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21:26: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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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杨一凡 通讯员 徐洋 储旭
作为一名驾驶员,当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首先要做的是保证自身人身安全,若是再次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10月27日,在G56杭瑞高速安徽方向藻溪互通附近,就发生了惊险一幕。
10月27日11时14分许,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情指中心视频巡查员徐志良发现在G56杭瑞高速安徽方向藻溪互通附近,一辆小客车横在超车道,随即拉近视频发现该车左前方已经严重受损,由于该路段刚好是个拐弯处,后方来车视线受到一定限制,在靠近时才发现超车道上的事故车,纷纷采取紧急避让措施。
而事故车辆边上,一男一女两人却滞留车道,“沉浸式”查看车辆受损情况,未采取任何措施,一时间险象环生。
当班民警陈庆琦立即通过对讲机指令路面巡逻民警许高飞赶往现场,同时告知业主单位相关人员赶往现场处置。值班辅警通过电话尝试联系车辆驾驶员,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看着后方一辆辆车呼啸而过,再看看车道上的两个人一直滞留在车道里,情指中心的值班人员一个个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电话终于接通了,值班辅警徐志良不由得提高了嗓门大声喊道:“我这里是杭州高速交警,你的车是不是发生事故了?现在车子能不能动?如果不能动,抓紧把三角牌放在后方150米处,人员赶快撤离到对面的护栏外面去!”
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男子一边不停地说着好的好的,一边从后备箱翻出三角牌,女子拿着三角牌放在了来车方向不远的地方。
此时,徐志良还在不停喊着,让两人赶快撤离。就在这时,视频里出现了惊险一幕,只见后方一辆红色小客车朝着两人直奔过来,出于本能,两人分别向两边分散躲避,所幸当时第二车道无行驶车辆,红色小客车就在距事故车不到1米远的后方刹停,躲避的二人也没有被撞到。
随后在高速交警的电话引导下,惊魂未定的二人撤离到了路边护栏外。碰巧,大队辅警陈南军刚好开车路过发现这一事故,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第二车道遗落的撞击异物清离路面,同时安抚好受到惊吓的两人。不久,施救力量到达现场将事故车辆拖离,碰撞异物物彻底清除,路面安全隐患得以清除,通行秩序恢复正常。
为了弄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值班员进行了视频溯源发现,10月27日11时13分,事故车行驶到此处时,车辆突然发生明显的迂回式偏离,在驾驶员修正方向的瞬间,因当时正下着小雨,地面湿滑加之又是拐弯处,车辆发生180度旋转漂移径直从超车道滑行穿过第二车道撞护栏端头,紧接着反弹至超车道撞向中央护栏后,车子停在了超车道上。
事故发生后,车上下来一名女子,跑到了驾驶室位置,用力拉着车门,可车门却始终没有拉开,接下来出现了暖心一幕,先后三辆过往小车在事故车前方停了下来,跑下来几个“壮汉”直奔事故车,当看着事故车驾驶员从副驾驶位置出来后,这几个壮汉就离开了,接下来便是开头所看到的一幕……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发生事故、故障,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如果车辆不能移动,应迅速将三角警示牌放在事故后方150米处的车道中间,不要将三角牌放在车道分界线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撤离时,注意看来车方向,随时做好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耐心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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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提醒: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撤离,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现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及二次事故。对于适用快速处理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经劝阻仍不撤离的,当事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高速公路遇交通事故请谨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 具备以下条件的事故应当快速撤离现场:
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
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
三是车辆可以移动。
* 怎样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驾驶人应分别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触部位拍3张照片,并尽快将车辆驶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当事人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事故,也可以提交远程事故认定申请,由民警进行线上认定,或到就近的事故快处点处理。
* 具备以下情形的事故应当立即报警:
一是车辆未悬挂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是当事人无证驾驶的;
三是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四是有酒驾、毒驾嫌疑的;
五是一方逃逸的;
六是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 高速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指引: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迅速组织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2、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拍摄内容含括现场环境、标志标线、车辆在道路的位置、路面痕迹及散落物、车辆全貌及损坏情况、驾驶人和车牌等内容。
3、互相查看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信息,互留联系方式。
4、在确保安全的情形下快速撤离事故现场,撤离后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事故,也可以提交远程事故认定申请,由民警进行线上认定,或到就近的事故快处点处理。
5、发现对方不能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保险信息的,在快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后,应当及时拨打122或12122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置。
再次提醒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车辆还能移动的,要尽快“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以免发生可能导致更严重伤亡的二次事故!
11月9日上午,济南交警支队发布了最新版《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今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取消了以往单方车损5000元的限制。《新办法》有怎样的实施背景?和以往相比有哪些变化?双方对责任有争议如何解决?撤离之后会不会被认为是涉嫌逃逸?
