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案由怎么写,车被外卖小哥撞了怎么理赔

时间:2022-11-22 11:44:1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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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外卖小哥撞,对方全责不赔偿。民事起诉流程很简单,起诉书模板
  • 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0个疑难问题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指南 第五章 和解与诉讼的利弊
  • 被外卖小哥撞,对方全责不赔偿。民事起诉流程很简单,起诉书模板

    朋友来找我玩,说孩子被外卖小哥逆行撞了。撞了以后她怕孩子伤着骨头,要求对方一起拍个片子看看,没问题就算了。结果这个小哥不去医院,一百多块钱的拍片费都舍不得出。我朋友说这社会现在怎么一点儿人情味儿都没有了。咱们也不讹你,孩子没事儿大家都不折腾了。看对方不愿意负责,没办法报警了,事故科认定外卖小哥全责。

    事发很久了,外卖小哥一直打电话给我朋友要求我朋友帮忙把他的车从交警中心弄出来,却丝毫不提赔偿的问题,就这一两百块钱,对方让医院开证明,让我朋友自己去找保险公司赔。给我朋友气坏了,本来很小一件事,对方却不愿意解决。刚好聊起来,我说起诉其实很简单,自己写份起诉书,网上一提交就立案了。

    很多朋友没有跟法院打过交道,觉得起诉打官司好费劲,太难了!自己什么都不懂,还要写起诉书,还要请律师,好复杂。其实普通的民事案件起诉还是很简单的。我自己第一次打官司是请人写了一份起诉书,200块钱。后来发现,这200挣着还是挺容易的。想省下来,只需要一份官方模板,照着写就好了。如果还是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可以找相同案子的起诉书模板照着写。

    官方提供起诉书模板

    还有就是立案的问题,跟其他朋友交流,他说他跑了4趟才立案。我也是跑了好多趟,线下的工作人员跟我说,你急啥啊!你这格式也不对啊,你改一改,等过了元旦再立案吧!我也是跑烦了,我说就要现在立案,她说你在网上立案吧!后来才知道,立案、保全、执行等都可以网上办理,省时省力。跑好多次没立上案,网上上午提交,下午就立案成功,通知缴费了。

    一、 网上立案流程

    移动微法院立案流程如下:
    1、微信搜索小程序“中国移动微法院”;点击“进入移动微法院分平台”。
    2、首次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办理立案的,要先经身份验证;
    3、返回中国移动微法院首界面,点击 “进入移动微法院分平台”;
    4、点击“我要立案”后,选择 “审判立案”或“执行立案”;
    5、点击“申请立案”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案由,填写案件当事人等的身份信息、案件信息,提交电子诉讼材料,预约立案就成功了。

    起诉书模板和身份证信息提交网站都会有说明,不复杂,照着要求拍照上传就可以了。

    案件提交成功后,将看到刚提交的案件状态是待审核,之后立案法官将会在系统内对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审核,若立案申请符合起诉条件,立案法官会及时予以立案,并通过预留的手机号通知领取《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即立案成功;如提交的立案材料不符合网上立案的要求,需要补正或补充的,立案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期限等内容。

    证据最好有一份证据清单,备注证据编号,是为了证明什么。原件自己留存,复印件交法院存档。提交证据时法院和被告会对证据真实性进行确认。这里提醒一下,如果原告有委托情况,最好提前签一份委托书。我听其他朋友讲过他代父亲签字法院不承认文件真实性的案例。所以任何程序不要怕麻烦,要保证真实性,这种因为签字被拒得就很冤枉。

    二、案件审理时间

    1、一般案件都是走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判决,诉讼费是会便宜一些。

    2、普通程序是6个月判决。也有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需要补交诉讼费和延长时间。

    3、复杂案件会延长审理时间,需要本级法院院长签字,一年内结案。

    到了时间还没有判决的,可以去同级法院信访部门咨询情况。

    三、诉讼费怎么计算?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 10万元; 诉讼标的额x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x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x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x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x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x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x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x0.6%+21800元
    10.超过2000 万元: 诉讼标的额x0.5%+41800元

    照我朋友的案件来看,只需要50块诉讼费就可以了,要求对方可以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和诉讼费及起诉相关的打印费等等。

    四、不想请律师怎么打官司

    有时候案件本身也不大,或者说很多人都是因为没有钱请不起律师,这时候怎么办?

