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0:40: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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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信阳女子因医疗事故成植物人,3年过去了,这场医患纠纷最终如何解开?13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例的最新进展。
2017年6月,李某因病到息县某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李某所患疾病需要手术。岂料手术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因医护人员在诊治中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李某昏迷在手术台上,再也没有醒过来。后经鉴定,李某苏醒几率极小,可能会长期呈植物人状态。
李某的家人一时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又因赔偿事宜未能与该医院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自2017年6月开始,李某成为了该医院的常住人员,院方也为此支付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因多次协商未果,2020年5月,李某及其家人一纸诉状将该医院诉至息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徐无己接手案件后,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并结合鉴定机构鉴定意见,最终确定了以调解为主要解决方式的裁判思路。
不过,初次调解并不顺利,当事人双方矛盾较大,无法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意见,第一次调解失败。随后,承办法官调整调解方案,双管齐下:一方面向医院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照顾弱者、节省医疗资源出发提出了调解建议;另一方面,向李某家人释法说理。向李某女儿说明李某目前的身体状况,并表示李某或许更适宜在家护理。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明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该案得以结案。
据介绍,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往往要对医疗行为进行评价,对区域公共卫生事业有一定影响,如果未经调解而径直判决,无助于目前医患关系和谐共处的价值导向,调解结案往往能够消除矛盾,达到双方和解、降低社会不良影响的目的。近年来,息县法院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大多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少年来,人民警察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忠实履行人民卫士的神圣职责,保护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我们最可爱的人。
很多时候,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十分隐秘,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就连被害人及其家属都不一定能察觉凶手的犯罪意图和手段,但人民警察却能拨开迷雾见真相,让凶手无所遁形,让死者及其家属得到告慰。
2018年春节前夕,辽宁省锦州市郊外发生了一起极为惨烈的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以每小时80多公里的速度,撞上了环岛旁边的一堵挡墙。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事故非常惨烈,越野车是冲上了环岛外围的台阶,然后猛烈撞击到墙体,整个前脸都没了,车子撞得面目全非,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可见撞击力度之大。
车内有一男一女两人,男性是司机,女性是乘客,两人受伤都非常严重。其中,女子在交警赶到不久后就不幸死亡,男性被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治疗。
经过调查,交警发现车上的男女两人是一对夫妻,丈夫叫周进,妻子叫严坤。
周进经过抢救幸免遇难,但也是九死一生,他的肠子断成了三截,双腿更是粉碎性骨折,光是手术前前后后就做了十多回,才从阎王殿捡回一条性命。
眼看春节在即,夫妻俩一死一重伤,给双方的家人都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很快发现了一些反常的情况:这次事故没有任何的第三者,事故完全是车辆自身引起的。结合现场勘查情况,交警就事故原因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判断:驾驶员很可能在有意控制车辆,故意撞击挡墙造成这起事故。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桩意外,而是周进故意为之。
但在做出这一判断的同时,交警也陷入到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对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交警并不陌生,但从这起事故的结果看,司机周进也受到了严重伤害,甚至差一点因此丧命。警方的判断虽然符合现场特征,却让人感觉不合常理。
可随着调查的继续深入,交警有了更加意外的发现。种种迹象显示,不仅这起车祸可能是周进故意为之,就连夫妻俩一死一重伤的结局,很可能也是周进精心设计的。
综合全部调查情况,警方高度怀疑:这可能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一场处心积虑的谋杀!
可接下来的调查,又让案件陷入了迷局。
警方向双方的家人进行了解,他们一致反映周进和严坤感情很好,,两人都不缺钱,也没听说跟谁有什么矛盾。如果周进真要谋害妻子的话,似乎没有作案动机。
更重要的是,周进开车以每小时80多公里的速度撞墙,完全是自杀式的举动。如果他是故意制造车祸,怎么会让自己陷入如此危险的境地?万一差之毫厘,自己也得命丧黄泉。就算是苦肉计,也用不着冒这么大的风险。
还有一点,即便周进侥幸没死,但被警察发现,因此被追究谋杀的刑事责任,结果会更惨。这么害人不利己的行为,对他究竟有什么好处?
