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18:25:06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工伤报案怎么写,报工伤需要那些材料呢】,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工伤报案怎么写,报工伤需要那些材料呢】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案情
原告康某在某公司从事刷片工,该公司上午工作时间为7:45-11:30分。2013年1月21日7时30分左右,原告驾驶电动车上班途中,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对方车辆驾驶人驾车逃逸。
原告自行到医院检查后向110报案,因肇事人无法查找,公安交警部门未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原告要求,公安交警部门2013年4月2日出具证明一份,内容主要为因对方车辆逃逸无法查找,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依照申请,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原告不服,申请复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判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原告在7时30分左右前往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明显属于该条文规定的上班途中的情形。且该条文从责任划分角度仅排除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受害人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并未排除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情形下的受害职工可以主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故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大家可能看得云里雾里的,这里有几个名词需要解释一下:
1、上下班的时间界点
上下班时间的界点问题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合法,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不能作为裁判依据。
2、合理时间
合理时间的理解应当参考劳动者住处和单位之间的距离、劳动者使用的交通工具、交通状况、天气状况、路况条件等因素来综合认定,不能局限于一个固定时间段。
在理解“合理时间”的时候应当注意例外的情形。比如:职工下班途中去接孩子、去菜市场买菜等先从事生活必须事务后再回家。这个时间段也应理解为合理时间内。另如:职工下班后同学聚会、去健身等从事非生活必须事务后再回家的情形就不能认定为合理时间了。
3、合理路径
合理路径的理解应当根据个案作出全面、正确、客观的理解,而不局限于惯常的、固定的、唯一的、单位指定的、最近的路径。
比如:职工从住处到单位有多条路线选择,职工选择哪一条路径都是为了到单位上班或者回家,这样都是可以的。在理解和认定“合理路径”时应当结合住处与单位的距离、路况条件、交通工具类型、交通拥堵情况、天气情况、偶然性事件的发生等因素综合、全面、客观、正确的理解。
大家都懂了吗?当上下班出现了交通事故致自己受伤的,在合理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与补偿的哦!
劳动者购买职工医保、村民购买新农合、城镇居民买居民医疗险,所以我们去医院或者门诊看病治疗时候,理所当然拿出医保卡使用医保报销。但是,有些情况不属于医保报销的,究竟是哪些?交通事故能否用医保报销?工伤事故能否用医保报销?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个人不可以用医保报销的情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个人因这种情况产生医疗费不能够用医保报销: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比如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比如他人导致的伤害(注意: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医保先行支付,之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比如抗结核病用药。
4、在境外就医的,比如在我国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
另外,实施吸毒、使用管制药品、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等违法行为、有隐瞒欺诈行为的,也不能用医保报销。具体报销流程,请到医院或者医保部门咨询了解。
二、交通事故中受伤,能否用医保报销?
1、因交通事故受伤而产生的医药费,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不用医保报销。
2、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当事人使用医保报销医疗费的,侵权人不能够减轻赔偿责任,受害人不能重复获取补偿,医保中心有权向侵权人或者当事人追偿这部分报销费用。
3、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自己要承担责任,自己受伤治疗费用可以用医保报销。
三、工伤事故能否用医保报销?
1、劳动者经过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工伤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够用医保报销,而是工伤保险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产生的费用,比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特别注意,如果工伤职工拒绝治疗的,那么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认定不成功,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用医保进行报销。
3、注意,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五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种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最近,有很多人问我,出了工伤之后,第一时间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我估计是因为好多人看见我上次写的在上下班路上出现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应该找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句话了。
其实,准备什么材料和在什么地方发生工伤有关。
一、工伤发生时,证人证言材料说明
1、在单位发生工伤,证人证言材料说明
(1)假设在单位发生工伤时,正好有同事在旁边看见:
准备材料的时候就需要让同事帮忙写一份证人证言,让同事从自己的角度写明当时事情发生的过程就可以了,这是一个辅证材料。
(2)假设在单位发生工伤时,没有同事在身旁,有摄像或者监控:
这时可以提供监控,这是最直观的证据。
(3)假设在单位发生工伤时,没有同事在身旁,也没有摄像或者监控:
这时,最好及时给主管领导打电话,请主管领导直接来现场查看,这样领导在写证人证言的时候,能直观描述你受伤后的情形。
2、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证人证言材料说明
其实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基本身边也是没有同事的,这个时候可以第一时间给领导打电话汇报此事。让领导能在事后为你在时间上证明事件的发生。
二、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需提供居住证明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还需要证明上下班路线的合理性。这时候就会用到居住地的居住证明了。如果是租房,提供租房合同就可以;如果是自己家的房子,提供可以证明居住地址的材料即可。
三、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院前抢救记录
(1)院前抢救记录是什么?
受伤后,是肯定要去医院接受治疗的。如果伤情比较严重,还需要拨打急救电话。发生工伤之后,如果是乘坐急救车前往医院的,后期申报工伤的时候,需要用到院前抢救记录的。
这个院前抢救记录就是在救护车上,大夫或者护士是怎么救治你的,相当于是个病历。上面也会写有接到电话时间、出车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和大概路程。也是相对重要的辅证材料。
这个院前抢救记录在工伤认定成功之后,工伤药费申报时,会作为申报急救车费用的辅证材料。
(2)院前抢救记录如何获取?
受伤时打的哪个电话,就还打哪个电话。他会告知你如何获取,一般这个材料不主动要是不会给的。
2、首诊病历
到达医院后,一般是会将病人送到急诊科接受治疗。根据病情再相应转到其他科室或者直接办理入院治疗的手续。
这里面会用到的材料就是首诊病历了,首诊病历在所有的材料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上面就会有关于就诊时间和就诊时病情和就诊时的经历等的详细描述。
而且一般在首诊病历上会写有受伤后多长时间就诊的,这个也会作为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
3、诊断证明书
诊断证明书是医院出具的写有具体受伤部位的,且盖有医院诊断证明章的材料。
工伤认定部位也是来自于诊断证明上写的什么部位,基本上写什么就认定什么,当然,伤情必须也是有这次的工伤引起的才行。
注意:诊断证明上写的伤情越具体,越全面就越好。所有受伤的部位都要写上,不要觉得有些位置伤情不重就不写了。即使伤情不重,医院也会给用药。如果诊断证明上不写清楚,后期工伤认定时没有那个部位的话,那后期药费报销时,也不会给那个部位用的药品进行报销的。
如果有骨折的部位,就需要提供拍片子之后的影像报告单了。这些也是和诊断上写的部位一一对应的。
4、出院诊断证明书和住院期间的病历复印件
如果入院治疗,则在出院后,找医院开具出院诊断证明书和住院期间的病历复印件。
四、自述材料、一寸照片
一般单位会要求员工自己写一份事情的详细经过。提交材料的同时还要求提供一寸彩色照片,照片也是为以后在工伤证上贴准备的。
最后给大家说一句,出现工伤后,要及时告知单位,根据单位人事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一定不要耽误。
如果单位不打算给申报工伤,下期我告诉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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