    12348免费律师电话,请教问题不花钱。加010区号或者其他地区区号还可以找首都或者其他城市的律师。建议如果自己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多请教几次。或者先在网上查询一下以后再咨询。

    法院判案是依法判决,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起诉之前自己可以去裁判文书网找类似案件查看,看看自己需要准备哪些核心证据和发条支持条款。顺便还可以看看对方律师反驳你的观点依据,这样双方观点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我们都可以有所准备。

    注意:

    1、开庭之前是可以要求看对方的应诉状的,看对方是从哪些方面反驳自己的,好有所准备。

    2、如果对方没有提交资料,开庭时也是可以看的。

    3、开庭前自己的起诉书也是要带着,需要当庭宣读。还可以打印好自己找到的法律依据和辩论要点,防止开庭时自己忘记。

    4、如果对于判决不服,是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的。

    5、如果对方提出和解,而你也愿意调解的话,最好向对方提出期限,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出我们能满意的调解方案,超过期限咱们就不调解了。

    希望这些知识大家都用不上,都顺顺利利的,但是真是用上了,也不要害怕,只要咱们有法律依据,打官司也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难!

    好啦,今天就分享这么多。下期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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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田野里的麦芒呀,愿我们,温润岁月,执着善良。

    交通事故赔偿案由怎么写,车被外卖小哥撞了怎么理赔

    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0个疑难问题解答

    1.没有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是否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

    【答】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按一般侵权纠纷处理,不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由。

    2.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后,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以何作为判断标准?在城镇工作,在农村生活是否适用城镇居民标准?属于城镇居民,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以何为标准?在城镇上大学的农村居民以何为标准?(该条目前已经有变化,很多省份城乡赔偿标准已渐趋统一)

    【答】一般将户籍住址作为主要判断标准,居住区域、收入来源等因素作为酌定标准。虽然是农村居民,但在城镇工作、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相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在城镇工作,但生活在农村,由于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消费地在农村,以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相关损害赔偿费用为宜。

    属于城镇居民,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相关损害赔偿费用。

    在城镇上大学的农村居民,因其生活在城镇、消费支出在城镇,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相关损害赔偿费用。

    3.赔偿权利人公费报销的医疗费,或通过农村(城镇)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应否从赔偿费用中予以扣减?

    【答】不应扣减。

    4.受害人为城镇无业人员,能否主张误工费?

    【答】受害人为城镇无业人员,只要具有劳动能力,遭受人身损害后仍可主张误工损失,误工费可以参照服务行业在岗人员收入标准计算。

    5.受害人已达退休年龄且无固定收入的,能否主张误工费?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民商法茶座注:2020年修订为第七条)对误工费进行规定,没有从年龄上加以限定。受害人已达退休年龄,能否支持误工费,应根据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从事劳动或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受害人仍在从事劳动或工作,则予以认定;反之,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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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既有医院医嘱休息时间,又有误工时间鉴定,还有伤残等级鉴定的,如何认定误工时间?

    【答】仅有医院医嘱休息时间的,以医嘱休息时间为准;既有医院医嘱休息时间又有误工时间鉴定的,以鉴定的误工时间为准;既有医院医嘱休息时间,又有误工时间鉴定,还有伤残等级鉴定的,若鉴定的误工时间在定残日之后,应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7.护理费是以实际护理人的收入损失或以服务行业收入或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

    【答】护理费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民商法茶座注:2020年修订为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的规定进行认定。

    8.受害人后期护理依赖程度如何确定?

    【答】根据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确定。

    9.受害人需终身完全护理依赖,护理费如何计算?有的按照护理行业标准计算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20年的护理费(100%),有的按照护理行业标准直接计算20年,还有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20年,以哪种计算方式为宜?

    【答】《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民商法茶座注:2020年修订为第八条)),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此处的二十年包含住院期间的护理时间,住院期间的护理一般有亲属护理,多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人数上也不确定,出院后的护理一般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护理标准、护理人数,所以应当分开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0.赔偿权利人仅提供扶养人的伤残等级证明,而未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证明,如何认定被扶养人生活费?

    【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民商法茶座注:2020年修订为第十五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应当支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来做出判断。在赔偿权利人仅提供扶养人的伤残等级证明的情况下,根据扶养人的伤残等级程度来确定其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11.在受害人医疗时间较长时,应以什么时间为起点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事发之日、治疗终结之日、定残之日)?