就在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条线索的出现,似乎解释了周进的作案动机。但与此同时,也让整个案子变得更加复杂。
据警方了解,事故发生后,因为周进受了重伤不省人事,无法及时处理严坤的后事,严坤的家人希望让她早日入土为安,便代为办理丧葬手续。
由于办手续需要死者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严坤的家人便去了严坤和周进的家中寻找。结果,户口簿没找着,反而找出了一大堆保险单。
当看到这些保险单时,严坤的家人吓了一大跳,因为他们发现这些保险单足足涉及了8家保险公司,一共30多份,装了满满一大抽屉。
严坤家人仔细查看了这些保险单,发现所有保险都是周进和严坤结婚之后才买的,而且无一例外,全部都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更蹊跷的是,这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几乎都是严坤,而受益人都是周进。
即便如此,这些保单也并未引起严坤家人的怀疑。相反,他们认为这是不幸中的万幸,还好有这些人身意外险,可以获得高额理赔,也算是对这个不幸家庭的经济补偿吧!
为了向保险公司理赔,严坤的家人找到锦州交警,希望他们尽快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当交警得知这30份人身意外保险的存在时,立即警惕起来。按照这些保单约定,严坤因交通事故死亡后,作为受益人的周进一共可以拿到高达2900万元的理赔金!
2900万!对于很多人来讲,这是一个连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而对周进来说,只要他能保住命,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拿到这么一笔天文数字般的财富,成为这起惨烈车祸的最大受益者。
此时,结合事故现场勘查的各种疑点,交警终于可以大胆判断:这起事故肯定不是偶然,99.99%是出自周进的精心设计。这2900万元,很可能是他妻子的买命钱。
一个丈夫竟然狠心到如此地步,实在是令人愤恨。交警部门认为周进涉嫌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将案件依法移交给了锦州市公安局的刑侦部门。
刑警介入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分析,认为周进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那么,接下来就是对周进实施抓捕,把他绳之以法,还被害人一个公道了。
但警方遇到了一个特殊困难——犯罪嫌疑人周进也遭遇了重伤,一直在住院接受治疗,暂时还不能对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时间转眼到了2019年10月,经过一年半的治疗,周进终于康复出院,警方也开始跟他进行正式接触,询问事故前的一些细节。
面对警察的询问,周进表现十分反常,始终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
尤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上,周进一直坚持原来的说法,称当时驾车时水杯里的开水洒在他腿上,他在疼痛之下手忙脚乱,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医院了。
周进的说法显然是在掩饰什么,因为交警部门对事故原因早有认定。他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撒谎,无非是认为自己车上没有行车记录仪,案发现场既没有监控探头,也没有第三人可以作证。
确实,仅凭交警部门的认定结论,根本不足以定罪。如果周进确实是凶手,他在谋划作案时一定提前料想了这一点,知道警方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就无法追究他的责任,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惮,信口雌黄。
那么,对于警察来讲,究竟怎样才能突破周进的心理防线,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呢?
