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法律有什么样的约束,民法典施行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为什么

时间:2022-11-22 02:31: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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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施行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
  • 婚姻法新规:婚内出现4种行为,是要判刑的
  • 《离婚协议》约定应注意的7个要点|附2022最新范本
  • 民法典施行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本案中,妻子小周与丈夫小王由于婚姻期间没有共同房产而面临离婚后无处可住的困境,此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是否有效?法官认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女方可以暂住在涉诉房屋内,且设定了期限,因此,女方“离婚不离家”,仍然可居住。

    基本案情

    市民张女士的儿子小王,与小周原系夫妻,后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考虑到多年的感情,小王为照顾小周的日常生活,签订了如下离婚协议:

    离婚后,女方可以暂住在张女士名下一房屋内,居住期限为三年,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止,居住期限到期后另行商议。

    如在居住期限内房屋出现动迁或变卖的情况,男方需向女方提供住处,提供住处时间到2021年11月19日止。

    如果女方存在再婚、与他人同居、未经男方同意擅自将该房屋出租或允许他人居住使用、对该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进行破坏等任意情形,女方即立刻丧失对该房屋的居住权,男方可随时要求女方腾离该房屋,并有权要求女方赔偿男方经济损失。

    在女方居住期限内,男方不可无故要求女方腾离该房屋。

    在小周依据离婚协议居住该房屋期间,张女士以不知情为由,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起诉,要求周某返还涉诉房屋。一审判决张女士败诉,张女士不服上诉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张女士是否知晓儿子与前妻间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受其约束。

    经审理查明

    涉诉房屋为张女士所有,并一直提供给儿子作为婚房居住。双方离婚后,小周按约定一直居住在该房内近一年时间。

    张女士虽未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其作为小王的母亲,应知晓二人离婚及签署的离婚协议事宜;且在如此长时间里,理应知晓小周仍居住在诉争房屋这一事实,并未就此及时提出异议,应认定其对离婚协议内容知晓并同意,故其应受该离婚协议的约束。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民法典》在第366条至371条设置“居住权”一章,主要对权利属性与定义、设立及公示方式、权利的行使与消灭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该项制度设计的目的是赋予特定的人以居住权,使其可以拥有用于居住的房屋,并较为长期稳定地使用,且在居住权诸多功能中,保障困难群体的利益是其核心价值。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持续攀升,如何保障离婚女性的居住权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本案中,由于王、周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房产,因此女方在离婚后将面临没有住处的困境。尽管涉诉房屋所有权不属于二人所有,但双方的离婚协议约定已写明女方可以暂住在涉诉房屋内,且设定了期限。

    这样就在涉诉房屋上为女方设立了一个居住权,保障了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女方利益。故,法院根据离婚协议,判决女方“离婚不离家”,仍然可居住。

    补充

    在《民法典》颁布前,居住权一直未被我国民事立法所承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民法典》物权编将居住权确定为一项法定用益物权,有效兼顾商品房购买的稳定性和房屋租赁的灵活性,有利于克服传统二元化房屋供应体系的弊端,是一项住房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的居住权既沿袭为达到赡养、抚养或扶养目的的传统法律制度基础,又拓展了其社会保障属性,还凸显了房屋价值利用多元化的功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司法实践中,涉居住权案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继承、赡养以及涉公产住房、投资性住房纠纷等相关社会生活领域,如本案的离婚后无住房一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权问题等。

    从裁判思路来看,人民法院对于涉居住权的案件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基于物权法定的原则,将双方关于居住权的约定解释为所有权等其他类型的物权。二是通过法律解释确认居住权的不动产物权属性。

    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7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首次通过司法解释为离婚案件生活困难的配偶一方的居住权提供了裁判依据。

    这些司法实践探索,都为此次《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制度设计提供了有益的实证依据。

    来源:《民法典物权编理解与适用》、天津高法、天津政法报,小军家事

    来源: 山东高法

    婚姻法新规:婚内出现4种行为,是要判刑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是越过越好了,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特别是在农村,老一辈的老人估计也想象不到如今还能有这样的生活,因此也是十分满足,不过社会发展了,思想也有了变化,一些老一辈的传统观念也逐渐被消磨殆尽。

    比如婚姻就是受到影响最大的了,如今人们大多追求自由、幸福,所以婚内一旦有些分歧,处理不当的话,可能矛盾越来越大。而早年的传统观念也对其失去了约束,比如如今以往人们离婚不仅要考虑自身,还要顾及双方的家庭,更要求对孩子完整家庭负责。

