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和男方离婚需要什么法律,女方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离

时间:2022-11-21 20:15:0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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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 8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婚姻法律问题解答
  • 民法典实施,家庭主妇了解其中8个法律点,再也不怕离婚
  • 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当今社会,夫妻因为感情生活难以继续而离婚的现象逐渐增多,而与离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双方权益的维护就显得至关重要。可是,很多人对婚姻法中离婚的条款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新婚姻法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之间的感情如果破裂,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有财产方面的问题产生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会马上判决离婚,那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一、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 、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要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夫妻中一方有重婚或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法院在第一次诉讼时就会判决双方离婚。但如果夫妻之间是由于一时冲动而选择起诉离婚的,法院可能不会马上判决离婚,如果原告在六个月后又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8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婚姻法律问题解答

    近期很多人咨询婚姻家事相关法律问题,杨小珍律师选出8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婚姻法律问题,与大家分享。

    问题一:男方婚前买房,婚后房贷一直是他父母在还,离婚房子怎么分?

    杨律解答:房子首付款和婚前还贷部分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至于婚后还贷部分,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男方主张婚后还贷部分是其父母只赠与男方一人的,如果赠与时没有明确只赠与男方一人的,一般法院会认定是赠与小两口的,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主张婚前买房和婚后还贷都是向其父母借款的(男方会提前私下给其父母补一张借条),这时法院大多会认定婚后还贷部分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问题二:婚前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男方父母出了180万,女方父母出了80万,房产证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

    杨律解答:这种情况一般会认定双方父母的出资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会因为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就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女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买房时双方父母都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

    问题三:婚后男方父母出了100万给小两口付房子首付(没有任何约定),房子登记在小两口名下,现小两口闹离婚,房子怎么分?男方父母的这100万可以要回来吗?

    杨律解答:首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会依法分(一般情况会平分,但会适当照顾妇女、儿童和无过错方),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的规定,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对于男方父母出资的这100万,男方可以给其父母补一个借条,老两口可以到法院起诉小两口,要求返还这100万的借款,因为父母没有义务为成年子女购房,如果为子女出资买房没有任何约定,那大多数法院会认定该100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会支持男方父母的诉求,判决小两口返还这100万借款。

    当然,如果男方父母承诺结婚后帮助小两口出首付款买房,那女方一定要留相应的证据,不然以后万一要离婚,男方和男方的父母都说首付款是借款,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与,那法院大多会支持男方父母的诉求,女方可就吃亏了。

    问题四:男方连续3年一直不给家用,他赚的钱都被他自己花光了,而我没有工作,在家照顾两个孩子,我兼职作微商赚点钱,另靠父母的接济,才能勉强养家养孩子,我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一半的家用,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杨律解答:不可以,你不起诉离婚,只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家用和抚养费,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立案,即使受理立案了,也会裁定驳回你的起诉。你现在还没有离婚,你的钱全部用于家用和养孩子,花了就花了,你一分钱也要不到,你不能要求男方平分家用和孩子的抚养费。但你父母接济你养家养孩子的钱,可以考虑给你父母补一张借条,这个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面对这样的老公,你要不要尽早止损你要慎重考虑清楚,如果不离婚,男方不主动支付家用和孩子的抚养费,他赚的钱都花了,这对你很不利。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守护自己的财产是有一些合法的方法的,有此类问题的亲们可以加我微信,私信我,一对一咨询吧。

    问题五:因为武汉限购,2018年想买第二套房产夫妻俩办理假离婚了,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男方,由男方还剩余房贷,孩子(女儿)归女方,男方每个月支付1万元抚养费。双方协议离婚后谁都没告诉,双方和孩子仍然一直在原来的房子里共同生活至今,男方仍然在还房贷,并每个月支付女方1万元作为家用,刚开始双方一直在为买第二套房而努力,但近两年男方总推说房价还会跌,先不买房,女方要求先复婚,但男方也一直推脱,不肯复婚。女方可以起诉要求复婚,并要求重新分割那套房产吗?