有的。答案就在死者严坤身上。
事故发生后,警方曾对严坤进行尸检。尸检过程中,法医采集了严坤的心血、胸腔血进行检测,并且从中检出了卡马西平、氯氮平两种药物成分。
卡马西平是一种治疗癫痫病和神经性疼痛的药物,适用范围比较广,而据家人证明和警方调查,严坤生前曾患有癫痫,血液中检出这种成分不足为怪。
但氯氮平就很可疑了。
氯氮平的主要疗效是抗精神病,适用各种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对幻觉妄想型、青春型效果最好,但它最大的禁忌症就是癫痫。
也就是说,对于严坤来讲,诱发癫痫发作的氯氮平是禁药,绝不能服用。可是根据尸检结果,这种禁药却出现在严坤的体内,并且数量之大,已经达到了足以中毒的剂量。
这些氯氮平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又是如何进入严坤体内的?找到它的来源很可能就是案件的突破口,即便跟周进无关,也有助于排除他的作案嫌疑。
不出意料的是,当警方就此讯问周进时,他矢口否认此事。
面对周进的谎言,警方亟需客观证据来证明。这个时候,一个细节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原来,刑警对周进采取强制措施,将他从父母家带走时,准备扣押他的手机,但周进却说自己的手机坏了,昨天拿给外甥女让她帮忙去维修,还没有拿回来。
当时警察没太在意,可事后向周进的外甥女询问,对方却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警方立即意识到周进在手机的事上撒了谎,很可能在刻意隐藏着什么。于是,警方再度到周进父母家中搜查,终于找到了他藏在衣柜中的手机。
翻开周进的手机,一个细节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在周进的转账记录中,警方发现周进给一个昵称叫“情趣小妞”的好友转了530块钱,而从朋友圈来看这个“情趣小妞”是一个微商,专门卖东西的。
时间显示,周进给对方转钱的时间是2017年10月16号下午,也就是案发3个月之前。
他购买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难道是严坤体内的氯氮平?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周进购买的并非氯氮平,而是三唑仑。
三唑仑是一种镇静、催眠药物,因为吸收好、药效强、见效快,属于强效镇静剂,是俗称“听话水”、“乖乖水”、“迷魂药”等迷药的主要成分。现实中,有些不法分子使用这种药物进行贩毒、盗窃、抢劫、迷奸等犯罪行为。
正因为如此,三唑仑被我国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店不得销售,需服用此药的患者只能凭医师处方在医院获取使用,并且被公安机关列为毒品范围进行严格管控。
这个发现让警察一下子就警惕起来了,周进购买这种禁药究竟是做什么?
联想到案发之前的严坤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警方推断周进购买三唑仑很可能是为了投食给妻子,让严坤陷入昏迷,然后制造车祸,致其死亡。
可接下来,警方又推翻了这个推断,因为严坤的体内并没有检出三唑仑的药物成分,只有超量的氯氮平。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找到“情趣小妞”这个人或许就是破案的关键所在。
警方到当地网监部门进行核查,很快确认了此人的真实身份,而接下来的情节更是让人感到事情太过偶然,简直是无巧不成书。
现实中的“情趣小妞”是个男人,他承认自己曾卖给过周进违禁药品,但对药物一无所知,也不是真正的卖家,只是一个发广告拉客户的中间商,真正的卖家另有其人。
警方寻线追踪,发现这是一个比较长的药品销售链条,至少涉及到三、四个中间商,其中一个中间商因为售卖假冒伪劣药品,被南京市公安局打掉了。
这个人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药品真正的卖家姓侯,而侯姓男子也曾因售卖假药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现在已刑满释放,但留下过案底。
事不宜迟,警方继续追查侯某,很快将他控制。
一开始,侯某矢口否认自己重操旧业,但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下,他最终承认了自己刑满释放后继续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
那么,从侯某这里警方能找到那个期盼已久的决定性证据吗?
当侯某交代清楚后,警方也大吃一惊:这也太巧了吧!
原来,侯某确实曾想过违法销售“迷魂药”三唑仑,但因为我国管控十分严格,他费了很大力气也没有搞到。为了牟取高额利润,侯某从网上买了一些小药瓶,然后定制了三唑仑的药品标签,并把氯氮平片放到药瓶里,冒充是三唑仑,以高价出售。
侯某为什么用氯氮平假冒三唑仑呢?因为两种药品有一种效果很相似,就是都有镇静作用,可以致人昏迷,只不过三唑仑的药效更强,所以有“迷魂药”之称。
三唑仑是按照毒品进行管制的药品,只有医院有,管理特别严格,价格也高;氯氮平只是处方药,凭处方可以在药店购买。用氯氮平冒充三唑仑,更容易获取,利润也更高。
正因为如此,警察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周进很可能以为自己购买的是三唑仑,没想到的被卖家给忽悠了,收到的是假冒成三唑仑的氯氮平。
这个发现让警方十分激动。如果假设成立的话,严坤体内的氯氮平来源就有了答案。
警方继续深入追踪,找到了周进购买药品的快递信息,证实了周进本人签收了网购的氯氮平。至此,严坤体内的氯氮平来源水落石出,周进犯罪的证据链条完全闭合了。
面对严丝合缝的证据体系,周进无言以对,警方趁机发动攻势,终于攻破了周进的心理防线,不得不把自己的所有阴谋和盘托出。
如同警方判断的那样,周进承认这起车祸就是他一手刻意谋划的,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置妻子于死地,骗取2900万元的巨额保险金。
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有证人、证言、证物,按理说警方可以结案了,但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没有得到答案:犯罪动机。
在所有人的眼中,周进是一个很有钱的老板,根本就不缺钱,而且跟妻子情深意重,为什么要使用如此阴险狠辣的手段,谋杀自己的发妻,来骗取2900万元的理赔金呢?