    【答】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12.受害人已年满60周岁,生前有固定收入的,其配偶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支持?生前没有固定收入的,其配偶举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支持?

    【答】受害人年满60周岁,其配偶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满足如下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由被害人生前实际扶养。

    13.开庭时统计数据才公布,当事人提出更改赔偿数额,是否作为变更了诉讼请求进行处理?

    【答】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本年度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已公布的,应向当事人行使释明权,由当事人决定是否变更诉讼标的额。当事人提出更改赔偿数额,按照变更后的诉讼请求进行处理。

    14.交通事故不是造成死亡的唯一原因,损伤参与度如何认定?

    【答】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对损伤参与度进行因果关系、过错程度进行举证。建议以鉴定意见为准,若无,可自由裁量。

    15.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

    【答】考虑到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暂不予支持。

    16.侵权人出现无证驾驶、酒驾、肇事逃逸等情形致第三人损害,保险公司应否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如果赔偿,保险公司能否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

    【答】侵权人出现无证驾驶、酒驾、肇事逃逸等情形致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以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主张免责,应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就相应免责条款尽到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来认定该免责条款是否发生效力。保险公司因未尽到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而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后,不得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

    17.起诉时未主张按交强险赔付,是否主动行使释明权?起诉时以投保义务人负全责为由要求全额赔偿,未提及交强险,法院审理后认为非全责,应划责赔付,是直接判定先按交强险赔再按责任比例赔,或是直接判按责任比例赔,或是行使释明权?

    【答】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起诉时未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或起诉时以投保义务人付全责为由要求全额赔偿,未提及交强险,法院审理后认为非全责,应划责赔付时,应向当事人行使释明权。

    18.一起交通事故致多人伤亡,均对交强险享有请求权,受害方同时起诉时,是适用必要共同诉讼,还是适用先分开立案后合并审理的普通共同诉讼?部分受害人先起诉时,对交强险赔偿款是否需预留份额或通知其他受害人起诉或中止诉讼等待其他受害人起诉后合并审理?

    【答】一起交通事故致多人伤亡属于非必要共同诉讼,应分开立案。受害方一并提起诉讼,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征得受害方意见后可以合并审理。

    部分赔偿权利人先起诉时,人民法院应通知已经查明的其他赔偿权利人及时参加诉讼。在分配交强险的赔偿数额时,只考虑参加诉讼的赔偿权利人的赔偿问题,对未参加诉讼的赔偿权利人的赔偿问题不予考虑,并不作预留交强险份额的处理。

    19.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或者自行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之后受害方又以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协议效力如何处理?

    【答】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或者自行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审理时经审查该协议不具有无效、可撤销情形的,可依法认定有效。

    受害方与机动车方或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除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事后予以认可的以外,对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不产生约束力。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在法定的赔偿项目内承担责任。

    受害方起诉时没有依据已达成的赔偿协议主张赔偿,参加签订协议一方也未以赔偿协议作为抗辩,赔偿协议不能作为确定损失和赔偿责任的依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受害方的诉讼请求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损失和赔偿责任。

    20.由亲属参与纠纷处理并代签赔偿协议的行为是否有效?

    【答】对于亲属代签的赔偿协议的性质,如果纠纷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也没有证据表明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除配偶代签协议构成表见代理的以外,其他亲属代签的协议不构成表见代理。但是,从审判政策考虑,不构成表见代理的协议,也不要轻意认定为无效,而应该尽可能寻找其他法律依据,维持协议的内容。这样才能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能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当然,如果该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也应认定为无效,或依法予以变更、撤销。

    注:本解答为湖北汉江中院民一庭2014年发布,仅供参考。如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交通事故赔偿指南 第五章 和解与诉讼的利弊

    和解与诉讼的利弊


    作为交通事故伤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伤情外,还需要仔细考虑后期理赔的处理方式,是和解还是通过诉讼,无论从后期保障上还是赔偿金额上都有非常大的差别。身体上的伤害已经成为事实,获得经济上的赔偿采用何种方式直接关系到自己何时拿到赔偿款、能拿到多少赔偿款、后遗症能否得到保障。

    第一节和解

    和解不成再打官司,这样的想法看似合乎情理,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适合这个做法,因为和解时基本上就丧失了最有利的时机。