    杨律解答:女方不可以起诉要求复婚,但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那套房产,但是法院是否会支持女方的诉求很难说,如果女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离婚协议对于房产的分割约定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法院会认定原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从而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之说,婚离了就是离了,办离婚手续了在一起住再久,双方也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除非复婚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假离婚,真悲剧的事很多,建议千万不要随便写离婚协议,并去办理所谓的“假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女性被老公哄着稀里糊涂办了所谓的“假离婚”,离婚后才知道上当受骗了,但因为没有保留相关证据,肠子都悔青了。

    问题六:孩子没人照顾,女方辞职在家照顾孩子,离婚可以向男方要家务补偿吗?

    杨律解答:可以的,《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问题七: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房产证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前男方口头承诺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但婚后房产证上一直没有加女方的名字。女方该怎么作,才能保障这个房子有自己的一半呢?

    杨律解答:可以与男方签订一份《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占50%的份额,并尽快去房产局办理加名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办理加名手续,那建议这份《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一定要公证,否则房产证上男方不加你的名字,他是可以撤销这个房产对你的赠与的。说白了这个房产是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他愿意这个房产有你一半,相当于他把这个房产赠与你一半,但这个赠与一定要到房产部门去办理加名后才生效,或者将协议公证,公证后这个赠与他就不能撤销。否则即不到房产部门去加名,也不对协议进行公证,那男方一旦反悔是可以撤销这个赠与的,女方就没有保障了。

    问题八:我结婚快30年了,老公出轨8年了,一直出轨同一个小三,小三离异单身多,小三有钱,不图钱,这些年一直缠着我老公。前些年为了孩子和家庭,我一直忍着,现儿子结婚几年也生孩子了,我想狠狠地报复小三以解心头之恨,我该怎么作?

    杨律解答:这个还得看你是想你与老公离婚多分财产,还是想要你老公回归家庭,远离小三。

    你结婚快30年了,现在如果离婚对于女人是很不利的,而且你如果离婚,那可能就成双了你老公和小三。当然如果你对你老公已经没有爱了,而且他仍然不与小三断绝联系,你不打算再忍,你铁定想要与老公离婚,那就要想办法多收集他长期出轨的证据,在财产分割上多争取自己的利益。另外考虑收集你老公赠与小三财产的信息,也可以找小三要回你老公赠与她的财产。

    如果你想要老公回归家庭,远离小三,那我建议你不要去狠狠报复小三为好,图钱的小三好分离,这种不图钱图感的小三是很难分离的,小三与你老公有8年的婚外情,他们肯定还是有感情的,你要想办法营造温暖的家庭氛围,哄着你老公多回家,你老公都50多岁了,这8年来他也尽着家庭义务,也从来没有提过离婚,说明他应该没有打算休妻娶小三的打算。你可以告戒你老公,也可以找到小三,以原配的身份希望她不要再纠缠你老公,但你不要过份去报复小三,如果你过分的报复小三,你老公可能就不会再觉得对不起你,他会觉得对不起小三,另男人是要面子的,如果你完全撕破了脸,那你老公很可能就觉得无所谓了,你很可能会把你老公推向小三,导致自己的婚姻破裂。当然如果你儿子已经知道了这个事的话,你儿子现在也为人父为人夫,可以让你儿子与他老爸推心置腹地谈谈,另你儿子在合法的范围内也可以适当给小三施加一些压力,你老公肯定还是会在意他儿子的感受的,他已经50多岁了,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他也不想妻离子散,更不想将来老了儿子因为他长期出轨不愿意回归家庭而不理他,导致他晚年凄凉。

    民法典实施,家庭主妇了解其中8个法律点,再也不怕离婚

    虽然说男女平等,但毕竟男女有别,女人在我们这个世界还是具有弱者的标签,至于婚姻中的母老虎只是个别现象。很多家庭因为女人是职业太太,专制家务事,不能外出挣钱,在家没有话语权,家务工作得不到认可。这还不算什么,主要是整天提心吊胆,担心丈夫在外面找小三,给自己离婚,自己以后的生存问题,所以家庭主妇基本就是受气包的代名词,看丈夫看婆家的脸色行事。2021年民法典实施,家庭主妇的地位有很大改善,因为民法典这八项规定给家庭妇女撑腰,家庭妇女再也不用怕离婚。