接下来周进的供述,更是让警方大跌眼镜。
原来,周进是辽宁锦州人,20世纪90年代末从锦州南下北京闯荡。颇有经济头脑的周进干了很多买卖,开过烧烤店、饭店,也做过别的生意,经济上一度颇为宽裕。
周进性格外向,爱交朋友,出手大方,也能吹嘘,所以在很多人面前留下了家产万贯的印象。但是到了后来,由于经营不善,他的生意一年不如一年,饭店关门了,加上投资股票失利,还欠了不少外债,老婆也跟他离了婚。
后来,周进偶然结识了严坤,被年轻貌美的严坤吸引。
其实,这个时候的周进早已是“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在北京没有一处房产,甚至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为了维持有钱人的假象,他拆东墙补西墙,不仅到处借钱,还从银行贷款、办信用卡,进行各种高消费活动,对严坤也是出手阔绰,一掷千金。
严坤被周进的精心伪装给欺骗了,觉得他有钱也会疼人,便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周进。
按理说,周进的这种骗局很容易被戳穿,但即便是在结婚以后,严坤仍未发现丈夫的骗局,因为周进在花钱的事上毫不吝惜,他跟前妻的女儿一直上着昂贵的私立学校,而周进也经常带妻子出国旅游,环游世界,过着旁人艳羡的高品质生活。
在光鲜亮丽的生活背后,是周进陷入恶性循环的债务危机。
因为还贷不及时,周进经常遭到银行和债主的追债。据警方调查,截至案发前,周进的债务总额高达600多万元,名下没有一分钱的存款,令人瞠目结舌。
还有一点发现令警方惊讶,周进有过盗窃前科。
离谱的是,在和严坤两年多的婚姻中,周进凭借自己精湛的演技,一直掩饰自己的债务危机和犯罪前科,始终没有露馅,真不知到底是他足够狡猾,还是严坤太过糊涂。
可你以为周进的伪装只是经济上的吗?非也。
调查过程中,警方在搜查时在周进家中发现了厚厚的一摞信。信都是周进本人手写,而且是写给同一个人——周进的前妻。我们不妨一起看一下这些信的部分内容:
“我还是那句话,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我可以牺牲一般人牺牲不了的东西。保重吧!你原来说保重我还不愿意听,老是想继续过下去。现在我认清了,暂时的分开是为了以后更好的开始。”
36封信72页纸,周进在心中诉说着对前妻的念念不忘,字里行间根本不像虚情假意,就连警方都有些被感动了,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既然周进对前妻如此情深意重,他为什么没有把这些信寄出去呢?