    所以也导致离婚率居高不下,一旦处理不好,可能就会离婚。不过有些也确实有原因的,未来保障婚姻不至于被当成儿戏,所以婚姻法也有新规定,婚内出现4种行为,是要判刑的

    首先就是家暴,早年可能因为大家文化不高,所以容易受情绪左右,所以一些家暴行为也是频频出现。在以往观念中,可能大多是对于孩子或者是女性家暴,不过大家不要以为女方就没事。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对于男性或者孩子家暴,也是需要承受法律责任的。

    其二就是重婚,重婚这种行为人们肯定是零容忍的,而且法律也是如此。虽然我国规定已婚人士是不能再次登记结婚的,可是大家不要以为没有再次登记就不是重婚罪了。一些已婚人士如果与未婚人生同居的话,这也是一种重婚,是需要判刑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三遗弃家庭成员,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家天下,对于家庭的观念最重,也正因为有着家庭,所以可以共同抵御生存的风险。毕竟有困难了,家庭成员都会承担起家庭责任,这也是家庭传统美德。不过如果对于年迈老人、小孩或者病残者进行遗弃,那么不仅会构成是没有道德的体现,还会构成犯罪,一般根据情况,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管制。

    其四破坏军婚,军人是承担着保家卫国的责任,也是一个国家最为光荣的职业,他们在战时需要冲锋陷阵,在天灾人祸时,也是需要冲在抗灾第一线,完全将自身生命置身事外,为老百姓有安稳生活的保障。所以对于军婚,考虑到军人长期服役,我国法律也是格外进行了保护,如果一方是军人,那么另一方是不能主动提离婚的,而且非军人一方如果有婚内与他人同居行为,都是会判刑的。

    (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讲法哒公众号

    《离婚协议》约定应注意的7个要点|附2022最新范本

    来源:法务之家

    转自: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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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就很简单吗?不,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就拿离婚协议来说,就有很多坑,如果约定不明,可能会给彼此未来造成很大麻烦。这份民法典施行后全新版本“离婚协议”供参考。

    无论怎样,祝您家庭幸福,多沟通、多宽容,想一想人生若只如初见,你是爱TA的。

    首语

    《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才更完善?很多人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只关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其实,以下这些问题也要注意,不能忽视或者遗漏:


    1. 户口处理


    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


    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的手续,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才能办理。


    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


    2. 姓氏处理


    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


    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约定足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限制对方的行为,尽量减少诉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59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3. 夫妻之间补偿、赔偿及债务的处理


    若存在下列情形,应该和对方协商如何处理并在协议中写明,婚内:


    (1)借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82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2)补偿

    《民法典》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困难帮助

    《民法典》第1090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过错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5)擅自处分房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28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关于抚养费的约定


    如果双方不作特别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项。


    笼统地约定抚养费数额,对抚养方和子女往往有失公平。


    建议双方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约定具体的比例),教育费、医疗费和大笔开支(如子女须对外承担责任)则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


    5. 不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1)“没有共同财产分割”

    这种表述离婚后仍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83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种表述,离婚后不能再要求分割,相互无权要求分割。对经济上处于弱势,或并不清楚配偶真正财产状况的一方,丧失了日后要求分割财产的权利,非常不公平。


    所以,当事人应将全部共有财产列明,逐一写清楚属于哪一方所有或怎样处理,千万不要简而言之、大而化之。一时的疏忽或贪图方便很可能带来经济利益上的重大损失。


    6. 婚内协议和离婚协议最好进行公证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32条和《民法典》第658条规定,除公证过的或者具有道德义务、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外,在其他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通常而言,家庭内部的赠与不涉及道德义务或公益性质,故公证就成为受赠方保障自己能获得赠与财产的唯一途径。


    公证意义重大,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当事人应对离婚协议或婚内协议办理公证(除非立即办理离婚或过户等手续),以免后患。


    7. 如何对付“离婚协议可以反悔”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69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对于这条重要的新规定,应该注意两点:


    (1)对己方有利的财产约定,可签订婚内协议,不要出现离婚字眼及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样对方就不能请求推翻。


    (2)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使协议离婚不成,该协议的内容仍然有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在诉讼离婚中也适用该离婚协议。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就协议效力选择或排除法律适用,体现契约自由和处分原则。这种约定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畴,法律应予认可。

    下面附上2022最新

    离婚协议书范本

    供大家根据自己情况参照修改

    2022年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避免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男女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双方承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完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注:为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离婚冷静期”条款。简单来说,协议离婚的流程将会变成:(1)递交申请:夫妻双方协商一起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登记申请。(2)冷静期三十天:等待三十天,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则协议离婚未达成。若均未撤回申请,则进入下一步。(3)抉择期三十天: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在这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于冲动离婚的当事人来说,离婚冷静期能够给双方再次慎重考虑的机会。

    二、双方承诺不存在家庭暴力等不适宜离婚冷静期的情形,自愿离婚是双方冷静思考、妥善抉择的结果,既能保障双方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抉择,双方综合考量并做了保护好未成年子女和双方其他家庭成员利益的相关方案。