    一、哪些案件适合和解

    1.伤情比较轻,不够伤残,一般没有多大后遗症的案件。

    注:对于伤到颅骨、骨关节骨折、内脏损伤、神经损伤、脊柱骨折等案件一般后遗症比较大,观察期比较长,这类事故不适合和解,和解之后就意味着无偿放弃了将来的一些列权益。

    2.事故责任划分明确无异议,且治疗费特别低的。

    注:如果医药费金额巨大的除非认赔不然不建议和解,因为和解会导致治疗费用不能够100%获得赔偿。

    3.驾驶员和车主是同一人且所有赔偿款在同保险公司和解时产生的差异肇事方协议承诺承担后续治疗风险的。

    注:车主是公司的要注意查清车主与驾驶员及车辆是什么关系,如果驾驶员是公司员工,需要注意是职务行为用车还是私人行为用车,车辆与公司的关系要看车辆是否是挂靠关系。

    二、什么时候去和解比较好

    对于什么时候去和解没有确切的标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抓住时机及时处理。

    总体来说可以大致分为两类:

    1.有保险公司且保险充裕、肇事方愿意支付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这种情况最好在出院拿到病历后立马和解,时间不宜拖得太久,以免导致后面和解不成又去诉讼,拉长案件周期,增加重新鉴定降级风险。

    2.没有保险的。这种情况越早越好且要求赔偿金一次到位,否则后期难有保障。

    三、和解是否需要保险公司在场

    虽然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和解必须有保险公司在场,但是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伤者与肇事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

    四、和解协议达成后赔偿款会直接打入伤者的账户吗?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保险关系,如果没有被投保人的授权和法院的判决,保险公司会将赔偿款直接打入被保险人的账户(一般是肇事方),再由被保险人支付给伤者,所以和解中一定要求被保险人(肇事方)授权保险公司将赔偿款直接打入伤者账户。

    五、和解过程中证据准备及提交需要注意什么?

    在和解过程中,保险公司对证据的要求各不一样,也与法院的要求不同,所以很多伤者在准备证据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导致和解不成起诉时又要重新准备。这样做不但增加了相应的成本,而且增加了诉讼风险。所以,和解过程中要按照诉讼的标准来准备证据,一方面可以增加和解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和解不成也能在诉讼中抢占先机。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和解未签最终协议前,不要向对方提交任何资料的原件。

    注:和解协议签署之后,只能依据和解协议起诉,诉讼案由为合同纠纷。

    六、和解和诉讼有什么差别?

    和解赔偿金额往往比诉讼判决的金额要少,误工、护理、营养等各项赔偿都有明显的差距,这样也就增加了理赔的风险,同时和解也意味着放弃再次主张的权利,也就是说出现了后遗症,伤者在和解后需要二次入院等,无法向对方及保险公司索赔了。


    综上所述,在案件处理中,要判断自己的案件是否适合和解,从自身利益角度要对自己负责,从对方角度来看,要判断对方是否有诚意和解,谨防对方假借和解之名行拖延时间之实,导致自己在谈判和诉讼索赔中处于劣势地位。

    第二节诉讼

    一、一个案子处理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审、二审、执行。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要经历这些程序,只有那些特别复杂的案件才会经历这么多程序。多数交通事故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为上诉,依据判决执行即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现实中很多伤者都会有疑问,听朋友说打官司时间很长,一两年都解决不了。当您听到这样的观点时,不妨追问一下他是什么时候才提起诉讼的,提起诉讼前又做了什么。

    在实践中,一般一个案件如果和解受伤后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基本就解决完了;诉讼的案件如果处理及时,治疗时间不是特别长(治疗期在三个月内),一般一个案件办下来从受伤之日算也就6-8个月(不包括保险公司上诉的情况)。而那些时间拖得特别长的案件,除了因为伤情严重治疗时间比较长等客观因素导致的以外,很多是人为因素导致的。

    二、哪些人或单位可以作为被告

    交通事故被告常见的是肇事者、车主和对车辆承保的交强险及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对于一些特殊案例可能会增加其他被告,如肇事方驾驶的是挂靠在物流公司的车辆,这时的被告就会增加物流公司;如果是出租车,就会增加出租车公司等。

    三、诉讼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四、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行为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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