这个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信周进一直都在妥善保管着,即便后来和严坤结了婚,他也一直把这些信带在身边,藏在心里。严坤应该不知道这些信件的存在,否则的话,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接受丈夫对前妻如此念念不忘,一往情深。
周进到底对前妻有几分真情,我们无从揣测,当警方问及于此,他也总是缄默不言。但是,相比之下,周进对严坤到底有几分真心,我们完全可以得出明确的判断——他从一开始就动机不纯,真正看中的是严坤的经济条件。
严坤是北京当地人,家庭条件优越,当初两人结婚的时候,周进谎称自己的钱都用在生意上,缺少流动资金,严坤便让自己父母出了数百万元,给俩人在北京天通苑小区买了一套178平米的房子作婚房。
只是严坤不知道的是,他们这套房子早就被周进偷偷抵押出去贷款了。
更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就连这起致严坤于死地的车祸,竟然也不是周进谋杀妻子的第一次尝试,他的阴谋早在结婚之后就开始了。
2017年,刚结婚不久的周进深陷债务机,到了即将崩溃的边缘,为了偿还各种贷款,萌生了制造交通事故骗保的念头,而他把骗保的工具投向了新婚的妻子。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周进打着关心妻子的名义,先后在8家保险公司购买了30份人身意外保险,被保险人均为妻子,受益人均为自己。为了不让妻子起疑心,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周进给自己也买了几份,受益人为妻子。
可怜的严坤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沦为丈夫谋杀骗保的目标,还天真地以为丈夫是真心爱惜自己、保护自己。
为了确保妻子在车祸中身亡,周进从网上购买了“三唑仑”。据卖家介绍,这种药见效快、药劲大,还能让吃药的人失忆。这样一来,哪怕一次车祸不成功,妻子也记不得吃药前发生了什么,不会怀疑到自己身上。
让周进没想到的是,他这一次被卖家忽悠了,自己买到的根本不是三唑仑,而是氯氮平,药劲不如三唑仑大,却能诱发妻子的癫痫病。
做完这些准备后,周进在2017年底亲手制造了第一起车祸,他开车带着妻子去了一条远离市区的道路,瞅准机会狠狠撞向路边一个粗大的路灯杆。
可没想到路灯杆看似粗大,却是空心的,而且两人都系了安全带,基本没大受伤,周进没有得逞,而严坤也根本没有意识到丈夫的阴谋。
第一次没得手,周进继续寻找新的机会。
2018年1月27日晚,两人准备从锦州返回北京。
周进感觉这是一个好机会,便在锦州市郊下手了。为了确保一次成功,同时也为了让事故看起来更真实,周进狠了狠心,以高达80公里的时速撞向一个环岛的挡墙……
随着一声巨响,周进得逞了,妻子不幸死亡。
虽然周进也受了重伤,但好歹捡了一条命,对他而言,这是一个最好的结果,任何人都不会怀疑到他这个车祸受害者身上。
事发之后,周进害怕阴谋败露,偷偷安排自己的侄子跑到北京的家里把所有的保险单藏起来。但人算不如天算,周进的侄子还没赶到北京,严坤的家人就已经近水楼台,先去了他们家里找东西,结果发现了这些保险单。
随着警方的介入,周进的阴谋最终暴露,真相大白于天下。
2021年7月16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周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直到此刻,周进仍然没有忏悔之心,他对一审判决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1年1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核准死刑。截至目前,尚无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消息。
周进或许还能再苟延残喘一段时间,但我相信等待他的一定是最严厉的制裁。
一切水落石出后,我们可以看到周进和严坤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充满着欺骗与谎言,这场骗局的始作俑者周进更是步步机关算尽,毫无道德和良知,践踏着法律的尊严和人性的底线。
像这种渣男无论受到怎样的唾弃都不过分。
值得庆幸的是,人民警察的职业精神和不懈努力,最终给了被害人和家属一个公道。在这种强烈的使命感和信念感面前,再隐秘的罪恶最终都将无所遁形。
人民警察为人民,让我们为人民警察点赞,向人民警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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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融入“全科大网格”
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法院织密诉源治理网络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主动把诉源治理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诉源治理大格局,积极将诉前调解融入辖区“全科大网格”治理体系,织密诉源治理网络,创新“特邀调解+司法确认”“科技赋能+双网解纷”“诉前调解+调裁对接”工作机制,打造多渠道分流、多层次化解诉源治理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至今,长洲区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34.78%,一审服判息诉率81.33%,诉前化解纠纷1835件。
特邀调解+司法确认 建立联动调解新机制
长洲区属梧州市中心城区,近年来经济增长较快,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快速增加。2021年,长洲区法院受理案件6370件,同比增长47%,法官人均办案超过300件,工作压力大,而该院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编制数最少,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数量越来越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在这样的形势下,不断提升便民诉讼质效,促进矛盾纠纷早化解、快化解,积极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是长洲区法院走出人案矛盾困境的必由之路。
“经我们法律援助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件每年有将近100件,但是因为我们作出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效力,导致调解结果的不确定性,经常有当事人向我们反映达成协议后对方没有依约履行义务。幸好长洲区法院邀请我们成为特邀调解组织,及时为我们调解成功的案件出具司法确认书,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韦金雨告诉记者。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扩大了司法确认程序的适用范围,由原先仅适用于“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人民调解协议”扩大到“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早在2018年,长洲区法院就已探索建立“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完善司法确认机制,扩大司法确认适用范围。2018年至2020年间,长洲区法院陆续与梧州市律师协会、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长洲区工商联等单位和组织签订司法合作协议,充实诉源治理专家库。