    三、双方承诺婚前已经履行了如实、妥善和完整的告知义务,不存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等导致婚姻基础关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四、子女抚养

    1.男、女双方育有一【子/女】,姓名为【】,身份证号为:【】。

    2.双方同意,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固定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孩子完成大学学历,男方同意每隔3年上调固定抚养费【】%。孩子医疗费、学费、报班辅导费等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男方应在女方出示上述费用票据后一个月内支付。

    注:这里需要注意,明确固定抚养费及大额支出的抚养费。此外,目前许多孩子都会读到大学本科甚至研究生,抚养费支付期限,建议不要以成年为标准,而以完成特地学历为标准,否则法院一般支持到孩子成年。

    3.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每月/【】次。但应提前【】日通知女方,协商具体地点及接送方式。若孩子大于【】岁的,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在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探望次数和时间都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应不超过【】天。若女方无正当理由,妨碍男方行使探望权的,应承担【】赔偿金。

    4.目前存在【】账户的钱及纯金吊坠等首饰归孩子所有,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应将银行卡及相关物品交给女方保管,女方保证应为孩子利益而使用,不得擅自挪用。


    五、财产分割

    1.【存款】双方婚姻关系存续以来,目前共有存款【】元,目前男方账户【】元,女方账户【】元,双方同意,【】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给【】方【】元。

    2.【房产】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7天内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注:房产分割的形式有很多,一般而言,若只有一套房屋,一般为一方拿房,另一方给予金钱补偿,或是将房屋出售,将房款分割。这里需要注意,若房屋房贷尚未还清,可能银行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产权证更名手续,建议事先咨询银行及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法变更,双方应协商延长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以其他方式分割房产。

    此外,目前比较流行将房产赠与孩子,待孩子成年后办理过户手续,在孩子成年之前,抚养孩子一方享有居住权。这种分割方式是可行的,且该赠与一般不可撤销。但孩子成年周期较长,另一方有新的生活伴侣后,往往会一起住到该房屋,容易引起纠纷,因此采取这种分割方式应慎重考虑却应对房屋使用权有详细的约定。

    3.【户口】男方应在【 】个月内迁出户口。

    注:离婚后户口迁移可以搬迁到房产所在地或投靠直系亲属,一般凭《户口簿》《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或民警调查证明等有效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4.【车辆】双方目前有【】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登记在由女方名下,该车辆离婚后由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补偿【】元给女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支付,女方在收到补偿款后一个月内配合男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注:由于车辆二手出售往往会有较大贬值,建议采取一方拿车,另一方给予适当金钱补偿的分割方式。若是车辆登记人拿车,则不需要变更手续,该条款可进行简化。

    5.【股权】男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在离婚后仍归男方所有,男方就此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元补偿款,该款项于双方领取离婚证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注:此处仍采取较为简单的一方持股,一方获得补偿的分割方式,考虑到直接分割股权涉及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登记、公司运营权掌控等较为专业的问题,建议有这方面需求的就不要用范本了,找专业的律师针对情况制定分割方案较为稳妥。

    6.【虚拟财产】各网络平台具有财产权益的网络账号归【】方所有, 并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名称,每个季度或年度向另一方支付不低于对应的收益元,且每年底应按照平台官方统计收入的【】%向另一方分红。

    注:《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提出了网络虚拟财产也属于财产。比特币、支付宝的账号、网游里的各式装备、网上店铺,网络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人的劳动、真实财物的付出(如购买游戏点卡)、市场交易(如玩家之间买卖游戏装备),具备一般商品属性,应当受到平等保护。


    六、债务分割

    双方确认,以下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1、【】年【】月向【】的借款xxx万元;

    2、【】年【】月向【】的借款xxx万元;

    3、【】年【】月向【】的借款xxx万元;

    上述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到期后各自承担50%。今后若发现其余债务,在谁名下的债务由自己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因男方/女方对外借款导致男方/女方承担责任的,一方在支付完毕后可随时向对方全额追偿,逾期支付的,应按年利率【】%支付利息。

    注:《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因此原则上个人债务不再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各自的债务目前一般也不需要对方来承担。但要避免实际上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却以个人名义欠债的,在协议中约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能避免一方单独偿还债务而无法追偿。


    七、不得转移隐瞒财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照年利率[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


    九、送达地址

    该协议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男方地址:

    女方地址:

    注:现在打官司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证人等)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往往出现邮寄送达因“原址查无此人”“迁移新址不明”“原写地址不详”等被退回。如果无法送达给被告的话,法院经常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送达能把诉讼周期拉得很长,有了这句话,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十、约定管辖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份数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农村离婚法律有什么样的约束,民法典施行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为什么】,是否是您想找的信用卡逾期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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