    01,出轨纳入婚姻过错

    出轨纳入婚姻过错,对女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大福利。过去的婚姻法只有把重婚、婚外情纳入婚姻过错,而重婚、婚外情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取证难,证明重婚、婚外情需要一段时间的证据,这个就很难办。出轨的形式多种多样,重婚、婚外情是出轨的形式之一,一张异性之间的亲密合影都可以成为出轨的证据,这样证明一个人出轨取证就容易多了

    02,离婚经济补偿

    这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与废止的婚姻法相比的一大亮点。如一个女人结婚,婚后专心打理家庭事务、照顾老人、抚养孩子,支持男方的工作,那么夫妻离婚时,女人有权向男方提出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则根据女方付出的大小、因离婚遭受的损失及男方的受益情况等综合判定。这里要注意,夫妻离婚已经解除婚姻关系,是发生经济补偿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03,设立了居住权

    结婚了,房子是男人婚前买的,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如果你让他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可能引发矛盾,这样你可以让他给你设个居住权。你们签一个协议,明确你有一定期限的居住权,这个居住权时间可长可短,也可以永久。有了居住权,房子虽然不归你,但你可以按照居住权的约定期限居住。就算他把房子卖了,就算你们离婚了,也不会影响你的居住权。这样房子虽然不归你,但是居住权可以保证你的利益。但是你要记住,设立居住权一定要到房产登记机关登记才有效。如果一个男人既不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也不给你居住权,这样的男人你要不要结婚还是慎重考虑为好。

    04,离婚财产分割照顾子女及妇女的原则

    民法典1087条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处理,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后生效;夫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绝不是平均分配财产,而是以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的原则分割。

    05,可以索回配偶赠给小三的财产

    丈夫出轨,动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转账、买房、买车等,女方在取得证据的基础上,可以到法院起诉,申请第三者返还丈夫赠给的财物,并可要求第三者给予精神赔偿。

    06,因配偶出轨导致离婚,可以得到物质赔偿及精神赔偿

    民法典规定出轨属于婚姻过错,因一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出轨者给予一定的物质赔偿及精神赔偿。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法院不判离婚,则女方提出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如果男方出轨中有重婚、婚外情等重大婚姻过错行为,在这个行为中有挥霍、匿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供第三者消费生活,离婚中你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让对方净身出户。法律是平等的,如果女方存在这些重大婚姻过错,男方也可以有这些主张。

    07,不给生活费可以借

    过去的婚姻,夫妻常常为谁管理家庭财权闹矛盾。民法典生效以后,家里的财政大权归谁管理不重要了,男人要管就让他好了。因为出于保护家庭主妇,民法典出台了这样一条规定:如果老公不尽家庭义务,婚后不给家用,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与子女学费的,那么老婆可以大胆的与亲戚朋友借。这些借款都可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朋友催还,可以让他去找老公要。老公不给,法院就会判决让他还。

    08,两周岁以内的孩子由女方抚养

    夫妻离婚重要的是三件事:解除婚姻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其中孩子的抚养权是焦点,成为夫妻争夺的首要目标。因为孩子是娘身上掉下的肉,亲情深厚,不舍得丢掉孩子,孩子越小越不舍得放弃抚养权,很多女方往往为了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放弃很多利益。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离婚,为了孩子的权益最大化,2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综上所述,民法典最大可能的保护了婚姻关系中弱者的利益,这对女方是非常有利的。婚姻中的女方特别是家庭主妇掌握以上8个要点,则可以堂堂正正直起腰板生活了,不用担心离婚。但是话又说回来,法律是公正的。上述有关条款多是双向的,女的可以用,男的也可以用,是把双刃剑。比如家庭主妇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那么家庭煮夫离婚时照样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比如出轨,男人出轨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女的出轨也是如此。所以,夫妻之间互相忠诚信任,踏踏实实过日子才会幸福。夫妻之间应互帮互助、互敬互爱,切莫猜疑出轨算计,到头来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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