷一再强调自己现在连一点和好的心都没有时,女儿随即为母亲打起了抱不平。她责问父亲说:你跟母亲吵了一辈子,给了母亲什么东西?

    王大爷说:家里那一处院子,她不是住着吗?

    女儿一脸气愤地说:院子和楼房能比吗?

    在女儿看来,太原那套75平米的楼房和乡下的院子,都是父母二人的共同财产,父亲不能只把院子给母亲,那楼房也应该有母亲的份。

    母亲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又因为父亲的折腾生了病,父亲不该连一点夫妻情分都不念地把事情做绝。

    对于那套房子的事情,王大爷说,他之前就打听过,估计能卖60万,给妻子30万,两人和平离婚。可妻子和女儿都不同意,非要他给40万。这次也是因为两人在财产问题上谈不拢,法院才一直没法下判决。

    办理两人离婚案件的法官也说了一下他们的情况,因为王大爷觉得这套房子只值40万,可女方说值80万。为了公平起见,他们只能走正常的司法程序,提交资产评估手续。等评估结果出来后,法院再根据这个价格,对他们的财产进行分割。

    事情沟通到这里,女儿表示她还是希望父亲能在家里好好协商解决问题,没必要经常往法院跑。可王大爷却说,既然这次没办法跟妻子当面沟通,那他只好继续等待法院的判决。

    为了离婚,王大爷连续起诉8次,最终结果虽然还没有出来,但两人早已精疲力尽,就连跟着他们一次次对簿公堂的儿女,也都感到身心俱疲。

    而法院一次次不判离,也算是给足了他们和好的机会。如果实在不行,两人最好还是尽快做个了断。要是再这么继续拖下去,只会增加彼此的不满和怨恨。

    “拖”的结果是两败俱伤

    婚姻中有矛盾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现矛盾后,两人都拖着不及时处理,甚至选择用逃避的方式,试图让问题自行消失,结果往往把小矛盾拖成了大问题,从而影响到了夫妻感情。

    夫妻俩因性格不合导致经常吵架,这可能是大部分夫妻都会面临的问题,如果两人能积极面对,通过好好沟通来疏通那些因不合引发的矛盾点,然后做出相应的调整,结果一般都会磨合得非常融洽。

    王大爷和老伴之间出现争吵后,王大爷选择的不是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用分居的方式逃避问题。

    当堆积起来的问题拖到拖不动了时,又选择用离婚的方式,想让自己彻底解脱出来。结果没想到妻子也会拖着不离婚,让彼此的精神上都受尽折磨。

    其实,他们这段婚姻与其说是妻子拖了6年不离婚,不如说是丈夫拖了40多年,都没解决好两人之间的问题。正因为丈夫的逃避让妻子咽下了无数委屈,才有了后来的不成全。

    婚姻不管是继续还是结束,都是夫妻俩的事情,只有两人好好沟通解决,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如果用故意拖着的方式,让事情发展成一场拉锯战,最终结果必定是两败俱伤。

    敢于坚持是一种勇气,而勇于放弃也不失为一种大气,很多时候,与其盲目拖着,不如果断放手。看起来,离婚是失去一段婚姻,会让人痛苦不堪,但实际上,在放弃的同时,又有了拥有另外一种幸福的机会。

    感谢你的阅读!对于王大爷如此执意要离婚的态度,你是怎么看待的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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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家暴没出轨,妻子认为“三观不合”想离婚,丈夫不愿意!法院判了

    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 | 任弯湾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家住沈阳市浑南新区的李某(女)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史某离婚,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同、三观不合,几年前已不同吃、不同住,人格独立、经济独立、互不需要、形同陌路,现史某已搬离共同住所。

    史某不同意离婚,认为自己与李某的感情并没有破裂,且可以满足李某的任何要求。史某辩称自己是被迫分居,双方分居还不足一年。“因为当时离开家是因为李某说如果自己不走,她就走。”史某认为,孩子还没有成家,如果离婚会对孩子的婚姻造成不良影响。双方间没有涉及到家暴、出轨等问题,认为双方对待事情上看法不一致很正常,因为三观不合离婚,其认为不是离婚的理由。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认定,李某、史某经人介绍相识,婚后生育一子,现已成年。双方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李某来院诉讼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相识多年,经自由恋爱走入婚姻,且已共育一子,双方已经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家庭关系,双方均应珍视彼此间的夫妻感情,把家庭责任放在首位,相互包容珍惜、互相理解爱戴,共同努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原、被告对婚姻生活中出现矛盾,双方应加强沟通、及时化解,避免因情绪的长期积压得不到化解而演变成夫妻关系不可修复的裂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但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且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故对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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