事故“快处快赔”
大大降低道路拥堵率
近年来,随着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22年10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67.1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348.6万人,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交通压力日益增大。
济南交警此前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在市区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中,有50%以上是道路交通事故,在这些事故中,又有80%以上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根据我们的统计,由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时有发生。”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一级高级警长赵洪铭介绍。
司机张先生介绍了一起自己印象比较深刻的因轻微事故造成拥堵的事,“我每天上下班都走和平路,记得几年前,快到山师东路路口附近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道路堵了一个多小时。”张先生说,后来发现两辆发生事故的车就是轻微剐蹭,车主将车辆留在了现场,其他车经过时只能左右穿插避开,导致通行效率大大降低。
记者梳理发现,济南早在2008年5月就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此后分别于2014年、2015年进行了2次修订,快处限额由车损2000元扩大到5000元。“自快处办法实施以来,在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方便群众通行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赵洪铭说。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交通事故线上处理和理赔,成为事故快处的新模式,快速撤场、快速理赔、远程认定、远程定损,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也是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必然趋势。
基于此,今年11月15日,济南将正式实施最新的《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新办法》的实施,有望进一步缓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拥堵问题。
对流程进行简化
当事人可不报警
相比以前,11月15日即将实施的《新办法》有了不少新变化。备受车主关注的,就是车损限额扩大,取消了以往单方车损5000元的限制。这意味着,以后对于轻微事故是否可以快处快赔的判断不再看重车损。
为啥取消车损限额?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徐晓东告诉记者,自“降保费、增保额”车辆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普通家用轿车购买100万以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比例已达到85%以上,鉴于这个条件,取消了快处车损限额,“车辆可以移动的所有车损事故均适用。”
另外,《新办法》中,对区域、时段分别进行了扩大和延长。区域由凤凰路以西,西绕城高速以东,二环南路以北,二环北路以南范围,扩大至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道路。时段由7:00-20:00延长为7:00-21:00。
《新办法》还对流程进行了简化,当事人可不报警,拍照后撤离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按照流程快处。
在线理赔方面,当事人可以通过”山东人保财险””平安好车主”等保险公司公众号或APP,实现远程定损、理赔,也可通过保险报案电话,在保险勘查员的远程指导下,传输事故信息,开展理赔。
在线定责方面,需要确定责任的,当事人或保险勘查员通过交管12123上传信息,交警部门后台确认后,即生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子文本)。
济南交警目前已经赋权全市500多名保险勘查员和保险协理员“交管12123”处理权限,建立了警保联动服务机制,保障事故在线定责。
另外,现场撤离后,需要保险勘查员到场的,保险公司会指派就近的保险勘查员到场查勘,通过保险公司APP,可以实时看到就近勘查员的位置和到场时间;对于需要到定损理赔服务网点定损、拆检或维修的,各保险公司在全市确定了100余处定损理赔服务网点,当事人可在所投保公司推荐的网点中,自主选择网点办理。
发生轻微事故的双方对责任有争议咋解决
如果发生轻微事故,双方对责任有争议如何解决?济南交警支队交通肇事处理处副处长马宗刚表示,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可通过“交管12123”提交现场照片申请在线认定,后台民警根据现场照片或调取事发现场视频,根据调查的事故事实,确定当事方的事故责任;根据案情需要,指挥中心也可派民警到现场调查处理。
还有人担心,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协商好,民警会不会出现不到场的情况?
对此,徐晓东告诉记者,可以很明确地说,不会出现类似情况。按照济南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要求,对于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按照快速处理的办法处理。
对于交通事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要求出警的,可以有两种办法进行处置。
一是通过远程进行调处,调处民警可以通过视频监控,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确认,并按照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认定,并通过12123APP进行事故认定书的出具;
第二种,无法进行远程调处或双方当事人强烈要求民警到场处置的,会按照管辖区域,由辖区指挥中心就近调度警力到现场进行处置,到场时间一般为绕城高速以内15分钟到场,绕城高速以外20分钟到场。
发生轻微事故后不敢撤离怎么办
调查发现,不少车主在发生轻微事故后,之所以不及时挪车,是因为“不会挪”。对一些司机来说,是头一次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清楚快处快赔的操作流程,只能等保险公司或交警来处理。
除了“不会挪”以外,还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敢挪。“我担心离开现场后,被保险公司认定为涉嫌逃逸,让交警出具证明才给理赔。”司机杨先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对此,济南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任海军告诉记者,不是说谁撤离谁就有责任,对这个问题,请大家放心,对于责任明确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会直接处理,不会再要求客户出具交警证明;对于外地车辆,需要回外地理赔或其他需要出具交警证明的,也会有交警通过在线定责方式确定责任,不会影响到后续理赔。
另外一种就是拒不挪车。对这种情况咋处理?徐晓东介绍,对符合快处、向交警部门报案的,交警将通过电话或远程事故处理系统,视频指导当事人撤离现场。
对应当撤离现场而不撤离的,交警部门将责令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将暂扣车辆,按照一般程序调查处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无证、酒后、车辆无号牌等不能走“快处”程序
《新办法》哪些情形不适用?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对具有无证、酒后、车辆无号牌及校车、长途客运严重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方当事人撤离现场后逃逸或不按约定配合处理咋办?当事人可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代位求偿手续,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依法由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将立案调查,属于逃逸情形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来源 齐鲁晚报 记者 刘云鹤)
编辑:王晶晶
审核: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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