长洲区法院聘任上述组织、单位为特邀调解组织,经特邀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根据自愿原则向该院申请司法确认,该院为其开设绿色通道。特邀调解组织根据案件需要,亦可邀请法院及其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案件。
2021年1月起,白某等21人入职某酒吧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1.3万元至1.6万元不等。然而,酒吧拖欠工资,白某等人多次追讨无果后从酒吧离职,并到长洲区人社局和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与长洲区法院联系,联动开展调解工作。2021年6月1日,白某等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酒吧经营者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向长洲区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长洲区法院对上述21件案件进行远程司法确认审查,随即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内容。
这批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从当事人提起司法确认申请到领取民事裁定书,仅用3天时间即办理完毕。
长洲区法院通过扩大司法确认适用范围,解决了诉源治理阶段调解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强调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培育了社会整体预防和解纷能力。2021年以来,长洲区法院对特邀调解组织申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共76件。
科技赋能+双网解纷 拓宽多元调解新路径
法官使用多元“双网”调解平台调解案件。
“我俩持续了3年的纠纷,通过法院的‘双网’解纷平台就解决了,不用出社区不用跑法院,真是太方便了。”当事人欧某通过法院的多元“双网”解纷平台调解成功后如是说。
2018年10月23日,陈某向欧某购买一批建筑材料,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当场付清材料款,而是向欧某立下欠条承诺于次年12月31日前还清。欠款期限届满后,陈某没有依约支付材料款。欧某多次追讨,陈某依然没有足额清款并以疫情及资金周转困难等各种理由拒绝与欧某沟通。欧某无奈起诉到法院,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与陈某进行调解。
陈某接到法院的电话后,表示同意调解,但因孩子年幼无人看管且疫情反复,不方便到法院进行调解。
长洲区法院立即与陈某所在社区联系,由社区工作人员出面,组织陈某在社区调解室通过多元“双网”解纷平台与法官、欧某进行网络视频连线调解。最终,陈某与欧某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网络平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长洲区法院建立“网调”+“网格”的多元“双网”解纷机制,依托原有的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将“双网”解纷平台连接到商会、行业协会、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和组织,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不断将司法解纷端口前移,让矛盾纠纷通过案件分流和多元调解更好更快地解决,为辖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调解服务。此外,该院利用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和广西移动微法院等“线上调、掌上办”,力争让人民群众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通过调解平台就可完成在线调解和笔录签字等诉讼事务,推动矛盾纠纷高效便捷化解。
2021年至今,长洲区法院通过网络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034件,化解纠纷896件。
诉前调解+调裁对接 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与单位争执了这么长时间,终于通过调解拿到赔偿,现在法院的诉讼服务真的很方便群众。”今年3月初,杨某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杨某的女儿冯某原就职于梧州市某单位,工作期间在单位晕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因与单位就女儿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杨某到长洲区法院起诉,导诉员引导杨某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由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
法院的特邀调解员、退休法官韦勇接案后,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韦勇多次与争议双方联系沟通,促使双方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支付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后,法官当日便出具调解书,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长洲区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聘请法院退休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社区工作人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案件进入法院后,导诉员会引导当事人优先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矛盾。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导诉员以随机分案的方式将案件分配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在法官的指导下,特邀调解员采用“法理结合、刚柔并济”的方式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当即为其出具调解书。
同时,为推进调解与裁判无缝衔接,长洲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7个速裁小组,以随机分配的方式全程指导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案件自动转入法院立案程序,由指导该案诉前调解的法官所在速裁小组负责案件审理工作。若该案案情简单,则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结案,若速裁小组发现案情较为复杂无法快速审理结案,则转入普通程序组由普通组法官审理,实现案件快慢分道、轻重分离。
(广西法治日报)
来源: 平安广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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